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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97)【CP完结】

作者: 木三观 阅读记录

金兰殊却觉得欧文说得竟然有几分道理。

宋风时已经明言,想要金兰殊“哄一哄他”,那他就哄一哄得了。

但是怎么哄呢?

金兰殊便道:既然傅丞读过书,说要多给赞美,那我就试试吧。

那边厢,宋风时已经完成了和罗浮宫那边的初步面谈,离开了会议室,拿出了手机便吃了一惊。原来他社交网页上的每一条PO文都被金兰殊赞了一遍。

“怎么回事啊?”宋风时将手机揣回兜里。

过了一会儿,他将会议内容整理了一下,发了给金兰殊。

金兰殊立即回复:“很好!厉害!你好棒棒啊!”

宋风时感到相当怪异,回答:“没什么事的话我去follow场地的事情了。”

“很好!厉害!你好棒棒啊!”金兰殊几乎是秒回。

宋风时说:“这是新设置的自动回复吗?”

金兰殊特别不满,拉着欧文说:“你看,我赞美他,他还当我机器人?”

欧文看了一眼,说:“这个真的……有点儿机械。”

“那该怎么样才不机械?”金兰殊不满地问道。

欧文心想:我的业务范围里根本没有包含教BOSS谈对象这一条啊?再这样,我真的要加钱了……

金兰殊却一脸不悦地看着欧文。

欧文叹了口气,说:“无论他做了什么你都只说‘你真棒’,这样的赞美是不OK的。赞美的时候一定要足够具体。比如你夸一个女孩子穿的衣服好看,不能只说‘很好看’,要说‘这个红色衬得你肤色很白’,具体,要与当下的场景有关,这样才显得比较走心。”

“哦,我懂了。”金兰殊看了一眼宋风时的信息。

宋风时的信息写着“有什么问题再联系,老板。”

金兰殊便具体起来:“你还知道有问题要联系我这个老板,你好棒棒啊!”

欧文嘴角微微**。

宋风时很快回复:“你去死吧,金兰殊。”

金兰殊差点气得摔手机,又指着欧文说:“你是不是在耍我?”

欧文舌头打结,任他巧舌如簧,此刻竟然也是无言以对。

为什么金兰殊这样的人都能找到好对象?而我欧文大好青年却单身?这个世界,真的是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欧文不禁自伤自怜。

金兰殊每天都一脸气不顺的样子,欧文也不能放着不管。

毕竟,金兰殊的脾气和心情是欧文的办公条件之一。

金兰殊脾气好、心情好,欧文的办公才能够顺利顺遂。

老板开心,我开心。

——欧文握着拳,跟自己打气。

“其实,金总啊,”欧文语气友善地说,“我真的觉得一般的和对象相处啊、哄对象的手段都不是很适合您。就跟一般人穿不来高定一样,一般的东西对您来说是没什么参考价值的。”

金兰殊闻言,点头道:“所以这就是我没办法哄好他的原因?是因为我这个人太高级了?”

欧文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微笑地说:“我绝对合理地怀疑是这个原因。”

“我也觉得有可能。”金兰殊被欧文说服了。

欧文便也点头,说:“所以我觉得我们这些普通人的操作方式对您来说是毫无参考价值的。所以,我也不能提供任何的意见了,不然,恐怕只是适得其反。”

其实,说来说去,欧文的中心思想就是“你哄男人关我X事,别再烦老子”。

金兰殊隐约觉得欧文在推卸,便说:“所以呢?你就叫我自己高定,别烦你,是吗?”

——天啊,他这个情商居然还能听得出来我的意思?

欧文还真觉得不能小看自己的老板。

“不是,当然不是呢,金总。”欧文缓缓说道,“我只是觉得,如果宋风时喜欢的是那种油腔滑调的、很会哄人的男人,应该一开始就不会选择和您在一起。他一定是看中了你气质中比较独特的地方,才选择和您在一起的。我觉得,您在表达对他的在乎的时候,也应该用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借助他人的经验。”

欧文这一番忽悠,金兰殊居然听进去了。

是啊,我就是我。我金兰殊是空谷幽兰,怎么可以落入俗套?

