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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人生[综](1274)

钱妮的这个考虑是非常有道理的。

“我知道了。”林雨桐顺手给她号了脉,“你别操心,好好养着。这事我去处理。”

钱妮嘿嘿就笑:“能帮上忙就行,这段时间我是什么也不干,就这么养着我都不好意思了。”

可你也没闲着。鞋底一天一双,就这还纺出好几两的线来。

林雨桐怕她不安,就低声道:“刚成立了一家薪华书店,我想安排你过去。你识字,能写会算,这也就够了。在书店相对清闲,你先去过度一段时间,以后再说。”

钱妮嘿嘿就笑:“真的?我能去书店?那太好了,我也去熏陶熏陶,学上两年,我就是文化人了。”

美得你!

林雨桐没跟她絮叨,就直接下来去了医院。医院门口,警卫还在站岗,林雨桐过去问道:“知道出事的是谁吗?”

这小伙子摇头,“整个人都成了黑的,看不清楚长相。”

“那昨晚……是谁值班的?”林雨桐皱眉,“不可能这么一个人站在哪里没人看见吧。”

这小伙子往里面一指:“是米河值班的。他正跟安院长说话。”

林雨桐扭脸一看,可不是正是安老爷子跟一个矮个子的小伙子说话嘛。她快步走了过去,就听这小伙子一口川话:“……没看见啥子人进来,值班过程中倒是离开过一小会……几点也记不清楚了,反正听见那边……”他朝医院门口的方向指了指,“听见有动静,我们就去看了看。不光我们听见了,林院长家门口的两个值班的同志也听见了,他们一个人留守,另一个人跟我们往学校门口的方向又追了追,想看看是不是有什么情况,等我们回来的时候,还问过林院长门口留守的那个三娃,他说没人进医院。再后来就没有什么异常了。”

林雨桐随便叫了一个路过的护士,“你去我家门口,对值班的警卫说,叫三娃来一趟。”

安泰看见林雨桐过来了,就点点头,然后朝被用木棍等东西围起来的现场指了指,“人还没动,已经叫了保卫处的人。这人不是医院的职工,也不是病人。人数我已经叫人清点过了。这要不是半夜想办法溜进来的人,那就只能说是提前藏在医院的。”

可这也不容易。探视病人要登记的,而且要有探视的时间。进出都有人盯着,非常严格。一旦过了探视时间,就会被礼送出去,每天六点之后,除了医院工作的,剩下的就是病人。每间病房都有两名护士检查,而且里面根本就藏不住人。所有的公共区域,比如厕所食堂,警卫班也会在六点之后清查一番。要是真提前有人进来了,那能藏在什么地方?宿舍?人多口杂,根本就不可能。领导办公室?方云的办公室空着,她最近不能出她们家的院子,所以这间办公室倒是可以利用。再就是自己的和安泰的,自己这边基本也不可能,因为有空床位,值班的护士晚上会换着在床上打个盹伸个懒腰,所以基本不离人。安老爷子那边也不可能,他的助手一直在他办公室住着。

林雨桐脑子过了一遍,三娃就来了,“……肯定没有人进来。我当时站在路中央,谁想过去都得从我眼前过。”

这孩子不会撒谎,也非常可信。要是他出了问题,自己和四爷早就被暗算了。所以,他说的话是可信的。

林雨桐叫他回去:“……我知道了,就是了解一下情况。你赶紧回去睡吧。记得睡前把姜汤喝了。”

三娃笑嘻嘻的应了,转身就跑。

米河就皱眉:“其他的我就真不知道了。”

那要是没错,这调虎离山,就是为了配合某些人接头的,那三道手电筒的亮光,就是信号。

林雨桐朝那黑焦的尸体走去,来回看了一遍,就低声问安老爷子,“您来得早,可看到有谁从尸体边上捡走了手电筒?”

手电筒?

