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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138)

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决定为好。

在此之前,乐队的大事小事其实都是爱操心的兰斯决定的,他们三个人还真没有主动决定过什么事。

这时候,马特又委婉地提了下他们之间的合同问题,又说了说,如果真不演出的话,不只是退票钱,可能还要赔出去的一大堆违约金。

他这么软硬兼施地来回反复说……

詹姆斯他们就犹豫了:“可是,吉他手?”

马特立刻拍着胸脯保证:“我有一个现成的人选。你放心,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不得不说,马特这人烦是烦,可能成为美国BHD音乐公司这边的负责人,绝对是有其独到之处的。

詹姆斯之前喝醉后,对他做了那么失礼的事情,可他现在居然能像没事人一样再次出现,而且,该干什么干什么,对乐队的态度也一直不变。

尽管他一直以来的炒作和宣传手段十分让人厌恶和反感。

可如果能站在他的立场,单从工作角度而言,确实也没人能挑出一点儿漏洞。

总之,在他的反复纠缠之下……

詹姆斯只好勉强答应去见一见那个所谓的临时吉他手人选。

马特信誓旦旦地说:“你放心,绝对合格!”

可能是为了缓和氛围,他还开了一个玩笑:“放心,这个吉他手本职并不搞音乐,不会抢兰斯饭碗的。”

抢兰斯的饭碗?

那得看有没有本事!

詹姆斯第一个假笑两声,略带嘲讽地说了一句:“Very interesting!”

然而,没想到的是,马特推荐的吉他手看着真是非常!非常的面熟!

连西奥都不禁犹豫着和詹姆斯耳语了这么一句:“吉米,你看,他像不像,像不像那个剪刀手?”

“啥玩意?剪什么?”

詹姆斯还没反应过来。

一旁的鼓手鲍德温大概只觉得这两人很不务正业。此时,一向做主导的兰斯不在,也只有自己最年长最靠谱了。

所以,他主动代表乐队发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穿着夹克和T恤,手臂上有个酷炫印第安酋长纹身,气质独特的英俊男人自我介绍说:“约翰尼德普。”

约翰尼德普,剪刀手爱德华??!!!

正喝啤酒的詹姆斯直接喷了出来。

鲍德温急忙往旁边躲了躲,一脸嫌弃地望着他:“吉米!”

但詹姆斯根本没理他,一双绿眼睛直愣愣地朝着那个自称约翰尼德普的家伙望过去,结果发现,果然是<剪刀手爱德华>中的爱德华!

他不禁脱口就是一句:“你知道吗?和好莱坞不一样的,吉他手可以不看脸,但必须会弹吉他。”

约翰尼德普笑了。

詹姆斯立刻强调:“我他妈没在开玩笑。”

德普就点点头。

然后,他寡言地也没辩解,却从身后把电吉他拿了出来,一边开始弯腰去连音箱,一边问:“我现在可以弹给你们听听。你们想听什么?[Crazy Never Die]?[女巫]?”

接下来……

好吧,他弹得还挺是那么回事的。

但在下午排练的时候,詹姆斯很快就失望了。

这事不怪德普,主要是他自己太浪了。

兰斯临场发挥的功力一流,所以,总由着他在舞台上随便唱,想唱什么唱什么,想怎么唱就怎么唱,反正不管他唱什么,吉他始终都能跟得上,哪怕不小心唱跑调了(好久没有出现过这种问题了),没事,大不了改个旋律照样把跑掉变成正调,保证观众听不出来。

可兰斯不在……

他只能中规中矩地唱了。

这不仅仅是吉他技巧的问题,还关乎人与人的默契问题。

所以,詹姆斯只能一边怀念兰斯在自己身边的日子,一边试着和临时的搭档培养默契。

在这个过程中,他好奇地随口问了一句:“你不是当演员吗?怎么突然想到来玩摇滚了?”

