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私人订制的总裁(7)【CP完结】

作者: 木三观 阅读记录

可不能有那样子的错觉啊。

虽然如此,宋风时又很想再去尝试接近金兰殊。

金兰殊就像是蔷薇带刺了,美丽而可恨的。

他想去接近,被扎了一下,但又仍为之倾倒。

可惜,当他决计再次欣赏这朵蔷薇时,蔷薇却要飘远了。

舒默克有个项目要带去法国做,问金兰殊要不要跟去。作为实习生能有这样机会,金兰殊当然非常高兴。他回到宿舍,也跟宋风时分享了这个消息。

宋风时一时错愕,半晌便缩回了想要靠近的手了。

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毕业典礼上,宋风时还戴上了那条水绿色的丝巾,可惜仍在做项目的金兰殊没有出现在典礼上。宋风时踩熄了自己心里最后的那点焰火,径自坐上了回国的班机,自此也断了与金兰殊的联系。

金兰殊就成了他心里的玫瑰花蕾。

宋风时回国后,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时尚集团的offer,职位是助理。助理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撑他在大城市的生活,而且,既然去了时尚集团坐办公室,吃穿都要“得体”起来,花的就不少了。更别说,他还欠着他亲爸的“学费”要还呢!

为此,他不得不放弃这个似乎有更好前程的工作机会,在学姐的介绍下去了宝梵琉的门店当导购。

导购的薪水算上提成的话,确实会比坐办公室的助理要高。

现在宋风时也做到店长的职位了,可是他仍然抱有遗憾,觉得如果自己当初去了做助理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是一个更好的人了。

但想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他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联系老同学,直到最近被学姐拉近了校友群,才重新看到了老同学的SNS号,尽管如此,他还是不会主动加谁的好友的。

他觉得,应该任何一个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随之被拉入了班级群。班级群里的人还开玩笑说:“本来除了你和金兰殊,都齐了。现在就差金总了。不知道你这个‘前室友’能不能联系上他!”

听到“这个班级群原本就差宋风时和金兰殊”这个消息时,宋风时就感叹:“怪不得大家都说‘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联系老同学’。”

旁人又叫他联系金兰殊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更为窘迫地回应:“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其实大家也都是随便说说,谁能认为宋风时这个不起眼的穷小子能够联系得上现在闪闪发光的金兰殊呢?

连宋风时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独自坐在吧台旁独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万千。

宋风时上班的时候总是笑脸迎人,对待下属也是和煦温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务业里的一个合格的从业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时候,坐在这个角落的时候,他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不将笑容挂在嘴角。

这儿的酒保也认得宋风时,每次他来,都给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汤力。

宋风时一边独酌、一边感慨。

过了一会儿,酒保递来了三角杯装载的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还搁着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的,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里的整颗橄榄吞进去了,“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的腹部,狠狠一顶,一个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一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的橄榄给吐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用力拥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

金兰殊摆摆手,说:“别喊我‘金总’。”

宋风时正想说金兰殊真是“平易近人”,金兰殊又道:“好土。”

宋风时便想敲自己脑袋,说自己傻,金兰殊怎么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还是个落魄学生的时候就脾气难顶,现在当了总,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兰殊与宋风时说起话来。金兰殊又叫来了酒保,吩咐道:“再来一杯吧,这次什么都别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风时捂着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着笑笑。

金兰殊和宋风时便聊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

金兰殊裹在了被子里,露出了半截结实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两条健壮的大长腿。

“唔?”宋风时惊愕,“他为什么裸睡?”

宋风时低头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惊:“怎么我也在裸睡?”

这不对!

这不对啊!

宋风时掀了掀被子,发现自己未着寸缕——啊,伤风败俗!

我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惊愕褪去后,宋风时心中又涌起隐秘的窃喜——我对兰殊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该不会是我干了他吧?

宋风时坐了起来,却发现腰肢酸软、双腿之间有可疑的痕迹——不对啊?

难道——

宋风时目瞪口呆——是我被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宋风时不记得任何“伤风败俗”的细节,更过分的是,他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逃离那个酒店的。

上一篇:岁月长情 下一篇: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