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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99)

“我今天要唱歌,万一不小心喊哑了可怎么办?”

“你小点儿声,又不是让你唱高音。”

“兰斯,你说的是人话吗?操!在那种情况下,你他妈的居然还要求我控制音量?”

“那……那下次找个不演出的时候……”

“可以是可以,但到时候,你技术难道就能突飞猛进了?”

兰斯瞬间超有自信了:“我一向擅长学习,多来几次肯定会有进步。放心,这是潜力股,你趁早投资准没错。”

詹姆斯想想有道理。

他决定相信学霸的未来发展,主动凑过去亲一下,鼓励地说:“加油。”

两人达成共识,皆大欢喜。

然后,他们转换话题,接着去讨论今晚演出的正事。

“演出歌单已经给比尔了?”

“西奥拿过去的。”

“最后一首确定是<女巫>?”

“对。”

“我总觉得那首还得再练练,有几段唱得不是特别好。”

“相信我,亲爱的。你只要能站在舞台上,自然而然就会唱到最好了。”

詹姆斯听得心花怒放,完全理解当年在学校里,那些老师为什么都把这混蛋当宝贝了。

这时,巡演经理比尔敲了敲门后,走进来:“抱歉,打扰一下。”

他犹犹豫豫地问:“我听说,你们在找人打听埃布尔的事。”

“对!”“是我们。”

詹姆斯和兰斯下意识地望向他:“你知道?”

比尔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你们是不是都忘了,我是埃布尔推荐过来的。”

至今为止,这还是他第一次提起自己这个巡演经理的来历:“呃,我俩其实也算是半个好友,以前工作上配合过好几次了。”

詹姆斯这才想起,确实是在埃布尔的固执推荐下,比尔才成为巡演经理的。

当时如果不是戴维斯主动退一步,他们还差点儿因为这事闹起来,

不过,现在不是翻旧账的时候……

詹姆斯直接问:“那你肯定知道他是怎么回事了?”

比尔怕影响到晚上的演出,不太想现在说,还试图推脱:“这事说来话长,我们要不要等演出结束后再说。”

詹姆斯不耐烦极了:“别废话,我现在就要知道!”

比尔求助地望了一眼兰斯。

但黑发的吉他手也淡淡地表示:“我和吉米想得一样。”

比尔彻底没了办法,只好吞吞吐吐地讲起来。

这事说来也挺坑……

反正埃布尔完全是一路霉运到家。一开始是他自己作死,找rent boy开房,结果遇上的是个骗子,直接被抢,人还被扔到荒郊野外,最后,历经一番艰难,报警求助……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无所谓。

毕竟,警察基于职业道德,是不会闲着没事跑去公开谈论受害人隐私的。

更何况,埃布尔虽然是唱片公司A&R部门的负责人,可自身并不是知名公众人物,本身话题性也没那么大。

但问题是,当时在警局里,有一个酒撞车做笔录的八卦小报狗仔,前不久在追行星乐队新闻时,碰巧见过他。

这名狗仔当时就眼前一亮,一开始想搭讪一下,搞点儿行星乐队的新闻。可后来转念一想,搞了个大新闻。

他出警局后,借题发挥地编造了一条谣言,说埃布尔不仅仅只是找rent boy的问题,平时也会对艺人进行潜规则,只有讨他欢心的艺人,才会有出唱片的机会,通篇没有一个肯定的单词,全都是一些“我猜测,也许,可能”这样的词汇,但每一句又都是在影射行星乐队。

这种谣言的危害性可比什么性向问题还严重。

刚刚出现后,好些看好的艺人们在和Mixer唱片公司签约时,当场反悔,并改签别家的唱片公司。

在这样的情况下,Mixer唱片公司选择立刻将埃布尔开除,虽有落井下石的嫌疑,却也能解释得通。

但这事在詹姆斯看来就完全解释不通。

他露出疑惑的表情:“我没听懂,埃布尔那傻逼到底潜规则了谁?”