什么拉横幅啊、说好棒棒啊,都不是我的作风啊?

我应该做自己才是。

作者有话说:请期待下一章“做自己的”总裁如何凭实力哄对象!

第七十九章

谈完在罗浮宫办秀场的事情,宋风时独自坐在长街的板凳上,思绪犹如飞絮一般。

距离上一次和金兰殊通话,已经有一周了。

这一周,宋风时都在为办秀和推广的事情在奔忙,闲暇时也忍不住想起金兰殊。

金兰殊对他而言,永远都是一个魔咒。

他又逃不脱,也挣不开,大多数时候,甚至还乐意被折磨。

“唉。”宋风时打开了手机,看着空白的信息栏,心中也是空荡荡的。

他去了附近一家咖啡厅,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电脑,将工作汇报整理好,发送到金兰殊的工作邮箱。然后,宋风时看了一下办公系统,发现上午有一个高层会议。而宋风时人在国外,是理所当然地缺席了的。

宋风时问欧文:“那个会议的minute能发我一份吗?”

欧文说:“我先问问金总。”

过了一会儿,欧文又回复:“那是例会,没有新的东西说。金总说你先把时装秀的东西定好,不用管其他的。”

宋风时不禁问道:“那会议上主要说了什么?”

欧文说:“之前已经出了限定的成衣系列,接下来又要准备秀场款,所以公司现在不打算再推出新服装。但是为了刺激消费、维持曝光度,公司在考虑发展新的产品线,比如限定彩妆、或者是箱包、首饰。但还没定下来。”

宋风时回答:“明白了,谢谢。”

过了一会儿,宋风时又问:“曹大头的idea是什么?”

“曹大头打算搞口红。说现在口红营销风很大,而且成本低廉、容易营销,找个明星配合推广,销量应该很容易上去。”欧文回答。

“听起来真的很像曹大头的思路呢。”宋风时微微一笑,“那有其他人想到什么有趣的点子吗?”

欧文回答:“都是那些啦。没什么有趣的。不过,我听说金总想推香水。”

“香水?”宋风时有些讶异,“这个研发周期应该不短吧?而且香气这种东西,很难预判市场会喜欢什么吧?”

欧文回答:“是的,很多人都提到了这点。但是金总说香水要是做好了,会让品牌显得比较高级。”

“他真的是没事找事。”宋风时批评道,“我觉得口红就很好,快捷简单又好卖。”

其实欧文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但当然不能说出口,便说:“我觉得金总应该有他自己的考量。”

金兰殊作为总裁已经说得很明白,这个秋季限定产品不需要宋风时插手,宋风时只要搞定巴黎罗浮宫的秀场事务就可以了。尽管如此,宋风时还是免不了为此操心。于公,他也是“云想”的一名高管,不可能完全不闻不问,营销也是他的业务;于私,他是“云想”老板的男朋友,他的男朋友肯定在为这个事情苦恼着,他也不可能全然不管不顾。

宋风时仔细思忖了很久,又觉得这个事情不好做,便给金兰殊打了电话。

“怎么了,”金兰殊很快接通了电话,“想我了吗?

宋风时真想翻一个白眼,可惜打电话的时候白眼是无法传递的。

“老板……”

“叫我‘亲爱的’。”金兰殊语气生硬地坚持。

宋风时便也语气生硬地回复:“亲爱的老板。”

“行,你说吧,”金兰殊说,“什么事?”

宋风时便答道:“我听说你想在秋季推一款香水?”

“是的,秋冬是很适合香水的季节。”金兰殊回答,“还可以搭配我们的丝巾 一起sell。在丝巾上洒一点香水,围在脖子上,便是行走的芬芳气息。怎么样?我这个idea是不是很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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