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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人生[综](3506)

她看了四爷一眼,四爷就叫赵金:“给表姑娘送一匣子金子过去。”

李莫愁惊喜莫名:“姑丈,给我的?真给我的?”

四爷对李莫愁的‘姑丈’两个字,一直消化不良,这回却应的爽快:“用没了就找你姑姑要,拿去花吧。”

这姑娘乐了,学着别人行礼福了福身:“谢谢姑丈。”

此时完颜康扶着穆念慈过来,又叫人给李莫愁赏了一番。

等到晚上没人的时候,林雨桐才叫了李莫愁,拿给李莫愁一本《DU经》。

李莫愁愣了愣,然后便翻看起来,看了几页之后,就有些不解:“师门有一本五DU密经,只是那本抄本像是不全,倒更像是从这本DU经上摘录来的一部分。”

哦?

林雨桐知道李莫愁的冰魄银针很厉害,这银针若是搭配上DU,尤其是各种不一样的DU,那简直就是大杀器。一种DU好解,可这不是一种DU的话,谁都得头疼。

如今听这意思,竟是古墓派也有手抄本的DU经。虽然只是一部分,但却可以断定,那东西还是来自于逍遥派的,或许是星宿一脉。许是林朝英从别处抄来的也不一定!

其实李莫愁刚拿到书的时候是有些迟疑的,她并不想看。在这一点上,她非常坚持。说起来,她其实是更看重古墓派本门的工夫的,就比如原著中的执念也只有两个,一个是陆展元,一个便是玉女心经。玉女心经对心境的要求比较苛刻,以她如今的性情,强行修炼只能是走火入魔。那倒不如抛却了好。本来还想着怎么劝说她练其他门派的武功呢,结果没想到有这种渊源。

这接受起来就不吃力了。

李莫愁翻开了一部分,就合上:“姑姑,真传给我了?”

这个也是手抄本的。林雨桐将特别恶毒的,无解的毒都给剔除了。

其他这些DU,难对付是真难对付,但却不会恶DU的直接取人性命,只是叫人暂时失去战斗力而已。这要不是生死大敌,是不需下杀手杀人的。

这要是练成了,属于杀伤力大但却绝对称不上是恶毒的法门。

饶是这样,林雨桐也要她发誓:“……非生死仇敌,非大恶大非之人,不可随意打杀。”

李莫愁跪下,“我发誓!”

她一直都算是言出必行之人,答应了,那便能做到,“那就好好练吧。若是练成了,不会在西DU之下!”

李莫愁把经书藏在怀里,看着姑姑里去的背影,眼圈有些红。这么要紧的东西,说给自己就给自己了。饶是师傅,也没说就把这些传给自己。她抹了一把眼泪,心里却温暖又柔软了起来,她也不笨。知道这般是为了什么,正是因为自己对龙儿的维护,把龙儿真当亲妹妹一般疼爱,所以,姑姑给自己这么要紧的东西,姑丈第一次在人前叫自己‘表小姐’,自己这算是……真的有亲人,有家了。

她哭了,而后又笑了,欢喜蹦跳着回营帐去了,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那边四爷见桐桐回来了,也笑:“又把宝贝送出去了。”

嗯!送出去了。

四爷心说,真是一败家娘们。爷我一直致力于‘自爷之后再无江湖’的伟大志愿,结果你呢?把各种的武功秘籍跟不要钱似的往外派发,你这是跟我对着来呢,还是跟我对着来呢。两口子过了这么多年了,突然这么没默契,你说憋气不憋气。

送出去宝贝的林雨桐这会子真没多想,都是江湖人嘛,你笼络人家的手段,别的其实都不好使的。给人家功名利禄,人家也不稀罕。便是要建立一些类似于救命之恩的关系,但你也没这样的机缘。这不是一不小心,还把刺杀的人给招惹来了。所以,她一直没有意识到她的做法已经跟四爷的想法南辕北辙了。

四爷此刻的脑子里是一副画面:自己站在高台上慷慨激昂的说着豪言壮语,然后她在台下笑眯眯的,一本一本秘籍的大派发。

什么叫拆台!她这就是拆台!而且是实力拆台。

糟心的不行,但显然这位没意识到啊,这会子还处在那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玄妙境界之中。

