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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人生[综](2382)

英子都表示能想通这种做法:“倒霉的事遇上了能咋办?还好不到四十岁,嫁了人一样过日子,生个孩子还不晚。”

只要肯要钱,那这事情倒是好办了。

想要钱就不会忘鱼死网破的闹了。这就是好事!

不闹了,事情却远远没有停止。这次的事件太恶劣,从上到下要撸掉多少人?

这里面有没有领导贪功冒进?有没有行贿受贿?找的这个合作商是不是符合资质?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是需要纪委介入的。

林雨桐和四爷的事情完了吗?也完不了!

哪怕是回了京城,这些人对补偿的不满意了,依旧会通过各种渠道找四爷。还有不嫌弃远跑到京城找人的。

清宁就问:“那神树真的那么神吗?”

林雨桐摇头,她没拜过。只是耳闻过。

“不过耳闻多是虚的。”她这么跟孩子说。

但至于为什么一直都传说那棵树有蛇,却在之前没有人见过,这就不得而知了。

清宁就说:“我还记得小时候,早上起来,路上有那种痕迹,我问你那是啥,你说那是蛇昨晚从那过了,还记的吗?”

当然记得。

那时候的路是土路,夏天天气干的时候,路上到处是那种细粉的塘土,一脚踩下去一脚都是土。然后要是早上起的早,天蒙蒙亮,路上的痕迹还没有被破坏的话,就能看见,路上蜿蜒的痕迹。

那也确实是蛇留下的。

她知道清宁想问什么,不就是好奇村里的人连蛇的痕迹都没发现吗?

那谁又说的清楚呢。

总之这个冬天,四爷和林雨桐是很忙的。

老家来人一拨接着一拨的。为啥?都为了县城往镇上扩建的事。

这一拨人来说:“早该扩建了,咱这地,这房子,赔偿也要到位。比如这街面上的房子,就不能跟深巷子里的房子一个价是不是?要是一个价,将来拆迁的时候,是不是要考虑给咱们补偿一个铺子?”

另一拨人呢,又是另一套说词:“坚决不同意!咱就是庄家人!祖祖辈辈的靠庄稼地养家糊口。这征地了,是给一大笔钱。可咱拿钱干啥呢?坐吃山空,咱连个谋生的手段都没有?以后喝西北风去?”

老三属于赞成的那一拨人,觉得拆迁了也好,有了一笔启动资金,干什么不行?

而老二属于极力反对的那一拨人,觉得拆迁就是砸了祖祖辈辈的饭碗。

他就说了:“虽然咱的饭碗不把稳,得看老天爷的脸色吃饭,但这好歹是个营生。就比如说清安吧,这小子要是实在学不动,咋办?最不行还能回去种地去!我还说这是最不怕失业的行业了,结果要征地?那这以后儿孙要是不争气,连口饭都混不上了。”

搅和的人心惶惶的,都不知道来年这庄稼种还是不种。

其实现在想征地拆迁,怕是办不到。

这边刚出了事,新上任的领导都还没到位呢。到任之后不做到万无一失,都没人轻易敢碰触这个问题。

所以啊,太平镇只怕还得是太平镇。

拆迁这事,且有的等呢。

每个人来,都把自己的意思说给四爷听,反应情况嘛,都说:不要叫那些啥也不懂的人乱搞。

四爷也觉得,他们该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毕竟这农业生产,有些农作物的周期是不一样的。你比如说明年后面就要征地,那大家都不费心的栽种果树或者给果树嫁接,而是老老实实的种点小麦玉米这些,一年收一茬的庄稼。你要说十年八年都没这意向,大家都会做长远的规划。

四爷当初规划到太平镇了,但那份详细的图纸并没有交上去。而如今有人提议往太平镇延伸,这个方向并没有错,不过是做的太急切了一些。

都到年跟前了,应付完一拨一拨的客人,林雨桐总说该清闲了吧。结果老家因为拆迁的留言又惹出事端了,而且事端的矛头直指明光。

这个在大家眼里当初是对四爷和林雨桐有知遇之恩的人。

第1128章 悠悠岁月(145)五合一

现在的明光可不是以前的明光了。

彼此相识于微末。如今看四爷和林雨桐的职位是告了。但说实在的,明光走到现在的职位也不低了。从当初的公社主任,到副县、县、又在市里当过市长,而如今是常务副省。论起权利可也不算是小,省政府的二把手,是小官吗?

