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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加三(61)

因为加三说干净的人要比肮脏的人更容易让别人接受。

“终于到了,总算可以好好休息一晚。”西蒙鼓起最后的力气想要进入村庄。

加三一把拉住他,“附近进魔兽森林的入口是不是只有这一个?有没有可能,这里也留有你们家的人?”

“对哦!他们说不定还悬赏抓人了。”

“他们不认识我,我先进去打探消息,争取买两套换洗的衣服和食物,你躲起来,不要露面。”加三跟西蒙拿了两个银币。

西蒙一股脑儿把全部财产的钱袋都给了他。

加三塞回去,“自己的东西自己收好。”

西蒙感动得抽了下鼻子。

加三:“……”

把人塞到附近藏好,加三略微整理了下衣着,走入了这个看起来不算小的村庄。

一红头发的大婶正蹲在自家后院里像是在挖蔬菜。

加三站在篱笆前,轻声喊:“美丽的大姐姐,你好,请问这里是贝尔小镇吗?”

红头发大婶抬起头,看到了站在自家篱笆前的小孩,天色将暗,大婶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也能看清小孩不是本地人,而且小孩说话还带着口音。

当地人见惯了淘晶冒险的外地人,大婶丝毫没有为自家后院外突然出现一个小孩感到惊讶。

“孩子,这里不是贝尔小镇哦,贝尔小镇还要往东走三十里,我们这里是兽骨村。”大婶笑着说道。

“谢谢大姐姐。”

大婶笑出声,挎着篮子走到篱笆边,“你这小孩怎么乱叫人?你家大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人?你们是刚从魔兽森林出来的吧?”

加三点头,“我们刚才出林时遇到一只魔兽,被冲散了。散开前大家说好在贝尔小镇的贝尔酒馆见。大姐姐,那么我要怎么才能去往贝尔小镇?三十里路太远了,我怕我在天黑前走不到。”

加三说完,抬起脸,附送了一个充满担忧的小表情。

魅惑术自动挥发。

大婶受诱惑+10,而且她见加三说得头头是道,还把贝尔酒馆的名字报出来,更丝毫没有怀疑他的话。

再看小孩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篱笆外,大婶当下就感到了心痛和怜惜,下意识伸手揉了揉加三的软头毛,说道:“哎哟,你这么小的小孩怎么能走夜路。这样吧,你要是不嫌弃大婶家里小,今晚就在我们家住一晚,明天早上跟村里的马车前往贝尔小镇。放心,大婶不要你钱!”

加三露出开心和感激的笑容,“谢谢大姐姐,但真的不会给您添麻烦吗?您家人会不会反对?”

大婶摇头,直接打开了篱笆门,“不麻烦,我们家就我一个,我男人和孩子都跟村里狩猎队去林子里打猎,要到明天才能回来。要不是看你是个孩子,大婶也不会让你进家来。”

加三露出踌躇的表情,“那我还是留在外面吧,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他脚受伤了,不好走路,正在那边等我。大姐姐,我跟你买一些食物和衣服可以吗?”

加三掏出一枚银币。

大婶见小孩没说要带他哥哥一起过来,脸上露出更加真诚一些的笑容:“你哥哥多大了?”

“十四。”

一听小孩的哥哥才十四岁,大婶立刻舒了口气,“你刚才说你哥哥脚受伤了不能走?走,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真的不……”

“好了,听大婶的,晚上的村子外围可不安全!”

