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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41)

最终,他们彼此都很难说服对方。

只好各做各的。

兰斯保持高冷和距离,不打算和任何歌迷有任何接触;詹姆斯高兴时,却乐于接触一切歌迷,把他们当朋友,和他们一起疯。有时候,他在舞台上唱歌唱到一半时,还会不务正业地走下去和前排歌迷握手。

巡演继续,场场爆满。

姑娘们占了大多数,她们在台下眼神火热,喊得声嘶力竭。

这也给兰斯带来了新的灵感。

一天吃早饭时,他突然把烟放到嘴里叼起,腾出手来从兜里掏出一根眉笔,又拿过一张餐巾纸,边想边断断续续写了一小段后,随手团了团就丢给詹姆斯。

詹姆斯刚吞下一口煎蛋,面带疑惑地从桌上捡起那团皱巴巴的餐巾纸,低头打开一看,才发现是一首新歌的开头。

他小心地对着单词辨认了一会儿,才奇怪地问:“唔,这个歌名<她今年十六岁>,是我看错了吗?好像没什么意思?”

兰斯用命令式的傲慢口气说:“再想。”

下一刻,詹姆斯拍案叫绝:“Fuck!有你的啊!”

此时,英国法律规定自愿sex行为的最低年龄……正是十六岁!

[她今年十六岁了,十六岁了。]

[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确定有没有人真写过类似的歌曲,写本章这首歌时,我的记忆出现了模糊,不确定是以前看过听过,自己脑海有残留印象才写出来,还是我自己构思瞎编,梦里梦见过。

【今日份的求生欲】国情不一样的!国情不一样的!主角团是流氓团,但和我没关系。

第34章 我的队友

<她今年十六岁>的歌词,最终是由詹姆斯和兰斯共同完成的。

确切地说,应该是兰斯在写完一部分,拿给詹姆斯看后,詹姆斯突然有点儿不满意他的那部分歌词内容,在争执几句后,又互相妥协,一人搞定了一半。

接着,是新歌的旋律部分,这部分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兰斯让自己的吉他声在这首歌中占据了除主唱人声外的最主要角色,但与此同时,他又希望这首歌能带给听众一种震撼的效果,所以,节奏方面必须足够强劲儿。

这就需要鲍德温和西奥两人的配合,因为鼓和贝斯通常都负责着歌曲的节奏。

其中,鼓声对技巧方面的要求并不高,但必须绝对精准,每一下都敲在正确的位置上,不能出一点儿差错。鲍德温在这方面手很稳,几乎不会出问题;难得是……贝斯需要一些较强的技巧,来弹出起伏顿挫的戏剧感来。可西奥却一直是个神经刀,他发挥好的时候,往往总能让大家眼前一亮,可一旦发挥不好的时候,贝斯声基本可以被忽略了。

不过,西奥很喜欢这首歌。

他承诺会多练几遍,保证上台不出问题。

然而,这并没有解决全部的问题。

兰斯还想在歌曲中再加入一种声音,使得整首歌的基调变得轻快。

这个声音,成了最麻烦的事情。

他先后尝试了吉他、口琴、铃鼓、小提琴,甚至钢琴、竖笛、萨克斯等一堆的乐器,但都不符合整首歌的风格,也不是心里想要的那种感觉。

此时,二十七场巡演已经临近尾声,他们只剩两场没有完成。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再不搞定新歌,可能就没机会在巡演上表演它了。

在詹姆斯看来,这是无所谓的事情。

这次巡演不表演,还有下次机会。

但兰斯却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高兴。

他有时候像个孩子一样,得到了什么新玩具,就兴冲冲地想出去显摆和炫耀,假如他不能把玩具拿出去,不能立刻、马上收获别家小孩子们的羡慕目光,那他就会闷闷不乐,心情糟糕。

如果是别人闷闷不乐的话,大家其实是可以假装看不到的。

但兰斯在闷闷不乐的时候,却非常麻烦。

别误会,他不会乱发脾气,更不会随便迁怒谁。

他只是变得格外不能容忍错误,比如,大家排练的时候,总难免出点儿小错,鼓声敲错了一拍,贝斯声进得有点儿早了,或者詹姆斯唱错词了……

完啦!

