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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人生[综](2032)

金大婶回来气的就骂:“缺心眼啊!不知道热啊!”

产妇不能着凉是真的,不能吹风也是真的,但你不能把冬天的那一套全拿出来伺候吧。知道你媳妇你娃都金贵,可也不是这么一套金贵法。

看不上她给准备的粗布的那一套,都是新家伙事,把结婚陪嫁的十斤重的被子都用上了。

然后才半天时间,孩子是浑身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痱子,满身的通红。

金大婶后怕死了,要是晚回来一两个小时,这孩子非出事不可。

再是见不得这两口子,可这也不能看着两人不会弄孩子就不管。

还得费心费力的帮着照看。

林雨桐去看的时候,孩子都已经生下三天了。

自家婆婆用纱布沾了桃叶熬出来的水,一点一点给孩子擦身上。她是熬的双眼通红。刚生下来的孩子本来就特别费人,一会子要吃,一会子尿了一会子拉了,两个小时的踏实觉都睡不成的。更何况这孩子肯定是不舒服的,换做大人试试,浑身长了痱子,那是啥滋味。

这三天只怕是就没怎么合眼吧。

这么想着,正想接手叫老太太歇歇呢,一瞧,好家伙,马小婷睡的呼噜打着,别提多舒服了。老五铺着个席子在地上也睡的正香。

林雨桐就说婆婆:“您这就是自找的!不会怕什么?你教就行了。谁不是这么学会的?可这您一个人熬,熬得住吗?”

说着,也不上手了,抬脚就踹老五:“起来!就看着妈熬了是吧。起来换妈去歇着。”

老五迷迷糊糊起来,他倒是不敢跟林雨桐扎翅。炕上的马小婷被吵醒了,不高兴,“妈能给你们看孩子,咋就不能给我们看了……”

放你娘的屁!

林雨桐差点爆粗口!

婆婆看清宁和清平的时候,那是什么状况?

第一,婆婆那时候虚岁才五十,年纪不大,精力不小。第二,那时候公公在事呢,说是婆婆看孩子,其实呢?是两人在替换呢。不会可着一个人累。第三,那时候看孩子就只看孩子,啥事都不用管。洗衣服做饭这些所有的琐事英子都给包圆了。自己呢,是钱上大方,从来都不叫老两口为钱的事烦恼。

而现在呢?两丫头都要上小学了。婆婆的年纪不小了,公公也不在了,何况还有个清辉要照看。另外这家里的琐事,哪一件离了她行?

这三天,不用问,饭还是婆婆做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就是当老人难为的地方了。给这个儿子家看了孩子,没给那个儿子家看,这就是原罪。

多少不平,就是从这里来的。

林雨桐就说了:“妈当时看清平,我姐那边是啥活都给干了,衣裳鞋袜不用妈动手。妈给我看清宁了,我一个月给妈十块钱,这还不算是吃的用的买这买那的,一个月没有二十也差不多。既然给你看,你也按照这个章程来就行了。”

至今那厨房的门都锁着呢,良心叫狗吃了。

马小婷不说话了,不管是哪一条她也做不到。

林雨桐把孩子给马小婷一塞,直接拉了婆婆就出来了,“你去歇着吧,再熬下去,这不成。”

金大婶这么刚强的人,打从老头子死了,这半年算是掉冰井里了。哪哪都不顺心。

躺在炕上连落眼泪的劲都没了,挨着枕头就睡了。

何小婉和英子来了,先到这边,看婆婆睡了就问林雨桐,就指了指老五那边,“你给了那边多少?”

是说头一回看孩子,得给孩子点压腰钱。

本来打算给五块的,现在……林雨桐摇头,“还没给!”

何小婉伸出一根手指,“一块?行不行?”

行!

怎么不行?

英子也笑:“那就都给一块……”

何小婉招手叫在炕角玩的清辉:“跟妈回去好不好?”

