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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蒙(1)

作者: 溯世而眠 阅读记录

《谛蒙》作者:溯世而眠

文案:大纲一改再改的耽美短篇。

HE。

钟情BE请止步第十章 。

题材不适者请自动避雷。

对力量和智慧的思考,冠以勇士和魔王的脑洞。

虽然脑补的人物形象是古希腊战士和赫费斯提翁那种才貌双全的美少年,但是写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多耽美。

这个脑洞本来想要表达的是一种在单纯追求力量的过程中,不可避免无法逃脱地对智慧的虔诚。

结果写到最后彻底跑偏,大概还融了一点哲学?

另:感谢《国家宝藏》,解我列不出大纲之痛。

内容标签: 奇幻魔幻 西方罗曼 西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沃瑞尔,威兹多姆(谛蒙) ┃ 配角:普瑞斯,戴纳索,莱博瑞 ┃ 其它:认真你就输了

第1-10章

勇士终于打倒了巨龙。

随着庞然大物的轰然倒地,被藤蔓禁锢着的城堡也露出全貌。

古旧的城墙伫立于山间,层峦叠嶂中更显得高耸入云,本该对称式的建筑像是记载着战争与和平的无声史书,左端从主建筑中独立延伸出的小阁楼,如今只剩下四楼平台上的残垣断壁,像是被什么斜切了一刀,徒留几阶依旧庄严肃穆的环形楼梯,昭示着这里也曾是王族重地,神圣不可侵犯。只是历经岁月洗礼,昔日物不是,此刻人也非,那些辉煌早也随着时光被炸得粉碎。

勇士是个糙汉,没有那些伤春悲秋的小情绪,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径直跨过挡路的巨龙长尾,继续面无表情地向古堡前进。

他只是接了国王的任务,为了高额赏金前来寻找古堡中的稀世珍宝。

说来也奇怪得很,无人知道稀世珍宝究竟是什么,甚至连发布任务的国王也语焉不详,前来与勇士接洽的史官背诵着古老典籍中的句子,语调平淡得像一条懒得炸毛的直线,听得勇士昏昏欲睡,好不容易在彻底睡着前,从“得之即天下”之类的空话里抓住了一个关键词——

“谛蒙”。

稀世珍宝的名字叫“谛蒙”。

勇士很强。

能从三百多个雇佣兵小队中脱颖而出,最终站到国王面前接受任务,自然不会弱。

然而饶是如此,等他把紧紧缠绕在城堡大门的藤蔓尽数斩断,已经入了夜。

枯藤老树昏鸦,如果不是今晚的月色撩人得美,古堡一定会被当成一座硕大的孤坟。

大门一开就是前堂正厅,伴随着让人牙疼的“吱呀”声,月光顺势潜入大厅,笼罩在大理石地面正中央的水晶棺上。

金发的少年平躺其中,双眸轻阖,仿佛只是在安睡,只是脸色苍白,明显带着久违阳光的病态。

白雪……睡王子?

勇士是糙汉,但算不得粗人,甚至因为行万里路的缘故,沿途也听过不少故事。至少,白雪公主中毒葬于水晶棺、睡美人被诅咒沉睡古堡这种启蒙童话总还是知道的。

然而现在的情况明显超出勇士的认知范围。

单纯的考生极度抗拒复合考点的智商碾压,简单粗暴地做着“1+1=2”的计划,坐在一旁托腮望着满天繁星,筹谋如何在摇晃水晶棺的同时再拐个王子来献吻。

“在想什么?”声音微哑,沾染着刚起床时的慵懒,却是年轻而温润。

“没……”迅速回眸,只一瞬,惊恐的瞳孔便满载了那张俊秀舒朗的脸。

方才还在计划中沉睡不醒的人,此刻正坐在水晶棺里,抬手压了压脑袋左侧睡到翘起的乱发,微微笑着,明眸皓齿,梨涡清浅。

勇士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一定是月亮惹的祸。

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是个战五渣。

勇士只是扫一眼少年那细瘦的身材便在心里做了认证。

在身材壮硕的勇士面前,这小胳膊小腿儿的确是不够看。

但是这个人很好看。

少年有一双很美的眸子,黄蓝异色,让人不禁联想到世上最骄矜的动物。

勇士听说过这种猫的存在,却从未见过,因为那是该被捧奉于王室豢养的珍宠,高贵又傲娇。

只是,眼前的少年带着自己逛着古堡,步伐轻快,语笑嫣然,年轻肆意却不张狂,熨帖得丝毫不惹人生厌,如沐春风。

勇士此时还不知道这种感觉叫“气质”,只是下意识挠了挠头:嗯,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是个奇怪的战五渣。