比尔回答:“没有,他挺有原则的,从来不找熟人。”

詹姆斯讽刺了一句:“那Mixer为什么解雇他?”

比尔尴尬地笑了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但詹姆斯又不是真不懂。

他只是很反感这种事,一时冲动地直接开口:“去给埃布尔打电话,让他滚过来见我,Mixer唱片公司不用他,我用他。”

作为埃布尔的朋友,比尔顿时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但等他匆匆离开,去给埃布尔打电话时,詹姆斯的理智又重新回归。

他歉疚地转头看向正在低头沉思的兰斯问:“呃,我这么做没问题吧?”

兰斯回过神,笑了笑。

他走过去抱住詹姆斯,轻轻在他耳边肯定地说:“只要你想就没有任何问题。”

这话可把詹姆斯感动够呛!

他想,哪怕兰斯下次技术练不好,也还有下下次,下下下次……

然而,这其实只能证明一件事——吉他手的嘴,骗人的鬼!

等到后来,兰斯胸有成竹地使唤着埃布尔,帮乐队跑去和Mixer唱片公司进行撕逼、打官司、抢版权时……

詹姆斯才意识到,自己当年大概是白感动了。这混蛋恐怕在那时候就已经开始算计埃布尔身上的残余利用价值了。

曾经Mixer唱片公司A&R部门高层的内部负责人,在倒戈相向后,朝着老东家捅刀,绝对能精准地瞄准弱点,捅得又准又狠又致命。

但这时候,詹姆斯还什么都不知道,满脑子都是自家吉他手给灌的一碗又一碗迷魂汤。

他身上一直有街头小混混之间那种傻乎乎的义气,虽然平时也欺负人,可在关键时刻,永远二话不说,为朋友不论对错、不计得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所以,当他发现兰斯在这时候也愿意站在自己身边,和自己一个立场时,别提多高兴了。

假如兰斯是个女的……

他大概早就兴冲冲地跑去打电话给亲哥林德这么介绍(炫耀)了:“瞧瞧!这是你弟新钓的bird(妞),又辣又特么能干,舞台上陪我唱歌,舞台下陪我打架!我朋友遭难,他也不嫌弃,还乐意陪我一起帮朋友忙!栽了!栽了!上了床,老子他妈的魂儿都射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利物浦那边方言,男的叫our kid的同时,女的叫bird……哎,真可爱。

第78章 没有选择

按原订的计划,上舞台前,还需花半个小时的时间把音乐杂志《十字路口》的封面照拍出来。

可因为詹姆斯那么一闹,拍摄时间不得不暂时推后了。

于是,等到演出时间到了,行星乐队直接上了舞台,他们开场的第一首歌是<她今年十六岁>。

这首歌可以说,打从一出现起,就得天独厚地成为了所有青少年们的挚爱。

在这个时代,一群荷尔蒙作祟,又P事不懂的小年轻们把摇滚明星瞎几把扯淡的玩意儿奉为了人生哲理,借此肆意地宣泄着青春期的躁动。

所以,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一群少年们时不时地挤眉弄眼,你先来一句‘她今年十六岁’,他再接一句‘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然后,彼此就好像是对上什么隐藏暗号一样,瞬间拉近距离,可以互相称兄道弟,变成狐朋狗友了;

相比之下,绝大多数少女们的行为会可爱得多。不会有太多的黄色废料,而仅仅是幻想着拥有一段‘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的完美爱情。

所以,她们明显更喜欢詹姆斯写的后半段‘给她真正的爱,给她全部的爱,给她一生一次的爱’什么的。

但不管是喜欢哪一段,都足以证明了这首歌的受欢迎程度。

因此,当前奏响起……

在场的观众们就已经开始沸腾,他们挥着手臂,朝着舞台大喊:“行星!行星!行星!”

OK,走起!

当詹姆斯站在舞台上唱出第一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