德普笑了笑回答:“当演员是为了糊口,摇滚才是梦想。”

作者有话要说:【注】加勒比海盗是2003年,吉米重生前还没到2003年,所以他只知道剪刀手爱德华。

介绍下约翰尼德普,著名摇滚界脑残粉,偶像是滚石乐队的吉他手。他锲而不舍地追星,想尽一切办法打入偶像的社交圈,各种曲线救国,最后好不容易认识了偶像的儿子,从此又在偶像家里坚持不懈地蹭了两年饭,险些被当成毒品贩子,两年后才获得认可,把偶像追成了爹(不是!

别误会……加勒比海盗三,他偶像只是去客串了杰克船长他爹!大家搜加勒比海盗3的话应该有这条轶闻。

但不管怎么说,德普为全世界的脑残粉做出了榜样。

PS.约翰尼德普近年来负面新闻多,我也不想理,反正我爱杰克船长。

第108章 来个后仰

约翰尼德普的吉他弹得还不错。

可詹姆斯和他就是不来电,或者说,没什么化学反应。

并且,两个人之间还有一个问题。

詹姆斯是披头士的脑残粉,而约翰尼德普是滚石的死忠。

对于绝大多数摇滚界晚辈们来说,早年的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完全是并驾齐驱的两个乐队,他们在摇滚史上的地位不分上下,相当于硬币的两面。

但按照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对家!

如果在披头士和滚石鼎盛时期,又能有网络的话……

哪怕明知道两支乐队彼此之间都是很好的朋友……

作为双方的粉丝,詹姆斯和德普大概还是得先掐一场。

所以,讨论音乐的时候,两个人就吵了几架。

不过,由于德普是个语死早,完全和兰斯那个毒舌不一样,詹姆斯在这次的吵架中,完全占据上风,十分得意洋洋。

鲍德温和西奥对这个情景十分无语。

他俩甚至私下讨论着:“主唱和吉他手是不是天生相克的属性?兰斯也就算了,一个临时来兼职的,怎么也能吵得起来?”

但是,吵归吵,演出还是得演的。

短暂的一下午时间,显然是不足以磨合到一起的。

可兰斯此时又不在……

詹姆斯只好绞尽脑汁地靠自己来另想办法。

他这时候已经同兰斯学了快一年左右的吉他,虽然天赋一般,别的不敢说,但行星乐队自己的曲目,还是弹得足够熟练了。

于是,他决定在晚上演出的时候,干脆也带着吉他上台,由更熟悉鲍德温、西奥和乐队歌曲的自己来做主音吉他,而让德普做节奏吉他来压好和弦并弹一些Riff等作为补充。

除此以外的变化还有……

在德普的从旁建议(煽动)下,詹姆斯这次没穿裙子,反而走了朋克风,黑色夹克紧身皮裤,又让化妆师给画了一个烟熏妆。

没问题了,上台!

然而,观众们的眼睛太尖了。

尤其是一些确实跟着行星乐队跑了好几场的歌迷,立刻就发现乐队吉他手居然换了人。

虽然说新换的吉他手也是个很另类的帅哥,而且,似乎还是个有几分眼熟的帅哥……

但在之前的演出中,行星乐队的黑发吉他手已经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高高瘦瘦的外型,俊美的容颜,超强的吉他技巧,叼着烟,总是漫不经心地去拨弦,轻描淡写地自带优雅,又有一点儿冷漠的英式风情,和天生灿烂明艳的金发主唱时常站在一起,肩并肩地立在舞台最中央的聚光灯下,哪怕是不去听歌,光是看着他俩,也让人感觉到无比地赏心悦目、心旷神怡,简直如一幅非常美丽的画一般。

所以,一时间歌迷们纷纷不满地抗议起来:“兰斯!吉他手!兰斯!兰斯!”

詹姆斯顿时有点儿替兰斯感动。

他急忙上前,主动解释了一下‘吉他手食物中毒‘的事情。

观众们还是不情不愿,可在听了这个解释后,也知道闹下去没什么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