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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蒙(4)

作者: 溯世而眠 阅读记录

勇士牵着小王子的手,带他走到藏书楼门前,一起仰头环顾这座古堡。

古堡总是比寻常人家要恢宏壮丽的,但是如果对比过普瑞斯其人的雄心壮志和他后来的一贯作风,就会觉得这里顶多称得上雅致,雅致得甚至有些朴素。

“这里是他刚即位的时候继承的城堡,你们在这里待了七年,重整旗鼓,养精蓄锐。”勇士冲着西北方向一指,“而我们现在的王都,是他攻略的第一座城池。”

在那之后,普瑞斯帝国的扩张大业一发而不可收。

伴随勇士的低语,魔王似是陷入令人恐惧的回忆,不禁打了个寒颤,然后就感觉到与自己交握的温热手掌紧了一紧,好像要通过这种方式向自己传递力量。

“是我的错。”

“不是你的错。”看到小王子已是苍白如纸的脸色,勇士又重复了一遍,宣誓般的郑重:“不是你的错。”

魔王没说话,眼睑轻阖,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轻薄易碎的蛱蝶羽翼,美而脆弱。

“我一直很奇怪,如果谛蒙指的就是二百年前的你,古籍为什么会记载一个暴君的伥僚,却说他能安天下——更何况,在普瑞斯的那本自传里,他恨不得把有关你的字眼全部抹去,怎么会让别人知道谛蒙的存在。直至我想起,初次见面时,你说你叫威兹多姆,谛蒙的守护者。”勇士笑起来,笑得明媚又坦然,“威兹多姆,发明钢铁荆棘圈羊群,制造风水联动踏车浇灌田园,培育菌种制作奶酪和甜酒……上到城池的防御工事,下到孩童玩耍的木马,你为这片土地做了什么,总会有人记得。”

终章·二

魔王喜欢人间,是真的。

起初来到人间,魔王偏爱带有温度的故事,稀奇古怪,或囊容广博。所以最吸引他的是普瑞斯的藏书楼,两个人常常一有空就窝在里面。

可是后来,王国的治理卓有成效,外出就有趣起来。

他开始喜欢清风送来的麦香,所以稻田中的队伍总能看到一抹金发;他开始喜欢牛羊犬鹅的欢腾,所以家畜育种的任务成了他和孩子们的课堂;他开始喜欢人类温柔的笑脸,所以民间的盛会他总会拖着普瑞斯出场……

谛蒙不能被外人看到真容,威兹多姆却可以。

那七年大概是他在人间最快乐的时光。

只是,或许是他太过努力守护这片乐土,反倒让那个看着国度由衰转盛的年轻的君主有了别的想法。

欲望埋了种,发了芽,破了土,蜿蜒缠绕着不断攀爬,直至某天,交织成一片缚网,裹挟着那位始终宠溺的魔王,不得不去处理一切后顾之忧。

谛蒙从没想要去帮普瑞斯开疆扩土,但他制作的城防利器成了侵略前阵,他传授的充饥干粮做了军饷,连他设计的钢铁荆棘都从圈羊上升到圈人的高度……

为了弥补硝烟的伤害,谛蒙总是积极进行战后的恢复与安抚,然而普瑞斯侵略的漫漫长征永无止境,少年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在为下一次起兵征伐缝制戎装。

时间久了,威兹多姆的化名被民间熟记,谛蒙却成了历史的罪人。

“我以为,他是不一样的。”

少年挣开那只温暖的手,站在大厅中央的水晶棺前,把过去摊开在空气中,裸露出不肯结痂的伤口。

他纵容着那个不断扩张帝国的君王,哪怕两个人的脚步渐渐踏往不同的方向,魔王还是相信傻小子只是不小心走了条弯路,绕过一圈后,那个纯粹的灵魂总会回来的。

直至他在葡萄酒中尝到血的味道。

——普瑞斯在尝试封印。

那一刻,魔王终于不得不承认,昔日的傻小子早已在自己无限的信任下变了模样,丑陋又肮脏。

陷入回忆容易无法自拔,勇士舍不得小王子被绝望淹没,适时站到他身边。

从离去到归来,知道得越多,就越清醒,走过最初的迷茫,醍醐灌顶,然后在魔王落泪的瞬间,越发坚定想要守护什么。

“我出生在贫民窟,从小就知道,拳头硬可以护住铜币,掰手腕能够赢得烈酒,而不够强就会被欺负。”

所以我渴望强大,渴望力量。从前我一直这么想。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觉得你弱爆了,可事实是你很强,超越人类的强。原来评判标准是错的,你的强大也不仅限于身体对抗。那么力量究竟是什么,强大的标准又是什么?”

掰手腕常胜不败就是强吗?拳头够硬无人敢欺就是强吗?戴纳索该是很强的,但是面对军队的攻击,它也会累,会受伤,会想要我们安抚。

“我下山寻找答案,可直到封印你之前,我的答案才完整。”

可以冷眼旁观却选择参与,能够血洗山河却只要自保……

“我终于明白你那句‘喜欢’的分量,而强大的定义应该是守得住自己,也珍惜众生。“

魔王默不作声,许久无话。

勇士感觉四周渐渐亮起,抬头发现古堡从屋顶开始发生变化。

灰蒙蒙的墙体浮现出多样彩绘,有春日的原野流水,也有秋天的黄金稻田,壁画所在之处,一片生机盎然。

阶梯换上莹白新漆,一路向上伸展,回环出同色细绒地毯,配合头顶蔚蓝,仿佛漫步云端。

二三层楼高的位置,被木板遮掩住的方穴向四周蔓延,融合成几扇硕大的琉璃窗,以五彩斑斓的色块组合出图案,隐隐是戴纳索的模样。

藤蔓消失,窗扉洞开,残垣恢复高阁,焦土化为花海。

阳光透进来,大喇喇照在水晶棺化形的王座上,反射出一片璀璨。

颓丧两百余年的古堡在这一刻焕发新的神采。

蓦地,少年的唇角绽了笑意,灵动又温柔,阴霾尽散。

“我终于知道,戴纳索和莱博瑞为什么认可你了。”

勇者不惧,仁者不忧,如今,你亦不惑。

终章·三

并肩看过这场神迹再临,勇士转身,送魔王踏上王座,温柔又郑重。

“戴纳索能够震慑他国不来进犯,我愿意尝试让各国相互牵制避免战争。你不必躲在古堡自罚,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做人间的威兹多姆。”

青年单膝跪地,执手落下一吻,抬头仰望他的小王子,眼中满是虔诚,似有点点星光。

“尊敬的威兹多姆先生,你愿意再相信人类一次吗?”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直在思考,魔王为什么会成为勇士的信仰。

因为他拥有更高位面的力量?

起初我是这样想的,所以最初的大纲中,这种力量被定义为智慧。

但是写着写着,我困惑了。

智慧的体现不该在术,而是在道。

不禁想起《国家宝藏》里讲《孙子兵法》的那期,兵法该是战争的哲学,在一片如何打胜仗的学问中,发出“不打仗”的呼声尤为珍贵。

避战并非因为势弱,而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对这人间爱得深沉。

我想,大概能吸引勇士的,就是这样的魔王。

而能与魔王并肩同行的,大概也只有这样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