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女配真的不想死[穿书](212)+番外

那些原本嫉妒她的孩子已经开始安慰她了,毕竟大家都是孤儿院的孩子,他们嫉妒幸运儿,也会同情弱者。

叶妙眼眶红红的,不敢相信陆叔叔会骗她。

晚饭的时候,院长看到叶妙低落的神情,安慰她说陆叔叔一定会来。

叶妙低着头吃饭,眼泪一颗一颗落在洁白的米饭里。原来,眼泪是咸的。

饭后,叶妙没有再等了,她抱着自己的芭比娃娃早早地上了床。

她们是十个孩子住同一间房,其他孩子还在玩。

叶妙躲在被子里,怀中紧紧搂着芭比娃娃,眼泪无声低落。

“不好意思,院长,我来晚了。”熟悉的声音响起,还微微喘息。

“快去看看叶妙,她以为你不要她了,正伤心呢。”

叶妙睡得不太安稳,她感觉到有手抚摸着自己的眼睛。

一个声音温柔地喊着她的名字:“叶妙。”

她觉得眼睛有些疼,刚才哭得太久,眼睛都不能完全睁开,却在昏暗的灯光中看见个熟悉的声音。

是陆叔叔!

陆叔叔把她抱在怀里,她感觉到温暖的温度,陆叔叔身上的气息也很好闻,她往他怀里拱了拱。

“跟我回家。”

“陆叔叔。”她小声地叫着他的名字。

还以为自己在做梦,梦里陆叔叔来接她了。

陆叔叔没有抛弃她。

她弯着嘴角,陷入了甜甜的梦乡。

“院长,我带叶妙回家了。”他抱着她小小的身子,动作轻柔,声音怜惜。

“好好照顾她。”

黑色的小车在夜晚的公路上奔驰,寒风呼啸而过。

车里是暖色的灯光,叶妙睡得沉沉,陆时屿弯了弯唇角,只觉得岁月静好也莫过于如此。

陆时屿今天不是故意拖延这么长的时间的,实在是原本收养手续基本办理齐全了。

却又忽然接到通知,说还差一样手续没办好。

他想早点把叶妙接回家,只能却中途离开。

而一办就办了许久,他忙得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来孤儿院接她。

好想快点把她带回家,一路上的风尘仆仆,归心似箭的心情,全部在看见她睡的沉沉的时候,化成了淡淡的温情。

车停在一所高档小区地下车库里,到陆时屿现在这个地位,已经不怎么把钱当回事了。

光他带来的这几张卡,花一辈子也足够。

所以,明知道自己只能在这个世界停留两年,却依然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叶妙。

他抱着她上楼,她身子软软的,脸上尤有泪痕。

陆时屿看着心疼得不像话,她应该是以为他失言了。

真是个傻姑娘,他怎么可能不要她呢。

叶妙窝在陆时屿怀中,感觉到他身上的温度,朝他怀里拱了拱,可能闻到了熟悉的气息,也没睁开眼,继续睡觉。

陆时屿是租的房子,租了两年。

房子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属于可遇不可求的类型,陆时屿当时准备买房,可找了两天也没找到合适的,恰巧中介说手中有一套还不错的房子。

于是便这样租下了。

陆时屿给叶妙布置的房间时粉色系的,虽然没有与她相处太长时间,但陆时屿知道,她像所有普通的小女生那般。

喜欢粉嫩的粉色,喜欢漂亮的芭比娃娃。

她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看她睡熟了,陆时屿也没有叫醒她。

让她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她睡着的时候,陆时屿就坐在床边看着她,真不敢相信,他居然来到了她的世界。

而且还遇到了小时候的她,这冥冥之中说不定就是一种缘分。

第二天,叶妙起得比平时晚一点。

小孩子都是嗜睡的,但在孤儿院的事情很多,他们便起得很早,帮院长妈妈一起干活。

而今天没人来喊她起床,她昨晚又哭得太厉害,都哭累了。

即使现在醒来了,叶妙眼睛都有些难以睁开,眼皮都肿了。

她揉了揉眼睛,只觉得身下的床好软啊,盖在身上的被子也是香香的。

这是梦吗?