黑发蓝眼的吉他手会立刻投以厌恶和愤怒的匕首般目光。

那目光……怎么说呢?

就像是看到一只苍蝇在自己面前叉开两条细腿开始拉屎。

没人受得了这种气氛。

一向较为情绪化的西奥第一个投降了,他偷偷扯着詹姆斯的衣袖说:“吉米,拜托去搞点儿什么出来,让兰斯开心开心。”

詹姆斯当场就懵逼了:“等等,为什么是我啊?我既不是他妈,也不是他女朋友,为什么要负责让他开心?“

然后,西奥说:“可他是你的吉他手啊,主唱都要负责哄吉他手开心的。”

骗人的吧?

怎么可能会有这种说法?

但他还是去了。

不是因为什么‘主唱必须哄吉他手开心’的狗屁道理,而是因为他有责任心,认为不能再继续放任兰斯搅乱整个团队的气氛,把大家都搞得战战兢兢了。

可怎么让人开心是个问题。

詹姆斯试着过去讲了两个笑话,却只换来了兰斯一种看傻子的眼神,以及一句:“你脑子没问题吧?”

这种混球根本不值得我为他克服阅读障碍症,专门跑去读笑话大全!

我到底为什么要遭这个罪?

詹姆斯恼火地转过身,生气地不理他了。

他朝着等结果的鲍德温和西奥摊开手,吊儿郎当地吹了一声口哨,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然后,他就看到鲍德温和西奥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

可还不等他反应过来,身后的兰斯突然就扯住了他后衣领,把他整个人都朝后拽得一个踉跄。

紧接着,他就被气势汹汹的兰斯给推到了旁边的墙角里,后背抵着墙壁,满脸惊恐地望着突然发疯的黑发吉他手,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干什么?”

这一刻,他差点儿以为要挨揍了。

结果……

兰斯却问:“你刚刚是不是吹口哨了?”

“呃,是吧,但我可以解释,我不是针对你……”

“再吹一遍!”

“什么?”

“再吹一遍!”

于是,他就乖乖地吹了一遍。

兰斯说:“再吹一遍。”

詹姆斯:??

接下来……

能想象吗?

可怜的金发主唱被他的黑发吉他手逼迫着,在墙角里傻乎乎地撅着嘴,吹了足足半小时的口哨。

半小时啊!

兄弟们,你们知道那是什么概念吗?

嘴都吹酸了。

操他妈的口哨!

王八蛋兰斯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声音!

在这个过程中,鲍德温和西奥从头到尾都在假装聊怎么演奏什么的事情,将主唱的求救眼神彻底无视,完全没有过去帮忙解围的意思。

他们真是世界上最棒的好队友!

永远不忍心看自家队友遭殃,通常会选择背转过身。

不过,好消息是……

<她今年十六岁>终于被完成了。

时间刚刚好。

巡演还剩最后一场,乐队的大家立刻决定用这首歌作为最后的收尾。

此时,大家都筋疲力尽了。

一个月二十多场连续的巡演让人过足了表演的瘾,但太累了!

每天二十四小时,一刻不停,除了排练就是上舞台。

高强的演出频率让所有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一抹疲态。

可尽管如此,体力依然不是什么问题。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有一股浑身上下都使不完的劲儿。

真正的问题在于精神状态……

没有人能二十四小时都保持在亢奋的高光状态中。

但演出的性质又决定了乐队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准点儿地high起来才行。

否则,表演的人都半死不活,又怎么有脸去指责观众不配合呢?难道让观众们全靠自己脑补来调动情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