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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118)

气走讨厌的阿布利特后……

他又跑去喝了个痛快,最后发酒疯,迷迷糊糊地想去跳游泳池,幸亏被早有准备、经验丰富的保镖们给及时拦住。

兰斯过来接手了这个醉鬼。

詹姆斯就黏人地抱着自家吉他手不撒手了,还一直撅着嘴,像只小动物一样不停地去乱亲人,还哼哼唧唧了两句‘你是我的恒星,而我是一直围绕你旋转的行星’。

斯图尔特注意到这一幕时,不禁开口好奇地问了一句:“他平时也这样吗?”

兰斯一边不嫌麻烦地按着詹姆斯这个小酒鬼,不让他扑腾得太厉害,一边很耐心地回答:“也不是,只有喝醉的时候会这样……偶尔一次,还挺可爱。”

这时候,詹姆斯正把兰斯当树爬,还亲他的脸,抓他的头发往嘴里塞……

一向有轻微洁癖的斯图尔特望着这一幕简直忍不下去了。

他在心里思忖着:“如果是我的队友这么发酒疯的话,我大概也会去照顾。可他要是这么把口水都涂到我脸上……算了,我还是放他自己一个人待着吧。兰斯真是好朋友啊,居然能忍耐。”

这么一想,单纯的斯图尔特又开始觉得兰斯是个好人了。

至于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许是误会?

于是,他不再生兰斯的气了,还为眼前两人的深厚友谊感动不已。

等到第二天,詹姆斯醒来,发现Party早早结束。所以,好些人压根没选择留宿,在昨晚已经离开。

兰斯在一旁的大沙发上睡得正熟。

詹姆斯知道他起床气严重,就也没去吵他,自己慢慢爬起来去找水喝,结果又撞见了阿布利特在厨房那边站着吃三明治。

宿醉后,詹姆斯头昏脑胀,心情烦躁。

他没忍住地嚷嚷了起来:“见鬼了,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的?难道昨晚也喝多了?看着不像啊!所以,你为什么还不赶快走?千万别告诉我,是因为我的缘故,难道你一直在偷窥我吗?这可有些变态了啊,兄弟!”

阿布利特的表情一言难尽。

他面无表情地回答:“这是我家。”

“哦,你家啊!”

詹姆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句。

想起上次也是在顽童鼓手艾贝的家里喝酒……所以,你们顽童乐队的人都有这种好习惯吗?喜欢把自己的家贡献出来开Party?

詹姆斯一时间有些讪讪。

但他脸皮一向很厚,立刻给了一句夸奖:“地方挺大,还不错。”

阿布利特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给了一个生硬回答:“谢谢。”

两个不对付(确切地说,是詹姆斯单方面嫌弃对方)的人总算和平共处了一阵子。

这样玩完后,都搞不清派对举办人的事情,在以后还会时有发生,层出不穷。

因为在行星乐队逐渐成名后,社交活动就不可避免地变多起来。

伦敦社交圈终于向他们开启了大门。

今天一个宴会,明天一个派对。

有时候,詹姆斯根本连举办的主人是谁都不知道。但埃布尔说‘不能拒绝’,就只好去参加。

但大部分时间,他都会只喝酒不说话,所有对外发言均交由兰斯来负责。

兰斯很擅长这些。

尽管他同样出身于利物浦那个粗犷的北方工业城市,可他学习能力很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轻轻松松学会了一口地道的伦敦腔,快速融入其中,和任何人交谈都不再有障碍。

和他不同,詹姆斯的身上就缺乏一种与周围环境快速同化的优秀特质。

他极为强烈的个人风格,始终与整个伦敦社交界格格不入。但与此同时,他身上那种原始又野性的特质,又有着一种别样的吸引力。总得来说,应该就是喜欢他的人和讨厌他的人永远一样多。