安泰摇头:“没有!发现尸体的是换班的警卫,他们知道规矩,不会随便动这些东西。”

那这手电筒就应该是被那个来接头的人给拿走了。按照这个逻辑分析,是不是可以说两人还没来得及碰面,这人就被雷给劈死了。

她这么跟安老爷子说,他皱眉:“这话怎么说”

“这要是碰面了,交接手电筒干什么,难道里面塞着什么要传递的东西?可既然真是传递东西,怎么传递都行,没必要碰面,这危险系数明显太高了。所以,他们一定是有什么话要当面说。那么,将手电筒交给对方就不合理。这一条不成立。可要是没碰面,这边发了信号,对方还没来得及出来,这一道雷就下来了,人直接给劈死了。那么这个来接头的,一看这情况,会怎么办?当然是将手电藏在一个叫人找不见的地方。等发现尸体了,只能当这是一场意外。咱们如今这条件,有手电筒的也买不到电池,谁会舍得用这么宝贝的东西?对方这是在遮掩,想叫咱们把这当成是一场意外。可这越是遮掩,越是说明一个问题,这个人进入医院一定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的。要不然就不对了。再是意外也不可能劈死一个混进医院的来历不清的人吧。”林雨桐像是想起什么,“工作组呢?他们那边查了吗?他们的人都在不在?有没有留了什么人在医院过夜?”

安泰恍然:“从我来,就没看见工作组的人!”

那这就不对了。

雷劈死了人这么大的事,他们连个面都不漏?说不过去吧。

两人对视了一眼,直觉这人出现在医院,一定跟工作组有关。

此时工作组办公室,刘永福神情憔悴:“大家都说说,怎么办?他是来检举问题的,咱们留下他来也是应该的,可是现在人莫名其妙的从办公室里出去了,还被劈死了,这怎么解释?办公室的锁子不是医院原来给咱们的,是我新买的,钥匙咱们四个人一人一把,你们说,这锁的好好的门,是怎么被打开的。人怎么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跑出去了?”

李红举手:“我说两句,我现在跟医院的还是住在宿舍,一个宿舍十二个人,她们都给我做人证。从吃晚饭到今天早上,我的所有行踪包括上厕所,都不是一个人,一直有人陪同。我有人证,这事跟我没有丝毫关系。”当时就是因为不喜欢杏子,觉得这个人太阴,所以她不想跟她住一个房间,跑到护士宿舍借宿去了。却没想到,当初那边决定,叫她清洗掉了身上的嫌疑。

杏子放在腿上的手微微的紧了紧,“我一个人住……但我真的没出过门……”

可这话并不能取信于人。

郭永固跟着举手:“我爱人发烧了,昨晚上下班的时候我请过假了,去给我爱人替工去了。她是报社的,做的是校对,我替了她一晚上,她的同事能作证,我没离开过报社大院。所以,跟我也无关。我的钥匙在这呢。”他将钥匙拿出来放在桌上。他是凌晨四点半从报社离开的,路上走了一个多小时,到医院的时候不到六点,天阴沉着亮的晚,反正他进医院的时候,天是雾蒙蒙的,根本看不远。自己的住处不在死人的地方,他没发现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李红跟着将钥匙也放在桌子上,“我的也在。我是挂在脖子上的,所以不存在被人偷盗了的可能性。”

说着,她就看向刘永福和林杏,“你们的钥匙呢?”

刘永福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杏子却上下的摸自己的衣服兜,终于从裤兜里将钥匙给掏出来了,“这不!在呢!”说着,啪一声就往桌子上一放,好似是对刚才他们对她不信任的事有些不满。

李红就笑:“你钥匙在,也不能说明什么。毕竟你的行踪无人可以证明。”

而另一边的刘永福将衣服兜都翻出来了,可就是找不见钥匙,“哪去了?”

杏子起身:“再找找,看是不是丢在什么地方了?”

刘永福脸都白了,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失误才造成现在这局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