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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少年成名任务(4)+番外

如果写得过于现实,肯定博不出什么好的彩头,现在流行的应该是武侠,可是有金庸、古龙等老前辈在,他写武侠无非是关公面前耍大刀。于是,他想剑走偏锋。现在,从来没有人写穿越,也从来没有人写玄幻。不如,就从这两个题材下手吧!

于是,他在脑子里想了两个粗略的故事梗概,一个是玄幻题材,一个是穿越题材,两篇大纲,总能让老师看中一个吧!

第4章 Chapter04

下午上课,叶烨将电脑上拟好的两个文档用笔抄到笔记本上,下午交给了何老师。希望这两篇中能有一篇通过何老师的审核,毕竟初步审核是何老师,他也是这个征文活动的策划者之一。

下午课排得比较松,一节体育一节自习,其他两节是连排语文。今天是周五,作文课,所以会有两大节写作文的时间。

叶烨看了看题目,是写景的,从前让他觉得很头疼的作文题目现在看了竟然觉得非常幼稚。于是他拟了个《荷塘月色》。记得那是和楚赢一起去乡下,住的民宿旁边就是大片大片的荷塘。楚赢带他游湖,划船,看夜景。当时只是感觉很美,现在想想一时间又是感慨良多。

为什么在自己的记忆深处都是他,而他却给了自己最深重的伤害呢?现在想想,原来那几日他借口忙而夜不归宿,必定是在和那个很妖娆的男孩子撕混在一起了。

是自己长得不够好?所以他才会爱上别人?还是他本身就是一个朝三暮四的人?不,如果真是那样,和他在一起的四五年里,他应该早就对自己厌倦了。可能,他是真的爱上了那个男孩子吧!但是不论如何,他伤害到自己了。

受其情绪影响,结果好好的一篇写景的作文,让他写得很沉重。接天的莲叶被他形容成鳞次栉比的愁绪,娇羞的莲花让他比喻成幽含怨的少妇。临交作文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写得是不是太过成熟了,这笔触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能写得出来的啊!

叶烨淡淡的笑了笑,算了,写都写过了,还在乎这些干什么。于是,便把作文本交给了老师。

下节体育课,夏达抱了一个足球叫了他一声:“走啊叶烨,踢球去?”

叶烨摇了摇头:“算了,你们去吧!我找老师还有点事。”

初中部的体育老师还没到位,所以体育课班主任何青让他们自由活动。男生聚在一起打算分队踢足球,女生的游戏五花八门,玩什么的都有。叶烨趴在桌子上望窗外,脑子里反复的想着那个名字:梁寒,梁寒,梁寒,如果能要到他的一个签名该多好。虽然他现在只有十六岁,可是他无意间撇到他时,已然觉得他已经是一个翩翩少年了。可是他知道,梁少是从来不会给任何人签名的。这是他的原则。

叶烨的身高现在只有一米六,而据目测,梁寒至少已经到一米七五,十六岁长到一米七五,的确很高了。再加上他与生俱来的冰冷气质与英俊的侧脸,难怪班上许多女生都喜欢他。

“在看什么?”

叶烨转过头,原来是何老师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他礼貌的喊了一声:“老师。”

何青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轻薄眼镜轻轻点了点头:“嗯,可以和我说说你刚刚在看什么吗?”

“我,没有,只是在看窗外的风景。”

难得一向严肃的何青笑了笑:“你给我的两篇大纲我都看过了,很新鲜的题材,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呃!老师的意思?”

“以至于让我觉得这两篇作品不是出自你自己的想法,但是我刚刚看了你写的《荷塘月色》以后便否认了我的这种想法。”

叶烨有一点小小的惊喜:“那老师的意思是,我可以报名参加征文比赛了?”

何青点点头:“是的,我觉得你应该可以拿到相当可观的名次。”

“那老师觉得我写哪篇比较合适?穿越的《梦回古都》,还是玄幻的《异界大陆》?”

何青稍微想了想:“如果可以的话,为什么不两篇一起写呢?如果你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可以两篇一起参加竞选。”

这个意思是说?

