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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34)

从头到尾,撩拨观众而不自知,还傻乎乎地捂着嘴,偷笑得像个得意的小坏蛋。

最后,他干脆一屁股坐在舞台上,像在家里一样自在,懒洋洋地跟着吉他的伴奏声,继续拖着长腔慢慢地重复着最后一句:“啦啦啦——可怜的~草……莓…烂掉啦!你买的草莓,烂——掉——啦!”

这一刻,埃尔文敢对着上帝发誓!

在这小子在那无知无觉吃草莓时,绝对有无数人蠢蠢欲动地想扑上去,把他按在舞台上,亲亲他的唇,帮他舔干净唇边的每一滴草莓汁,甚至……这其中也包括了自己!

第28章 一张单曲

埃布尔精神恍惚地走出酒吧大门.

但当有认识他的人,问起“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好艺人”时,他立刻振奋起精神地回答:“没有!今晚舞台上那支叫行星的乐队非常糟糕。正常人是不会想和他们签合同的。我怀疑,他们就像是另一个死亡战车,一样的毫无自觉和纪律性,在舞台上喝酒、抽烟、吃东西,言语粗野,行为下流,谁要是签了他们,那可是纯粹自找麻烦。”

说完这些话后,他就匆匆离开。

但下一刻,他却用最快的速度打通了行星乐队临时经纪人戴维斯的电话,一上来没有一句废话地直接开门见山:“我是Mixer唱片公司A&R部门的埃布尔,我要给行星一份唱片合约。”

瞧吧!

埃布尔是个很有趣的家伙。

暂且忽略他近年来的落魄,曾经的他也是一名业内传奇人物,履历绝对称得上精彩。名校毕业的高材生,今年即将迈入三十岁,从业七年。

在前四年的职业生涯中,他眼光精准,下手狠准,曾签下过大批红极一时的艺人,为唱片公司赚来大笔英镑,深受唱片公司老板的信任。

但遗憾的是,四年之后,他渐渐力不从心,很少能再签到优秀的艺人了。

业内也有一些传言,认为‘埃布尔的品味陈旧,已经落伍于时代,不适合再继续混这行了’。

为了要证明自己。

他随后费尽心思地签下了死亡战车乐队,想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可惜,时来运去不由人……

死亡战车真成死亡的战车了。

事业低谷,公司明年还有了裁员传闻,简直衰到极点!

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可能都会战战兢兢地不敢在多做什么,先想办法保住手头的这份工作。

可埃布尔不甘心。

他风光过,荣耀过,所以格外忍受不了落魄,宁可放手一搏,也不愿就此黯然收场。而现在,行星乐队成了他的一个希望。

此时,和戴维斯通过电话后,已经凌晨三点。

他没有回家,而是开车到公司老板的家门口,按响了门铃。

“最后一次!”

埃布尔无所畏惧、斩钉截铁地对睡眼惺忪,还穿着睡衣的老板说:“给我公司最好的签约条件,我还你一个年度大热组合!假如不成功,这回不用别人赶,我自己走。”

也许是看在他以往对公司的贡献上,也许是出于对他曾经才华的信任,也许是他近乎决绝的话语还是打动了老板,决定给一次机会。

总之,他成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第二天,埃布尔顺利和行星乐队正式签下了唱片合同。

整个过程进展之迅速让人应接不暇。

好比二战时德军偷袭波兰,闪电战再现!

后来,很多人认为是埃布尔慧眼识人,从酒吧中挖掘出了行星乐队。

但事情的真相应该是,兰斯选择了埃布尔。

因为……

兰斯:“我们对于别的人,别的唱片公司来说,是可以随时舍弃的一笔交易,但对于快一无所有的埃布尔来说,我们是他的唯一和永远也没办法放弃的最后筹码……更何况,他给出的条件确实是最好的。”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其乐融融。

也许还不能说其乐融融,因为这仅仅是一个合作的开端,后头还有很多需要磨合的问题和矛盾急待处理。

尽管埃布尔非常看重行星乐队。

可他依然对乐队的四名成员存在着诸多不满,比如:“你们到底是怎么定义自己形象的?”