而此刻,这位奇怪的战五渣已经在只言片语间把勇士来此的目的探听得一清二楚。

推门的手一顿,紧接着藏书楼迎来了两百年间第一位远客。

螺旋式上升的楼梯随墙壁搭建,蜿蜒盘桓至天际,好似没有尽头,墙体一侧皆是书架,书册满楼。

浩如烟海的藏书是巨大的震撼,瞬间吸引勇士全部注意,满心满怀都只剩下无限敬畏。

也是这一瞬,勇士忽略了少年眸底涌上的难以言说的神色。

少年径直走向大厅中央的巨型圆桌,一跃而上。

在勇士尚自惊诧的目光中,缓缓站起,俯首对视。

“自我介绍一下,”深沉低语中融着少年特有的沙哑味道,语调冷漠,异色的瞳中尽是疏离,脸上也褪了笑意,“威兹多姆,谛蒙的……守护者。”

勇士永远忘不了那个夜晚。

那个奇怪的水晶棺中的小王子,就那样站在古堡藏书楼中央硕大的圆桌上,映着从天窗一泻而下的月光,在铺天盖地的书册的簇拥下,眼中尽是睥睨一切的孤傲,高贵而骄矜。

让人在仰望的同时,心底不禁涌出崇敬的渴慕。

——一种无力抵抗却也甘之如饴的顶礼膜拜。

事实上,勇士的确跪了下来。

少年冷眼看着单膝跪地的勇士,后者微张着唇,怔愣的表情放大了眼神中的敬仰。

威兹多姆心下一动,收起魔王的威压。

勇士却是毫无知觉般,依旧维持着方才的姿态,仿佛一个单纯的追随者,能够随时以身殉道似的虔诚。

这样的情形,与两百年前如出一辙。

只是彼时跪在地上的人,是个濒临灭国的王子。

那个热衷于搜罗民间故事的傻小子,不知从哪儿听说只要找到魔王就能实现愿望。于是堂堂一国王子,扔下国民对即位大典的期许,抱着孤注一掷的执念,拼尽最后的私藏和气力,却是终于在自己的王座上如愿见到正歪着脑袋打量自己的俊秀少年。

可寄托着自己全部希望的少年微微笑着,轻声道:“很遗憾,普瑞斯,你找错人了。”

如果勇士知道这个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正在回忆什么,就会迅速想起,大约两百年前,那个开疆拓土征伐四方的铁腕君主,还有他那位最有力的左膀右臂冷血谋臣,史载名唤普瑞斯和谛蒙。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所以两百年前,魔王不会告诉普瑞斯他本可以成为良善明君重振一方小国净土,任他前来借助魔王的力量把自己的名字染上永远洗不掉的血色。

所以两百年前,在普瑞斯猛然醒悟魔王永生不灭的某天,谛蒙被这个自己辅助数十载的人类以血封印,沉睡水晶棺,藏于两人初见的城堡。

所以两百年前,普瑞斯在故事的最初就找错了人,而魔王在故事的最后疲惫至极,自愿用长眠为这一场混迹人间的权欲闹剧划下句点。

时光一如既往滚滚流逝,残忍又公平。

国度没落,权势更迭,恢弘大气的城楼成为阴森破败的古堡,曾经渴望的辉煌不朽反而作了历史的注脚,冷漠又讽刺。

功绩不再,仅余史料一抹残血,和绵长喟叹。

亲手毁掉一个纯粹的灵魂不是什么有趣的体验,一次就够了。

眼睁睁看着傻小子从保家卫国的正义之子到暴虐征伐的狠戾君王,欲念无限膨胀,满足一个总会紧接着跟上更难满足的另一个,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亲自饲喂的巨龙,永远填不满的胃口,黑洞无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