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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240)+番外

他连轮廓都没有完全定下来。

我怎么能奢求他的心定下来。

所有信誓旦旦的谎言,在败给时间之前,都是这世上最可靠的美梦。

我二十三岁入行,七年时间,在这圈子里,见过最坦荡的少年,最耀眼的梦想,最肮脏的交易,和最无奈的屈服。

这世上的圆满哪有那么容易,才子佳人,白头偕老,都是写给凡夫俗子看的故事,这圈子里有太多诱惑——有时间甚至无关诱惑,而是纯粹的美,超越了理智的美,直击人的生理本能。

都说平凡家庭好,没钱没势,白头到老,是最幸福的。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有了钱有了势,有能力消费起那些奢侈的爱好,有能为得到最漂亮的脸蛋,最魔鬼的身材,最让人舒坦的奉承,灯红酒绿,夜夜笙歌。

谁还要什么平凡的幸福。

凌蓝秋说得没错,我们都在缘木求鱼。

深夜的走廊很安静,婴儿房外面空无一人,只有值班的护士守在里面。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手环来戴上。

那是凌蓝秋的手环,和凌浩汤脚上的一模一样。

出生不到三天的凌浩汤,躺在恒温箱里,安稳地睡着,凌蓝秋的苦难并没有白费,他很健康,白白胖胖,手脚糯软,闭着眼睛,他的眼睛睫毛很长,像极凌蓝秋。

我站在恒温箱前面发呆。

涂遥说的没错,我没有办法了。

别人欠我的人情都已经还尽,赵家也已经两清,我要封锁消息,不让凌家人或者景天翔弄走这个孩子,我还要照顾米林,让他远离陆赫。

还有肖航,不能再让他的人生有什么波折了。

还有赵黎。

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是我按涂遥的布置走,留在他身边,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皆大欢喜,万事太平。

但是我不甘心。

我活了三十年,就算病过,受伤过,昏迷过,在半夜饿到胃疼过,也曾经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过。

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被束缚过。

我并不是性格温和的人,也不是能受委屈的人。

我喜欢一个人,就付出一百分,不喜欢,就当作无关紧要的路人。但是涂遥,他拿着他所谓的爱情,所谓的誓言,机关算尽,所有招数全用上,就为了把我套在他身边。

我不相信,也不甘心。

但是我没办法了。

从招惹涂遥的时候开始,我就半只脚踏进束缚里。我并不是不知道,就算涂娇娇已经不在了,她的儿子,也不是可以轻易招惹的。但我当时能看到的最快最有用的方法,就是这个。

事到如今,不用怪任何人,是我自己饮鸩止渴,终于走到这一步。如果我不是对景莫延起了杀心,也不会冒险去接手涂遥,这世上万事都需要代价。

我只是为自己的决定买单而已。

“大叔怎么穿这么少?”

有温暖的衣服盖在我身上,青年修长柔韧的手臂随即环上来,像在黑暗水域里生长的水草,越缠越紧。

明知道沉下去是暗无天日的深渊,但是心里这种想要随遇而安的疲倦感,又算怎么回事。

“你怎么起来了?”我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现在什么时候了?”

“凌晨六点了。”他皱起眉头,灯光下皮肤光洁得像上好玉石,对着我抱怨:“大叔不打招呼就走了,害我做了噩梦。”

“是吗?”我替他把头顶翘起的头发按下来:“好歹也是个大明星了,这样就跑出来了。”

至少,婴儿房的护士现在已经在偷眼瞄他了。

“这就是凌蓝秋的儿子?”他没管我,凑近了保温箱看,皱起眉头:“好小,像个小猴子。”

“怎么说话呢。”我敲了一下他脑袋:“他才生下来多久,当然小了。”

“我小时候比他好看多了。”涂遥不服地辩解。

我刚准备说话,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林哥,快来,”小叶急切地压低了声音:“陆赫找到这来了,他要带米林回去省略号”

“好,我马上到。”

“大叔去哪?”涂遥一路追着我回到病房,看着我急匆匆穿衣服,挡在门口:“大叔去哪?我也要去……”

我打量了他一下。

“也好,你换身衣服。”

“换什么样的衣服?”他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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