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不省心的玩意儿,几乎是异口同声地互相质问起来。
最后,是詹姆斯先开口:“那个……隔壁农场里的莉莉生孩子了,我就想过去看看。”
西奥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操!女人生孩子关你什么事?又不是你的种?等等,不会吧?你什么时候搞出来的?”
“放P!我他妈才来这里不到一周,你家一周就能搞出个孩子啊?”
詹姆斯又骂又解释说:“你他妈脑子里想什么呢?莉莉是只羊!我去看小羊羔了。”
西奥有点儿无语。
他低声咕哝了一句:“隔壁的农场,你混得可真熟啊,还看小羊羔。”
詹姆斯没理他这茬,追问:“你呢?你干什么去?”
西奥犹豫了一下,考虑到眼前这个算得上是半个狐朋狗友,就委婉地说:“我最近的状态不太好……”
詹姆斯呵呵笑了笑:“太客气了,你那是不太好吗?你那是狗屎。”
西奥也破罐子破摔了:“随你怎么说吧,反正我得想办法改善了。”
“没错,是要改善。”詹姆斯赞同地说。
“所以,我有个好主意!”西奥这时候突然就灵机一动,来了想法:“我打算这就赶去伦敦,把我女友琳达重新抢回来,这事就全解决了。”
“啊,是吗?”
詹姆斯肃然起敬,彻底为他的‘绝妙好主意’惊叹。
西奥沾沾自喜地说:“没错,假如能再顺便把撬我墙角的小子狠狠揍一遍,事情就更完美了。”
“你是真脑子有病吧?”
詹姆斯实在装不下去了:“先不说琳达跟不跟你走?只说你单枪匹马地跑去找人麻烦,不被揍一顿就不错了,还想把别人揍一顿?还好主意,你他妈操蛋去吧!”
西奥生气地瞪着他,可憋了半天,结果只冒出来一句话:“那你跟不跟我一起去?”
“什么?”
詹姆斯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特么傻啊,跟你干这不靠谱的事!”
“好兄弟不应该同甘共苦吗?”
“是有这么个说法。”
“兄弟!帮我啊!”
“……”
说不清到底是‘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义气想法作祟,还是纯粹无事生非、想凑热闹(兰斯认为是后者)。
反正詹姆斯后来还是被西奥说服,给大家留了一张纸条,真和贝斯手一起连夜开车跑了。
第二天……
所有人看到纸条后,都茫然了。
戴维斯头疼地想原地爆炸,却还要去想解决办法地说:“我待会儿给伦敦那边打个电话,然后就去把他俩给找回来。”
鲍德温不放心队友,也想跟着回去。
但戴维斯身心疲惫,认为应付一个糟心的贝斯手和一个糟心的主唱已经让他耗尽心力,不想再多应付一个也要自己操心的鼓手了。
所以,他断然拒绝说:“不用,你不用去了,好好在家待着吧(求求你,千万别再给我增加工作量了)。”
但鲍德温压根没察觉到他话语中的潜藏含义。
他皱着眉继续坚持说:“不行,我还是不放心,我要和你一起去。”
他俩这么一争论……
毫无疑问。
兰斯又被吵起来了。
他阴着脸从楼上走下来,对这次的度假生活彻底深恶痛绝,因为自打来到这里,就没有几回是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的,不由得暗自愤怒地想,这辈子绝不再来什么见鬼的乡下。
可他没想到,还有更糟的在后头……
等得知詹姆斯和西奥手拉手半夜跑路的时候,内心深处简直被‘卧槽’刷屏了。
曾经带着恋人玩什么罗密欧茱莉亚离家出走的浪漫全都被这件糟心的事情给覆盖。
“原来我不是独一无二的……”他心中浮现出这么一个念头:“这他妈什么傻逼媳妇,也太好勾搭了吧?谁张口就特么跟谁走?”
作者有话要说:PS.多数吉他手都会弹贝斯,贝斯手好些还是吉他手转行,可能是类似乐器之间,一理通百理通。
第119章 算是报仇?
