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敛财人生[综](1537)

朱珠笑了起来,“不怕我?”

“有你保护我,我心里踏实。”林博也笑了,“这些事,咱们再也不要提起,跟桐桐也别提,这孩子心思重……”

心思重的林雨桐拉着四爷悄悄的退回去了,走了半个小时,方向早就不是朱珠和林博走的那条路之后,这才停下来。

这样的经历,即便朱珠不说,林雨桐也猜到了大半。

这对林雨桐来说,杀人而已,只要是该杀的人,杀了就杀了,能怎么的?

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心理负担。至于说那些走私……说实话,朱珠只能算是利益链中没办法起决定作用的中间一环。只要这里面还有利益在,这种行为就杜绝不了。不管别人知道后怎么想,在她看来,她是没有立场说任何一句不是的。而且,但生存问题都难以保证的时候,你要求她想什么呢?

两人谁也没提这事,有朱珠在,他们两人在丛林里没有什么危险就行。

四爷跳过非法围猎的事,却说起了当地居民的耕种模式,“……有机会还是去一些部落里看看……”

两人回营的时候带了野鸡,这里的野鸡好像还有点不一样,逮了两只够炖一锅汤的就往回走。等鸡汤的味道飘出来,林博和朱珠才双双把家还。

说不上来两人哪里不一样了,但叫人看着就是不一样了。

珍妮对着朱珠远远的竖了一根中指,还不忘对林博飞眼两下。这次朱珠没有暴躁,林博也没有不知所措的看朱珠的眼色。两人该干嘛干嘛,不需要彼此的解释,也不需要对这样的事敏感。

这种感觉应该被称之为信任。

吃饭的时候,见林雨桐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林博瞪了一眼,“看什么?好好吃饭。”说着,把碗里的鸡腿给了闺女,把鸡翅膀给了朱珠。完了之后还盯着四爷看,直到四爷把碗里的好肉都夹给自家闺女这才收回视线。

朱珠对这里的吃食其实真是没什么兴趣,但还是赏脸的吃了,完了才问林雨桐,“出来一趟觉得值吗?”

林雨桐之前觉得这两人陪着自己出来确实挺夸张的。林博还罢了,朱珠为什么跟过来。现在倒是觉得,朱珠未免没有想把这东西都揭开的心思。不管揭开后会面对什么,也比这么心里提着这一块要好的多。事实上她算是走对了一步棋。

“以后,妈不用再跟着了吧?”林雨桐干脆用手拿着鸡腿啃,转脸问朱珠。

果然朱珠就道:“不跟着了。我那边公司还有一摊子事呢。”

“对!”林博一脸赞同,“出来一趟多辛苦!你倒是跟玩游戏似得,你妈哪里受得了这个。出来一趟也就一周时间,不用你妈跟着跑了。”

果然如此!林博这辈子要是不被朱珠吃的死死的才是见了鬼了。

在这里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丛林对林雨桐和四爷来说,已经失去了吸引力。这天两人也不去打搅林博和朱珠,直接上了飞机,带着翻译去走访附近的土著部落了。

翻译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再加上这里的每个部落都保留着自己的文化风俗连同可以称之为方言的语言。四爷跟他们的部落族长说话,也得连蒙带比划,偶尔再加上一两句英语单词,这才能勉强沟通。这些部落里有一些会简单的英语的人,当然了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部落里的能人,他们偶尔会走出部落,跟外面的人交换一些布匹食盐的物品。