“两篇都通过老师的初次筛选了?”叶烨喜形于色,开心得站了起来。虽然他拥有二十几岁的灵魂,可他的心灵还是一个纯洁的孩子。

“是的,加油写吧!希望你成功。”

“嗯,谢谢老师!”看着何青远去的背景,叶烨用手握成拳头对自己说了一声:“YES。”

叶烨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他拟的《梦回古都》大纲是写一个少女回到古代的故事。他看的第一本书不是偶像的成名作,而是偶像的代表作《若水年华》,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一个女孩子纯洁的爱情故事。而他就通过这篇作品的影响,将自己笔下的主人翁设定为女孩。虽然可能文笔没有梁寒的细致,但是他想走轻松诙谐线路,让人看了感觉愿意追下去的。

第二本玄幻是以男生为主角,每个男人都有一个侠客的梦想,那么他就让这个男人成为一个玄幻世界当中的大侠。相信必定会让不少年轻男孩子追捧的,从以后的玄幻小说的风靡程度上可以看得出,这类小说必定有好的销路。到时候,妈妈的病,必定不成任何问题。

于是,以后的日子叶烨一边上学一边写作,白天如果有自习课会用手写一些,晚上回去再录到Word文档里面。他打算这两篇都写三十万字以上,也就是说,在一个学期的时间里他要写六十万字以上。所以必须熬夜才能写得完。但是他又担心被妈妈发现,所以每天都等妈妈睡了以后再爬起来敲字,把窗户用黑色窗帘蒙住,写完了再撤下来。

所以现在叶烨的状况是,黑眼圈加下眼带,搞得叶妈妈总是担心儿子学习太累,变着法的给他做好吃的。然后,叶烨发现,妈妈已经好多天没有去上班了。是的,如果他没有记错,这个时候她刚好下岗,用不了多久,就会查出有肾病。然而她却从来不少给叶烨一分零花钱,不少给叶烨做一块葱烧排骨。想到这里,叶烨敲字的手指便飞快的挥动。

初中的课程不是很紧张,叶烨喜欢在周末的时候搬一把椅子在院子里用手稿写章节大纲。闻着院子里蔷薇花的香气,以及阵阵吹送的和风,还有葡萄架下时时传来的凉意,突然觉得童年的这个小四合院儿真的非常温馨。虽然对于对面的那一排排的高楼大厦来说,这里可能过于简陋,可是,他喜欢这里的感觉。

“小叶,妈妈出门了,一个人在家不要到处乱跑。”妈妈拎着菜篮子,估计是去菜市场买菜。

叶烨答应一声:“知道了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叶妈妈笑了笑,在她眼里,叶烨当然还是那个十三岁的孩子。

妈妈刚出门,那个该死的提示声又响了起来:“叮,少年成名任务完成十分之一,获得奖励:与偶像的初次邂逅。叮,天道酬勤任务已完成百分之零,任务天数已过十天,剩余天数二十天,任务失败惩罚:骂校长。希望努力完成任务,否则惩罚会很痛苦哦。”

叶烨满头黑线,这个提示音竟然也学会卖萌了,但是听在叶烨的耳朵里却感觉像魔音穿耳。天晓得这该死的提示音是从哪里来的,天晓得这该死的“天道酬勤”任务是什么鬼东西。低头又看到那个戒指,叶烨再次试图将他从手指上摘下来,可是提示声又响了起来:叮,任物道具,不可丢弃。

于是,灵感被这个该死的提示声破坏殆尽。仰头四十五度角看了看天空,叶烨决定去大街上散散步,找找灵感。

顺着小巷向外走,可以看到一排排像他家一样的小四合院,这里是传说中的城中村,也就是旧城改造之前的样子。对面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钢金水泥堆垒起来的水晶花园。有时尚的白领进出,也有衣着褴褛的收废品者驻足。

再旁边是高档小区,二十几层的高度,那时候的房价已经在飞速高涨了,只要十平米的房子钱,妈妈就不用死。然而,那个时候的他却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妈妈闭上了眼睛。

他现在住的地方十几年后也会变成高楼大厦的,他那时候已经拿到了补贴金,房子已经要拆了。没想到还能再回到这里,重新回来的感觉竟然这样亲切。

一阵急促的刹车声,叶烨猛然抬起头,他这辈子似乎是跟车结上仇了,为什么到哪里都能被车撞?不过好在刹车及子,只是轻轻的撞了他一下,其实也怪他自己,走路没事胡思乱想,结果连车都没注意看。

车停住,一个比自己高将近一头的英俊男孩从车上走了下来,弯腰皱眉看着自己。他的眼睛里有冰一样的神色,他的身上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气质,处处流淌着的神韵都是高高在上与淡漠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