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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214)+番外

我缓缓收回了自己的手。

这个人,我最开始遇到他的时候,知道他冷漠,知道他有才华,知道他比我见过的每一个人都来得有骨气,而这些,都是我缺少的东西。

最开始的时候,他生活能力并没有这么差,他也会做菜,他也看得懂人的脸色,他就算不与人虚与委蛇,也不会像一个不通世事的愣头青一样转身就走。

是我把他养成这样的。

我为他找了那么多理由,他清高,他孤傲,他不屑于去尔虞我诈,他不会利用别人……

结果他说:我只是不喜欢说话,并不是蠢。

他说他都知道,他知道我喜欢他喜欢得无可救药,他也知道,他不喜欢景莫延。

我还一直劝自己,说他不喜欢也没什么大不了,这是男人本性,喜欢弱者,我为他找了一百个理由,因为我强势,因为我现实,因为我喜欢玩弄阴谋,因为我世故,因为我见过他最狼狈的时候,因为我没有让他有自豪感……

我说,是我情商低,是我不会谈恋爱,是我不如景莫延聪明。

最后他说:你知道我不喜欢阿莫。

原来,你也知道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那样娇惯他,那样护短那样纵容,你口口声声说,你喜欢的是景莫延……

“你怎么做到的,齐楚……”我站起来,嗓子里像有刀片在割:“你教教我,你怎么做到的?”

我是这样喜欢你。我每天跟在你身边,我的目光无时无刻不牵在你身上,我用尽全力,给你找最好的通告,给你做最好吃的饭菜,因为你说了一句喜欢吃那种果脯,我一个月飞福建飞了五次。

我喜欢你,喜欢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连黄景都可怜我。

七年之前,我是满腹斗志的小青年,觉得世界这样美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做不了。七年之后,我只想住在一个安静院子里,孤独终老。

你以为,你的清高你的骨气!你的清闲你的成功,是怎么来的!

这世界这样公平,你要睡觉,我就得忙通宵。你要清高,我就得弯下腰去,你要满脸冰冷,我就得堆出两个人的笑容,但是,在这一切之后,你给了我什么。

你不喜欢我,我不怪你。

但是七年交情,你至少给我一点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要让我如此寒心。

而今天,你说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喜欢我。

你说你知道。

那你怎么做到的。

一次次的冷漠和无视,一次次毫不留情的偏袒,我是这样的喜欢你眼睛,但整整七年,我不敢和你对视,因为那里面对我一点温情也无。

我今年三十岁。

我失眠,有胃病,我不再听歌,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喝酒,喝醉了之后常常做梦梦见你,就算在梦里,我心脏都疼得像要裂开。今年我辞职的时候,正好是阴天,我站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看自己,发现我脸色青白如同死人。

你怎么做到的?

要是你喜欢我,你怎么舍得在我面前不顾原则的维护景莫延,你怎么舍得看我一个人挣扎了整整七年,你每次趁我喝醉的时候,亲我的时候,有没有一点点的心疼?

你说你喜欢我,那你怎么会舍得看我落到这地步?

-

已经很晚了,我听见隐隐传来的主持人的声音。

“快九点半了,”我平静下来,看了一眼手表:“要颁最佳男配角了。”

齐楚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知道我今天晚上为什么叫你出来吗?”我看着他眼睛问。

他眼神澄澈:“因为我说过,我拿金熊奖的时候,你要在我身边。”

他还是知道的。

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如果曾经有一个人,会无条件满足他怪异的脾气,毫无章法的任性要求,会无限度地为了让他的遂心如意而努力,只得他一个满意眼神,就幸福得快死去。那个人就叫肖林。

我还以为他不知道。

这个小舞台,垂下来天鹅绒的帷幕那么高,灯光并不够亮,空空荡荡,站在这里,有种被整个世界遗忘的感觉。

“我们来接个吻吧,”我忽然提议:“我们还没有真正接过吻吧。”

如果,那些所谓的“你喝醉的时候我亲过你”不算的话。

齐楚的眼神幽深了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抿了抿唇。

最开始的凑近,两个人都有点生疏,他比我高,低下头来的时候,阴影落在我鼻梁上,我抬起头,就可以看见他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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