部落里的人并不多,加起来也就一百来个。还有接近一半的老弱。绝大多数人一辈子是不会离开他们的部落的。林雨桐漫步走在部落了,真的恍若到了原始社会一般。房子都是茅草屋,低矮的很。进去后会发现根本没有床,十几平米的地方,一边铺着动物的毛皮,这就该是一家人住着的地方。屋子的中间都有个不大的火坑,也都有用过的痕迹。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天气不好的时候做饭和取暖用的。屋子的外面也有灶台,都是土灶,土灶上面竟然连个棚子也没搭建。不过好歹用的是铁锅。在屋里的火坑上做饭,是不用大铁锅的,而是一种非常粗糙的陶罐,林雨桐怀疑那种陶罐是他们自己烧制的。如此原始的生活,却发现他们并没有特别执着的储存粮食的概念,家里那种只撒了种子就不再照管的田地,收了多少就算是多少。说实话,不浇水不除虫身子种子都非常老品种的粮食,产量真不算高。林雨桐连着看了几家,半人高的大缸每家存了三五缸不等。存起来的不是直接能吃的粮食,比如稻米吧,都是带着糠的。做饭前,先得在石臼里捣米。米捣出来淘洗了直接下锅,而米糠顺手一撒,散养的鸡就出来啄食。鸡是林雨桐在这个部落里见到的唯一一种家禽,它也不需要人喂的,每家每户的只有屋子的概念,好似没有院子的概念。在中国院子里长草是荒凉,在这里……草就挨着门槛长的。草长莺飞这话不是白说的,各种虫子在草地里蹦跶,鸡不用费劲就能吃饱。可即便养鸡这么轻松,养鸡的人家和数量看起来也不多。转眼林雨桐就明白了,这些不多的鸡大概就是刚够部落里消耗吧。没错,他们始终秉持着自给自足就好的原则,女人们去河边洗衣服,顺手就能捞出不大的一种鱼来。要是捞上来一网子多了,挑了大的流够自家一顿吃的,剩下的就顺手放了。这也就导致了部落里男人比女人清闲的多的事。男人们只要偶尔出去捕猎,满足了需求就歇下了。而女人去从早忙到晚,不过这也不奇怪,光是吃饭的现捣米的方式,一天到晚忙的肯定都是一日三餐。或许是大自然的馈赠太过丰厚,他们对种植并不怎么热衷。甚至表示自家种的没有野生的好吃。

她在部落里转了一圈,发现根本就没有学校。孩子们大小不等,都在野地上撒欢呢。他们没有学校,也不上学。要说学东西,那也不是不学,只是从部落里年老的人那里学在丛林里生存的法则。学的好的,也就能在部落里崭露头角了。

要说这个地界,有没有现代文明的痕迹。还别说,也还真有。比如部落里有一台交易来的小功率的旧发电机。只有部落里来贵客的时候才会发电,然后在族长家的棚子里挂起唯一的一个白炽灯泡发起了点。这叫林雨桐想起了农村地头夏天挂的那种除虫灯,只要灯一亮,附近的大小飞虫飞蛾扑火的往灯上凑。如今林雨桐坐在棚子下面,抬头朝上一看,乌泱泱的长着翅膀的大飞虫围着灯泡黑压压的一圈。飞虫振动翅膀的声音,相互碰撞的声音,嗡嗡嗡的。一抹头上,还有掉落下来的被灯泡灼伤了翅膀而掉落下来的大飞虫。但这灯亮了起来,却是整个部落的盛事,部族里的老幼,给脸上图上特有的图腾,还是载歌载舞的围着这个棚子跳了起来。说实话,那种妆容容易叫人晚上做噩梦,但林雨桐还是不停的对着这些人致意,得尊重别人的传统不是吗?

第二件算得上属于现代文明的东西,就应该算是组长特意请四爷听的收音机。老式的收音机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倒腾来的,只能收到一两个台还带着各种杂音。但就是这样的东西,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听的。只有部落里那些有资历的人,才能在族长听的时候过来跟着一起听。人家能邀请四爷,这是极高的礼遇了。

而这个部落,唯一一个被普及的,不是别的,正是衣服。至少他们不会再光着上身下面只穿着皮草裙了。那种皮草裙被当做礼服,只有重大场合才能穿。平时他们穿的……尤其是男人穿的,跟大街上买的那种十元两件的T恤和大短裤是一样的,只是颜色多为绚丽的。再有就是鞋子,更多的人穿起了五块钱一双的那种塑料拖鞋,而不是光着脚到处溜达。

从部落里出来,林雨桐自己都不知道现代文明之于他们,之于这片土地,是祸还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