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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95)

而这时,霍英又道:“蕴安,听说你看上了穆永学的儿子……你放心,只要你喜欢,我和大哥都是支持的。”

傅蕴安表情一僵。

霍英又道:“这个穆昌琼……哦,现在改名叫穆琼了,他出生不错,跟你肯定有共同语言,还挺有文化会写书,配你不算差。”

霍英刚来上海,但穆琼的资料,却已经全部看过了。

他对穆琼还挺欣赏的。

这孩子有志气,当爹的不要他,自己也能把日子过好,又有才华,比他之前以为弟弟喜欢的那个戏子好了太多。

就是这样的人,兴许会不乐意跟了他弟弟……不过这年头,谁有枪谁是大爷,穆琼一个文人,总归是逃不掉的。

“二哥,没有这回事。”傅蕴安道。

穆琼长得不错,当初在西餐馆门口穿了身西装招揽客人的样子,他就挺喜欢的,觉得赏心悦目。

后来相处多了,更觉得穆琼各方面都很优秀。

但也仅此而已。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男人,穆琼年纪还小,祸害人家做什么?

“蕴安……”

“二哥,我从来不缺主见,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傅蕴安道。

还真是……

霍英在外头是赫赫有名的霍二少,人人巴结,但对着傅蕴安,他却硬气不起来。

要不是这弟弟,他如今指不定早就没命了。

更何况,别看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弟没回国的时候,靠的是他弟在国外帮着,等他弟回国了,上海这边的生意也是他弟在管,他自觉他弟比他有本事多了。

第65章 流浪记

毕竟是大年夜, 还要回家守岁,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