她睁开一条缝似的眼睛,看着周围的一切,粉丝的蕾丝窗帘,粉蓝色的被子,床边放在着的熊娃娃。

“笃笃笃”房间门被敲响。

片刻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房间门口。

“醒了吗?”他声音温柔,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背后仿佛有亮光。

叶妙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陆时屿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条热毛巾,放在她眼皮上。

叶妙动了动手,便被制止道:“别动,给你敷一敷,眼皮就不会肿了。”

叶妙向来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闻言,手也不乱动了。

“陆叔叔,是你吗?”

“是我,昨晚我把你抱回来了。”

“陆叔叔,你把我接回家了吗?”

“是啊,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怎么办,她又有点想哭了。

原来陆叔叔没有抛弃她,她伸出手,在空中胡乱摸着。

陆时屿握住她的小手,她刚醒,小手温热。

“陆叔叔,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她昨晚真的好难过。

陆时屿沉默着摸着她的头发:“陆叔叔怎么会不要你呢。”

叶妙窝在他的怀中,心中这才有了一些真实感。

真好啊,陆叔叔真的把她带回家了。

热敷之后,叶妙的眼睛果然好了一点。

现在不是一条缝了,但相比以前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看起来还是小了好多。

叶妙有些羞涩,不敢看他,但又忍不住总想看他。

他在她睡觉的时候就把早饭做好了。

陆时屿不清楚现在叶妙的口味,所以是按照长大后的她喜欢吃的食物来做的。

很显然,从小到大她的口味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她吃饭的时候,都是一脸满足的神情。

今天是周六,陆时屿休息,所以有许多时间可以陪叶妙。

叶妙十分依赖他,可能是经过了昨晚险些“被抛弃”的事情,她心里还有些不安。

叶妙的衣服不多,在孤儿院里穿的衣服大多是别人捐赠的,有些衣服穿在她身上明显的码子不合。

陆时屿便准备今天带叶妙去买衣服。

他牵着她手出去时,她的眼皮已经完全消肿了,又是以前那副可爱模样。

不过相比其他孩子而言,她更安静一些。

当陆时屿把她抱上车时,她坐在儿童座椅上。

一双眼睛全部写满了惊奇:“叔叔,我从来没有坐过车车。”

陆时屿只觉得又好笑又心疼:“那以后叔叔天天带你坐车好不好?”

她摇摇头。

“坐车好贵的。”

小小年纪就已经十分节省了。

陆时屿笑得不可遏制,这一周内,他忙得几乎没有时间来逛商场。

照理说,男人都是不太喜欢逛街这一项运动的,但陆时屿给小叶妙买衣服却根本停不下来。

虽然这是十几年前,但商场里的衣服样式也不少了。

特别是叶妙从没有被带出来买过新衣服,她眼睛都快看不过来了。

她有些营养不良,看起来有些偏瘦,但皮肤白皙,也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在好看衣服下的衬托,更是精致可爱。

陆时屿都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有这样疯狂的购物欲,看见叶妙穿着好看便把它买下来。

最后叶妙拉拉他的衣袖:“叔叔,我们别试了。”

靠近他的耳边,轻声说道:“这些衣服都好贵。”

虽然她没上过学,但看得懂数字。

“没关系,叔叔有钱。”

陆时屿大手一挥,把这些衣服全部买下了。

叶妙手中提着两个袋子,她要帮叔叔分担重量,但却愁着个小脸。

怎么办呢,再多的钱这样花也是会用完的。

这句话,原来院长妈妈经常说,钱花的太快了啊。

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通常比较早熟,虽然她才五岁,但已经知道钱的重要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