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260)

至今她都觉得,她姐姐在挑男人方面的眼光实在是差到不行。

“那人现在就在泷城,信不信由你!”沈黎棠最后扔了话,气急败坏地走了。

走到了大堂,才发现沈南瑗不见了,揪着饭店保安一通责难,最后才发现前台留的字条,讪讪走了。

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白秋寒在沈黎棠面前装的不在意,是不想让他顺杆子往上爬。

“朗华……”她低喃着这个名字。

既然是打天京来的,这人有出处,谨慎起见,联系天京白峰银行的人,调查一下好了。

她倒要看看,是有多像。

——

而被沈黎棠和白秋寒各自念叨着的两人,拐进了总府路旁的小弄堂。

再往里走点儿是个狭长的四合院,外表看起来并不起眼,磨砖影壁上挂着“广和居饭庄”的大铜牌子。

朗华说要请她吃泷城地道的饭菜。

沈南瑗故意道:“瞧瞧,我这个地道的泷城人,还不如朗先生这个外来汉会找吃的。”

朗华哈哈笑了起来:“那是因为沈小姐的鼻子没有我的灵验。”

坐了不到一刻钟,伙计就陆续端上了菜。

油亮棕红的红焖猪手,外焦里嫩的锅包肉,酸汤饺子和牛肉面,让长了个中国胃的沈南瑗迫不及待就举起了筷子。

沈南瑗刚尝了一口,味蕾就获得极大的满足,“真好吃!”

她不由看向坐在对面看着她吃还没下筷子的朗华,再看看这不起眼的门面,又道:“说起来,谈到吃,果然是老姜更辣,我自愧不如。”

“吃里头的学问可大着,一日三餐都是大事。”朗华仿佛听不出她的意有所指,说这话的时候,面条的热气熏着了面庞,使得他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

但沈南瑗眼睛多尖呀,就那么直勾勾盯着人瞧,“朗先生真的是以前没来过泷城?我怎觉得朗先生就像是个泷城人似的?”

“哦,怎么看出来的?”

沈南瑗笑了笑,“直觉罢了。”

就像他不是回答不是,而是问怎么看出来的?那是人一般的思维惯性。

同时也是因为那句一日三餐听出了缅怀的意味,文人‘吃’客,状元门第的白家,白老爷子就是个好钻营美食的。

这话题到了这里短暂停顿。

沈南瑗看朗华让伙计拿了酒,小坛子装的米酒,倒出来的液体是琥珀色的,携杂着自然的醇香。

她拿了小杯盏,“我也想尝尝。”干吃肉是不过瘾的。

朗华愣了愣随即笑了开来,给她斟了一小杯,“酒量可还行?”

“还行,平时会喝点红酒。”其实沈南瑗的酒量应该不算差,毕竟现世交际应酬少不了。

她浅浅抿了一口,香气馥郁入口却是鲜爽的,还带了一丝回甘,不由地惬意眯了眯眼。

朗华给自己满了一杯,看着她,仿佛透过在看着什么人。

那一杯微甜的米酒哐哐下了肚,也许是借着酒劲儿,更能突破话题口子。

沈南瑗忽然道,“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跟朗先生觉得一见如故,如果不是我们以前都没见过,该怀疑是上辈子有所交集了。”

朗华但笑不语。

“是真的。”沈南瑗仍旧直勾勾地盯着他,“就是我爹,也未必会关心我吃得饱不饱,有时候,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不是他亲生的。”

朗华的眼神依然沉静,流露出一丝无奈,“沈部长有你这样的女儿确实让人羡慕。我不该让你喝酒的,你有点醉了。”

其实沈南瑗觉得还好,顶多就是有一点微醺,意识是很清醒的,她只是一时忘记自己这具身体是原主的,耐受性并不强,但也没到醉了的地步。

所以她知道,她猜测自己是朗华跟白氏的私生女这茬肯定是猜错了。

朗华对她,绝对不是父女之情。

一顿饭下来,几次试探都被滴水不漏地岔了过去,唯一的收获,大概是填饱了胃。

沈南瑗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两人一块出了饭馆,正在等车时,沈南瑗仔细看着他感慨道,“朗先生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呐。”

却听朗华道,“鬼门关走过一遭的,自然明白活着的好,也想要活得明白。”

这话说得老气横秋,而朗华看起来应当没有沈黎棠大,很难想象经历了什么才说出这番话的,“什么样的鬼门关能让朗先生有这样的感悟?”

朗华失笑:“那日在督军府,不就差一点么?”

“……”应付得毫无诚意。

沈南瑗无话可说。

上一篇:你明明动了心 下一篇:怦怦怦她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