行星乐队的四个成员性格各异。
主唱詹姆斯看似鲁莽冲动,可心中有底线和原则,还有自己的一套行事逻辑。
通常情况下,他很少主动惹事,可遇到事也不会怕事,舞台上哪怕情况糟糕到了极点,也会坚持演到结束;
吉他手兰斯早熟又精明,虽然矫情、作逼、小公举。但他自身有本事、也有才华,只要不出大问题,始终能Hold住场面,掌控事态发展;
鼓手鲍德温成熟稳重,经历的事情多,看事情透彻,是团队中最稳的一环。
只有贝斯手西奥……
其实,他本质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这孩子的人生充满了一种偶然性。
他最初玩摇滚并不是爱音乐,而是为了装逼。
想想,多酷炫啊!
给自己搞个莫西干头,抱着把吉他(那会儿还没改行),浑身挂满金属饰品,再给鼻子、耳朵钻几个眼,挂上环,来个烟熏妆,画得像鬼一样,穿着紧身的皮衣皮裤,走在大街上人人侧目。自我感觉良好,出尽风头!
之后玩着玩着,才慢慢入了门。
刚好因为家里有个废旧车库,就被鲍德温带着人找过来,加入了乐队。虽然因为吉他手有兰斯了,自己只能改行去弹贝斯,但也无所谓,关键是要酷!
乐队早期,四个人想法也不一样。
鲍德温想成为真正专业的音乐人,职业的鼓手;兰斯完全是精英思维,要搞就必须最好,要出名、要有钱、要成为英国第一好的乐队;詹姆斯没想那么多,就是赚够能养活自己的钱。
而没什么存在感的西奥更简单:“我就是不想去正儿八经地工作,也不想去上学。参加了乐队,我就能和爸爸妈妈们说,行啦,不用你们帮我找学校找工作了,我现在手里有活儿!”
他就是这么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如同熊孩子,喜欢依赖人,喜欢有归属感,让他单干绝对受不了,不是自己作死,就是一辈子出不了头,属于只能混乐队,被大家带着走的类型。
所以,心智不成熟到谈个恋爱被女人甩了,也能要死要活地闹成现在这个狗屎样子。
詹姆斯有时其实会把他当弟弟看。
尽管按照表面年龄而言,西奥比他还大三岁。
但兄弟情义肯定是早就有了。
而一旦作兄弟,总是要互相援救的。
这就好比,当年他被坏狗追得满大街逃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时,林德会从天而降地把狗赶走。
所以,他现在也不介意去帮西奥赶走身边的‘恶狗’。
这就是兄弟。
生活环境不同的兰斯可能永远都不会懂这种行事规则:去为兄弟赴汤蹈火,不去评判对与错。
反正他俩就这么简单地上了路。
看似十分荒唐,但也挺有乐子。
詹姆斯边开车边问:“那个……西奥,你知道琳达在哪吗?”
西奥一秒都没停顿地给了个干脆的回答:“不知道!”
“好答案……棒极了。那请问,我们去哪找她?”詹姆斯继续问。
“就找那个Cosplay团,找那个红头发的杂种。”西奥这一次回答得信心满满。
“哦,那你找到了能怎么说?”
“交出琳达,不然老子灭了你!”
“……”
“你觉得怎么样?”
“他妈的棒极了!西奥,你是个天才。”
“哈哈是吗?谢……等下,我觉得你这个语气像是骂我?”
“没错,傻逼!”
“……吉米!!”
两个人一路打打闹闹地把车开回伦敦。
但具体去哪找人,西奥那个猪脑袋根本毫无头绪。
还好詹姆斯跟了过来。
他想了想,怕被骂,没敢给埃布尔打电话,在附近找了一个电话亭,给跳舞雕塑的主唱斯图尔特拨了过去:“哥们,帮个忙!”
斯图尔特听出了他的声音,惊喜地在电话那头喊了一声:“吉米,是你吗?你现在在哪?我这阵子还想抽时间过去找你玩。你们在美国的演出怎么样?有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