大婶篮子里还放着一把镰刀,她没有放下篮子,还对旁边一家喊了声,旁边一家出来一个半百老头,听大婶说有个孩子受伤了,就跟着一起过来。

加三心想这村庄里的人还是蛮警惕的,而且守望相助。但这同样也是一个麻烦,如果他们收到过叮嘱,让他们留心西蒙一样的少年……

可是大婶太热情,都不容他有拒绝的机会,就和邻居老头一起去接受伤的少年了。

看到西蒙,大婶和老头的神色并没有什么异样。

但加三一直提着心。老头力气大,直接把西蒙背到了大婶家。

老头站在门口跟大婶低声说了什么。

大婶点点头,关上了大门。

加三心里咯噔一跳。老头走时没有看他和西蒙,这看似正常,却更像是故意的遮掩,就好像怕自己多看会惊动他们一样。

第44章 兴趣是一切的开端

同一时间。

已经从诺亚山区绕了一圈,正去往某山村的雷哲陛下, 点了点自己的水杯, 水杯中出现画面,他看了一会儿, 吩咐凯特:“通知外界,魔法师种子加三已加入永恒之地。”

“是。”凯特低头, 心想那个夏国纯血应该是通过了某种考验。

夏国纯血虽然珍贵,但就和珍贵的高级魔兽和魔植一样, 换言之, 高级魔兽和魔植在永恒之地是什么待遇,夏国纯血就是什么待遇。这是指猎物。

可现在陛下却要求他对外宣布, 魔法师种子加三加入永恒之地,那么这就表示加三不再是猎物,而是受到永恒之地保护的魔法师种子,是未来的魔法师预备役。这是划到了自己人的范畴。

“你还记得黑狼辛克莱吗?”雷哲陛下突然问道。

凯特一顿,回答:“记得。”

雷哲陛下身体后靠,眼睛看向不知名的远方,声音悠远:“他在临死前曾托人转给我一封信,恳求我,将来如果他的后代遇到危险, 希望我看在他曾追随我一段时间的份上,能帮他留下一条血脉。”

凯特疑惑, “属下记得他并没有留下血脉,现在净水之国的辛克莱只是他兄弟的族人。”

雷哲陛下不满地看向凯特, 道:“血脉并不是只有生育一路。”

凯特恍然,随后因为羞愧就忘记问陛下为什么突然提起黑狼辛克莱,而陛下也没特意说明,他也不好再追问。

另一头,并不知道自己接受了考验,并已经通过第一关的加三听大婶说要做饭,立刻非常热情地说要帮忙。

“你会吗?”大婶不是很放心。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家像加三那么大的孩子烧水做饭都不成问题,但加三看衣着可不像是穷人。

加三笑嘻嘻地说:“我经常跟家人在外面跑,这些早就会了。”

“行,那你就帮我把地豆的皮削了,再切成块,另外再帮我看着点火。”大婶也没客气,立刻吩咐加三做事。

西蒙也想帮忙,加三让他坐着休息。

家人不在家,大婶本来准备晚饭就随便对付一下,但现在多了两个小客人,她考虑了下,割了一块腌肉。

腌肉和地豆一起煮,腌肉煮好干切,地豆切成块,蔬菜生吃撕成一片片。

在地豆和蔬菜上撒上一点盐,旁边放上切好的腌肉,再抓一把掺了麸皮的麦粉做成麦粉糊糊,一顿非常像样的晚饭就做好了。

哪怕是西蒙,对这样的晚饭也没有什么好挑剔的。他又饿得厉害,刮嗓子的麦粉糊糊也全部喝完。

加三已经习惯这种用餐只有一个勺子的情况,对于用手指直接抓食物这点也慢慢入乡随俗,但卫生观念到底深入他的骨髓,吃饭前,还是找了一点水把双手给清洗干净。

西蒙也一样,他倒不是因为有卫生观念,而是家中习惯如此,每次吃饭,除了餐点,必然还有一碗水,这水不是用来喝的,而是用来洗手指,还有一块布巾则用来擦手。

这里没有布巾,他就掏出一块手帕洗干净了,当擦手巾用。

大婶看着两小的用餐习惯和姿势,再看看自己满是泥污和油垢的手指甲,有点不自在地缩了缩手指,又遮掩地舀了一口糊糊,咽下,说道:“村里今天来了一群客人,说是辛克莱家族的人,他们的少爷丢了,正在寻找,说是能给出消息的人会赏赐一个金币,能把人直接找到就给十个。”

西蒙手一抖,差点把捏在手里的肉片抖掉。

加三则一脸正常地问:“辛克莱家族?很有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