与此同时,[You’re my fixed star](你是我的恒星)这首风格和乐队以往风格略有些不同的歌,受到了乐评界的一致好评。

在圣诞演出之后的第二天,报纸上就出现了[流氓也开始唱情歌了]这样的大标题。

媒体们还在底下用戏谑的口吻调侃着:

[别笑,唱得还挺好听的。]

接下来,乐评人有模有样地分析起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行星乐队在圣诞节里,居然走起了轻柔路线。乐器的演奏更加温和,吉他手甚至没有像以往那样炫技,反而返璞归真地采用了传统的吉他拨片弹奏方式,配着吉米莱蒙独特的嗓音,那声音像是夜晚从天堂里飘出来,送给所有人的一个圣诞美梦。]

——它的旋律不是最好,歌词也不是最好,但却有一种引人的魔力。

——你们猜,吉米莱蒙在演唱的时候,到底在它身上投入了多少灵魂呢?

——好吧,也许它不是行星最好的歌,但确实是我听过最迷人甜美的歌了。听完后,我也想和我的妻子一起去静静地看会儿星星了,假如伦敦晚上能看到星星的话。

——本年度最佳情歌!

那么,问题来了……

记者兴冲冲地跑来提问:“观众们听到这句歌词都激动了!我也喜欢这首歌,但fixed star是指什么?吉米,你们当中有谁恋爱了吗?”

“什么?fixed star就是fixed star啊。”詹姆斯哈哈大笑着避重就轻。

他装傻地表示:“Fixed star,天上的星星嘛!它什么意义都没有。”

记者立刻追问:“你的意思是You’re my fixed star没有任何意义?它不是在表达爱情吗?”

詹姆斯随口胡诌:“没啊,这就是个天文学的知识点,行星围着恒星转。”

这个回答非常不浪漫。

但有趣的是,也许是上次两人在回答不同记者的同一个问题时,不小心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所以,这一次,在那名记者跑去问詹姆斯的同时,另一名记者故技重施地跑来问兰斯了。

果然又有新惊喜。

兰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吉米就是我的恒星。我唱不了歌,所以,只能去围着他转。”

但他很快又改口了,给出了一个官方回答:“当然,大家也可以理解为歌迷……”

詹姆斯没听到这段采访。

在结束了一堆琐事,又争取到假期后,他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迫不及待地回家了。

但当他高高兴兴地走到家里时,却愕然地发现家里挤满了陌生人。

詹姆斯摘下墨镜,懵逼地问这些人中唯一认识的亲爹:“这他妈怎么回事?”

老约翰用平静的语气给他介绍了两个姑姑、三个姨妈,还有四个叔叔以及他们的一大堆孩子们。

等等,什么时候莱蒙家也成大家族了?

詹姆斯大脑有点儿混乱,不由得疑惑地望向了老约翰。

但老约翰什么都没说。

然后,詹姆斯突然福至心灵地懂了。

Money!Money!Money!Money!Money!

所有人望向自己的热切眼神里,大概都写着一样的单词。

“哎,我这也算出人头地,给爹涨脸了吧?”

詹姆斯不禁沾沾自喜地想。

第94章 波澜起伏

一个品德高尚的绅士发达了,理应主动照顾家里,帮衬穷亲戚一把。

但詹姆斯看了一眼昨天报纸上清楚的大标题——流氓也开始唱情歌了,突然就松了一口气。

太棒了!

流氓没这份义务。

刚好,前不久去Mixer唱片公司拿支票的时候,有财务人员建议他买房子。

詹姆斯想:“没错,确实是该买了。”

于是,他雷厉风行地找房产经纪人买了一幢大房子,有阳台、游泳池、草坪和白色栅栏……

然后,利落地带着亲爹和亲哥一起搬了进去。

搬走啦!搬走啦!

亲戚?没关系,不用通知了!

至于人去楼空的旧房子……

如果老约翰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卖掉。

但留着其实也挺好的。

詹姆斯心情愉悦地想:“等到没人注意了,我偶尔还可以回去忆苦思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