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被这个问题给问愣了。

他们本以为会问些音乐方面的事,可没想到居然要问形象?一时间无比茫然。

只有兰斯自信地伸出三根手指,回答了他:“美男子、天才、吉他手。”

詹姆斯望着他的绿眼睛里立刻又一次盈满了崇拜的光芒。

埃布尔无言许久。

最终什么也没说。

但他并没有放弃这件事。

因为,除了音乐外,乐队的形象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每一个乐队想要迈向成功,都必须具备一种有辨识力的风格,属于整个团体的统一风格。

可行星乐队成员此时的风格非常混乱。

兰斯的风格相对比较英伦。

他拥有各式各样的衬衫、西装和大衣,属于乐队中唯一形象管理最合格的人。

但其他人……

鼓手鲍德温永远穿大一号仿佛麻袋一样的衣服,再加上邋遢的长发和胡子让人抓狂;

贝斯手西奥是个杀马特,一天到晚沉迷装酷,在大家没太注意的时候,已经搞出了刺猬一样的发型,换上了一身破洞装,还挂着叮叮当当的金属项链,整个人看着就像是街头小混混;

至于主唱詹姆斯。

他根本没风格和审美,一般是身边有什么就穿什么。在舞台上还好,有灯光和音乐帮忙加特效;在舞台下,时常灰头土脸,完全就是邻居家傻儿子。

最后,埃布尔干脆不再去询问他们的意见了,直接找来专门的形象设计师,想重新为四个人设计形象。

但在这一点儿,连不计较形象问题的詹姆斯都提出了异议。

因为埃布尔让形象设计师给四个人统一着装,统一发型,模仿当年的披头士。

“听着,埃布尔。”詹姆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并不想冒犯这位刚开始合作的人,他尽可能让自己好声好气地表明观点:“我爱披头士,非常的爱!可以这么说,假如披头士的约翰列侬能站到我面前,端茶倒水下跪求签名,我他妈什么都愿意为他干。但你要把我变成他,那我可就不乐意了!这个道理很简单,他是披头士,而我是行星,我们本质是不一样的,谁也没办法成为谁,懂吗?”

埃布尔吃了一惊。

可能是之前那首《烂草莓》被唱得过于甜美,以至于带给了他一定程度上的误解。让他错以为,这个被队友们亲昵喊吉米的男孩子是一个可爱的金发甜心。

可显然,他搞错了。

詹姆斯那无比清醒的头脑和傻白甜的外表是成反比的,他骨子里隐藏的叛逆和骄傲,并不比兰斯少多少,只是一向更擅长压抑下去而已。

埃布尔顿时无限惊奇地注视着他。

可奇怪的是,他心中没有一丁点儿被忤逆的怒意,反而有一种从沙砾堆中发现一颗钻石后的激动和隐隐兴奋感。

可能是因为……

他清楚地知道:比起一个天真诱人、只能吸引到短暂目光的花瓶,人们势必会更爱一个美丽又自由不羁的灵魂。

最终,他做出了让步,不再要求乐队统一服装和发型,只要求所有人必须在形象设计师的专业建议下,对自身的发型和着装进行必要的改进。

但他还有两点不能让步的强硬要求:

鲍德温的长发可以不剪,但要改为扎起来,可胡子必须剃掉;西奥必须改换风格,行星乐队不是玩重金属摇滚的,他目前的风格和乐队整体风格严重不符。

西奥随遇而安地点了点头。

他现在年轻又不丑,什么风格都能轻松hold住,打扮成之前那样,仅仅是因为够酷、好玩,既然不行,换一种新风格也无所谓。

至于鲍德温。

他对这次的签约机会最为珍惜,脾气又温和,所以,很容易就妥协地答应把胡子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