于是,往HEBEI一路,除了出了武三通这点岔子之外,在林雨桐单方面认为的小美好中,燕京终于到了。

如今的燕京,远不是后来繁华的京城,更是距离ZUGUO 的心脏这一地位很远很远,它在如今,算是一偏僻的地方,哪怕金国的都城曾经迁移到这里过。反正比起人杰地灵的泉城,这里实在不算什么。

所以,当初说要往这边迁的时候很多人不是很明白,只以为燕京为中都,这个特殊的意义才迁移过去的。而四爷只得胡扯说这里离东北近。因此大家又以为是要攻打那边,所以做了这次迁移。却不知道四爷是真打算在这边建都城的。

说起如今的燕京,就不得不说说金国这有些皇帝的做法,细说起来真是操蛋到不行。

金国的都城最开始在上京,上京在哪呢?上京就在后来黑龙江阿城县附近。可正当上京城向前发展的时期时期,金朝内部发生了宫廷政变。当时是金熙宗在位后期因为酗酒造成酒精中毒,胡乱杀人,引起了朝中众臣的不满。金熙宗继父之子完颜亮利用这个机会,联合亲信亲手将金熙宗杀了,自立为帝。这位继位后,为了缓和继弟杀兄、臣弑君的“同室操戈”这个矛盾,就说这上京会宁府偏于东北一隅、物质运输与公文传递有违误,然后以这个理由,将京都迁往燕京。可就在迁都燕京后,他为了不留有金熙宗奉行君主制的痕迹,完全解除女真皇族组合力与反抗力,来确保自己的皇位,于正隆二年,也就是1157年,下令毁上京。

金朝皇帝完颜亮一把火烧了皇宫,从黑龙江迁都燕京,在后世的广安门一带建立了金国首都——中都,虽然金中都只有短短六十三年,就又从从燕京迁都到汴京,但这到底是都城。意义上确实也不一样。虽然如今看着颓废了一些,但光是皇宫来说,这地方就不算是小了。

据记载说,当时这也是耗费了八十万民工、四十万士兵日夜不歇,以辽国的陪都——南京城为基础,按着大宋汴梁城的规制,建成了金中都。

要进城了,来迎接的迎出了好几十里路。可到了地方,人家安排的地方是皇宫。

呵呵!

又是二手房啊亲!

四爷不想住啊,这一住,性质就不一样了。

可这不住,哗啦啦的跪了一地,不用问都知道,这一个个谋的都是从龙之功。这以后地盘越大,可用的人越多,好些人就会变的越来越不起眼。

如今他们,为的就是一心安。要在四爷身边扎稳根。

别看只两省之地,可这两省之地却把大金国一剖为二。还有啊,完颜洪烈,这个金国的六王爷据说是投奔来了。这是什么性质?

金国到底到了哪个份上,这一个堂堂的六王爷,金国皇帝的亲儿子,都投奔别人了。是不是到了亡国的份上不知道,但人心难免就乱了。这一乱,可趁之机就来了。又有,SHANDONG今年可是大丰收!那棉花如今都已经陆续收获了,比之树棉草棉,不知道要好多少。这代表什么意义,大家心里都明白。还有那番薯,真真是救命的仙粮,不曾有人饿死,这就是最好的明证。秋里据说又有一种玉米要收获,产量也不算低,能做主粮吃的。

但就这几样东西,便能把各地的流民吸引来。据说,便是蒙古俘兵,也聚拢到一块耕田去了。流民越多,人口越多,开垦的荒地越多,养活的人就越多。繁衍生息下去,将意味着不管征战哪里,都有源源不断的兵员。

养的起兵马,战,岂有不胜之理?

天时、地利、人和,他都占了,何愁大业不成?

四爷看林雨桐,林雨桐垂下眼睑,这个其实无所谓了。你已经长成了巨人,但非要缩着肩膀伪装成矮子藏在人家身后,这也行不通。完颜洪烈不走了,这消息一放出去,引起的效应两人心里其实多少是有些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