不打算叫孩子在这边呆了,都忙着老五家的孩子了,自家这孩子就成了没人要的了。本来上次就想带走的,不过是不想把事做的那么绝。如今刚好有借口了,正好把孩子接回去。

清辉当然是巴不得回家呢。

“走!”利索的就从炕上下来,拉着他妈,怕他妈反悔似的。

比起跟奶奶生活,孩子还是更喜欢跟着亲妈的。

林雨桐就见炕上的婆婆头微微偏了偏,在枕头上蹭了一下,应该是哭了吧。在枕头上把眼泪给擦了。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这事没法说对错。

三人过去,一人给老五家的孩子塞了一块钱就都没停留,何小婉把清辉带出去,跟老五说了一声,“你跟妈说,这边孩子小,我先把清辉接回去住段时间……”

马小婷巴不得呢,连声说好,“我们家这个哭起来不分啥时候,吵的清辉没法睡觉。”

妯娌三个出来,一块往回走。

何小婉就说准备上班的事了,“……我都跟人家说好了,我上夜班。晚上喂猪嘛,也就半夜十二点一次,早上四点一次。轻松的很。晚上多跑两回,白天的时间就空下了,地里的活扔不了……”

苦是苦了点,但确实算是最合理的安排了。

孩子有她妈管着。清辉都懂事了,只要给吃给喝,不用太怎么费心的。主要是小的。

说着话,眼看就到了,都能看见市场门口进进出出的人了。

猛地,何小婉说话的声音低下来了,“咱们走慢点,等会子再过去……”

咋的了?

顺着何小婉的视线看过去,就见老大两口子拉着一架子车的芦苇编的席子,在市场门口呢。

“这?”林雨桐挑挑眉,“这是啥营生啊?”

“啥营生?”英子摇头,“编席子卖呢。”

如今这人嘛,能自己动手的,绝不花钱买。只要勤快,随便找个水沟都能割来苇子,晚上抽空就编出来了。谁买这玩意?

反正是生意不怎么好,这一车已经连着拉回来三次了,一共就卖了俩。卖了不到两毛钱。

那么一大摊子芦苇地,咋就只能照到这点营生了?

过了几天,跟四爷下黄河滩看那片千里靶场地的时候,路过了那好似看不到边的芦苇地。她就笑:“这地方养鸭子,简直得天独厚。”

四爷摇头,“太懒了!”他指了指里面,“那深处,他是不敢去。你是不知道人家一样被分到这里的是怎么赚钱的?人家结成伙,夜里去深处打野鸭子……捞野鱼……”

野鸭子是野味,在城里十分吃香。野鱼没什么大鱼,都是野生的鲫鱼,巴掌大小,但城里人也爱用着玩意炖汤喝。只要新鲜,拉到县城都能卖好价钱。

所以,不管啥地方,只要肯吃苦,只要动脑子,他就能找到一碗饭吃。

这都半年了,人家为啥不带着他们两口子呢。

说到底,还是不会做人。

到了地方,林雨桐都吓了一跳,一千亩的地,地里全都是半人高的玉米,“还长的不错!”

“一水肥三年。”四爷蹲下来把土抓在手里细细的搓的尘装,“还是有些沙化了……”

林雨桐也看,“这地方要是种花生,种黄花菜,都不错。”

只这两种,经济效益还是太低。而且,需要的人工太大。尤其是黄花菜。

黄花菜这东西得早上太阳出来之前采摘,摘那种没开的,稍微晚了,就完蛋了,开了的就没法卖了。不等长成摘也行,那就是产量肯定会降低。所以又要叫长的饱满又要刚好没开的,这个度可得把握好。一个一个摘回去,然后放在锅上蒸,蒸的不能太硬也不能太软,蒸好之后要太阳暴晒。要是赶上天不好,又完蛋,肯定会有点发霉的,将来晒出来的就会发黑。不及那种琥珀色的又亮又黄的颜色价钱高。

所以地头种一点留着自家吃的,有!

但大面积种,真没有。

等以后有了烘干机之类的工具,这个作物倒是可以发展的。

其他大部分都种的是花生。而四爷这边的地,头一年种,种好侍弄的,都种了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