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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程(47)

“明天不上课,后天就考试。”叶程现在骑自行车已经骑得很稳了。

“考完了去十八岭不?”

“不去,太冷了。”毕竟现在镇上生意也还不错。

“去吧。”

“干嘛?”

“我想吃汤包了”陆明远说。

“那就去吧。”秋天里十一长假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又去了一趟十八岭,回来的时候照例买十块钱红糖包,他俩都觉得这一次要再去,就买二十块钱回来吧。

到了叶程他们学校附近的岔路口,他俩就停车了,叶程从前面的车座上下来,陆明远坐上去自己骑。

叶程沿着小土坡路走到了学校,从书包里掏出钥匙开了教室的门,因为他总是第一个到学校,他们班主任就把班级的钥匙给了他。叶程先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翻开课本看了一会儿,慢慢的班里的同学就都来了。

早自修叶程要领读,他是班长,因为看起来比价成熟稳重,基本上老师有什么事情都找他,不过对于小学生来说,班务其实还是很少,叶程这个班长也算是当得比较省心。

陆明远骑着自行车到了镇上,穿过长长的街道,来到一家杂货铺门口,就是从前帮叶程他们买轮胎线的那家店,陆明远他们现在需要什么东西也基本上都是在这家店买,他们店要是没有卖的,就托老板娘下次去市里的时候帮着找一下,一次性多买点存着。

这家店的老板娘叫冯碧松,是个要强的女人,她男人在镇上的高中教书,好几次都想把她弄到学校去,但是冯碧松不同意,她就愿意看着这家杂货店,平时也自由,赚得也相对多一些。

陆明远开始的时候并不是在她家门口摆摊,而是在不远处的桥头,桥头边上种了几棵柳树,平时遮遮太阳还行,要是有个刮风下雨的,就没法摆摊了。就是在叶程他们第一次去冯碧松的店面取轮胎线的时候,这个老板娘跟叶程说的,她家店面宽,旁边还有一个巷子口,让陆明远把摊子挪到巷子口边上,平时就在巷子口,有个刮风下雨的,就到他店门口,她家雨棚老大呢。

于是陆明远就搬了过去,这冯阿姨人还不错的,有时候自己要是烧炉子了,就会让陆明远把饭盒放在她那边蒸一下。但是,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出生在比较好的家庭,也许是因为自己的丈夫是镇上唯一一所高中的年级组长,总之,她跟叶程他们说话的时候,就是会不自觉得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优越感。

叶程本来就十分敏感,陆明远也不迟钝,所以尽管冯碧松为人很热情,这两个孩子还是跟她不怎么亲,不过他们也都还记得她的好,上次叶程他们去十八岭,就从山上买了一些晒干的山菌下来给她。冯碧松很高兴,那时候这些东西在农村是不值钱,但是冯阿姨拿去送给城里的亲戚,那就再合适不过了。

陆明远的修鞋摊子在这个小镇摆开不多久,生意就渐渐上了轨道,现在镇上的人都知道,碧松杂货店边上有个修鞋的小孩,手艺很是不错的,收费也公道,就是小脾气不太好,也不怎么喜欢跟人说话。

上午七点到十点是镇上最热闹的时候,主要是买菜的人都这个时间出来,山上的人也大多在这个时间到镇上买东西,陆明远也是这个时间段生意最好,常常会忙不过来。

摆了这小半年修鞋摊,他手艺还是进步了不少的,现在干活比叶程快多了。活儿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他就把手里那双碍事的半指手套给脱了丢到一旁,他那双手现在皮已经很厚了,基本上就没再起过水泡。但是皮再厚也还是不抗冻,手指被冻得黑红黑红的,又是起皮又是开裂,太阳一晒还痒得很。

“小陆啊,奶奶那双鞋修好了吗?”

“好了,那儿呢。”陆明远指了指巷子旁的墙根下,那里摆着一溜儿修好的鞋子,都等着人家一会儿过来取的。

“多少钱啊?”那个老奶奶拿起一双黑色的小皮鞋,是他孙子的,他孙子淘得很,愣是把好好一双皮鞋前面穿开嘴了,那地方特别不好修,不过陆明远的活儿还算是干得挺漂亮。

“八毛。”

“小陆啊,今儿早上吃什么了?”那个老奶奶说着就往陆明远前面的票盒里放了一块钱,也不要找零,这种事陆明远已经习惯了,镇上许多人的生活水平都还不错,不怎么计较那一毛两毛的找零,他放了个票盒装零钱,来修鞋的人都是自己付钱自己找零,他们不要陆明远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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