级别是一样的,甚至权利上,也是不一样的。

不过就是他现在面临着退居二线,年龄到线了嘛。而四爷和林雨桐正是壮年,要是没有意外,尚且有二十多年的政治生命。

再算上如今的级别,将来会走到哪一步?

这都是不敢想的事。

因此,大家在明光身上贴着四爷和林雨桐的标签,而不是两人身上贴着明光的标签。

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却是公认的,属于非常亲密的这一类。

可太平镇的事,是怎么牵扯出一省大员的?

拆迁?

太平镇想要拆迁,短期内是办不到的。

当然了,下面的老百姓不知道啊,好些人还真就谋划着拆迁的事呢。

当时的老公社,后来搬迁了,剩下的老院子老房子,在还没传出要拆迁的风声的时候,就都划分上一片一片的给卖出去了。

当初清丰叫老三买院子,就买的是这一片的。就是看中里面有当时的盖的平房,省的花钱盖房子。

就是这一片地方出了问题。

农村买卖房屋这种的,很少有当时能办的下宅基证这些东西的。都是合同写了,中人作保了。确实是有这么一码事了,就行了。人先住着。

至于那些手续证件,慢慢办吧。有时候还是一个村,由村里出面把这些东西一起办下来。

私人买卖都是如此,诚信上不存在问题。反正都不是多值钱的东西。犯不上混赖。

试想一下,跟私人买卖房屋都是如此,这跟镇上买卖的房屋,还怕手续办不下来,还怕耍赖?

交了钱,写了合同,这算是有这码事了。

镇上倒是没问了那么点钱和地,跟群众闹起来。

可这里却存在一个特别老的问题,那就是有人举报了,说是这里面存在着侵吞集体资产的事。

那这问题可就大了。

怎么就牵扯去侵吞集体资产了呢?

当时的老公社,前后是棉站。就是收购棉花的站点。当时这个收购站一类的单位,那是比较有钱的单位了。里面又是二层小楼,又是平房的盖了不少。

当时的公社呢,就是个破烂的院子。

得是七六年哪一年,下了差不多四十多天的连阴雨,那一年的秋粮整个都烂在地里了。那公社的破院子破房子根本就经不住。而当时的公社主任明光就说,从棉站借一栋二层的楼,暂时作为办公的地点。当时公社是真没钱。而棉站呢,又是真用不了那么大的地方。

当时的棉站也受公社管,借用个地方,不是大事嘛。

就这么说定了,公社就挪在了棉站的里面。为了方便办公,棉站的大铁门拆了,进去就是一个大广场,那个时候当地的人都知道是咋回事。

后来市场化了,棉站跟当时的供销社一样,慢慢的呢,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老职工都不去上班了,或者是直接买断工龄了。偌大一个棉站就空下来了。

然后公社自然就把那些闲置的屋子利用起了了。

在公社上班的,基本都能分一间宿舍。什么办公社、会议室的。

这么宽敞的地方,没必要挤着嘛。

随着时间的流逝,知道当年的事的已经不多了,公社更是几年换一个书记镇长的,谁还翻文革以前的老账?

后来更是嫌弃这里的房子太老,老房子阴暗,有些老档案什么的都返潮了。于是就整个都搬迁了。镇子通往县城的那条路边,划了一块原来的荒地的盐碱地,做了镇政府的新址。紧跟着,原来那些紧靠着公社的派出所、电管站、税务所之类的,都跟着搬迁了。靠着新的镇政府盖了一长溜子。而老公社这里这彻底的闲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