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揣着包子去种田(军)(45)

沈凌轩嘱咐季岷:“照顾好小弟弟,带他去你太婆家转转。或者,你外公那儿,爷爷那儿,但是有一点,不能把弟弟弄丢了。”

季岷道:“喝你们的吧!仔仔交给我照顾好了。”

沈凌轩点了点头,然后抬头对亓小元道:“放心好了,把仔仔交给小岷,他有分寸。……他,不是普通的六岁小孩子。呵呵,以后你就知道了。”因为季岷是季家基因最完美的继承者,所以他不论是学习还是天赋都异于其他孩子。就连身体素质,也不是一般孩子能比得了的。当然,最大的缺点,也是季家男人的通病……杰克苏是病吗?好吧!那这个家族没治了。

高承梓不是很放心,嘱咐一直在暗处跟着的狐狼和雪狼,照看一下两个小豆丁。其实高家村这个地方,真心没什么好担心的。因为某一次高博的丢儿子事件,事个高家村全面戒严,治安情况堪比天安门广场。而且四处都有摄像头,安全系数百分之百。但毕竟游人多眼杂手也杂,多个人照看多双眼睛。他估摸着,今天晚上不喝醉了,基本上是不太可能回去了。于是,把小家伙儿拜托给手底下的兄弟,并未意亓小元别担心,仔仔已经有人照看了。

果然如高承梓所料,这一晚,他们确实醉得没能爬起来。

仔仔委屈着一张小脸儿,这是他爸爸第一次晚上没搂着他睡。季岷拍拍他的小脑袋:“你都快三岁了,还要爸爸搂着睡吗?乖啦!今天晚上我搂你睡好了。”

仔仔的眼睛亮了亮:“真的吗?”

季岷道:“当然是真的了,反正我也一直一个人睡。”

仔仔嘟了嘟小嘴巴:“为什么要一个人睡呀?小岷的爸爸不搂着你睡吗?”

季岷想了想:“也许我一岁之前他是搂着我睡的吧?一岁之后一直是阿宏在带我,一直都习惯一个人睡了。”而且从小就被当成季家的继承人培养,每天都要学很多东西。三岁就能把整本新华字典一字不漏的背下来,四岁开始学中医,五岁开始学中国古代武术。

现在更是在学各种不同的东西,其实他也很苦恼为什么要学这些东西。难道季家的男人就要这么辛苦吗?阿宏告诉他,他小时候也是被两位爹爹逼着学习各种东西。而他当时就是因为没用功,才害死了爷爷的爸爸,也就是太爷爷。季岷不想因为自己不用功害死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他一直很努力的学。

季岷抱着一本古代失传很久的缩骨功的图册研究,仔仔一脸的好奇跟着一起看,却怎么都看不懂。于是央求季岷:“小岷,你教我识字好不好?”

季岷看了一眼仔仔,点了点头:“好啊!”说着他拿出小时候阿宏教他识字时的字典来,从最简单的一、二、三、四开始学起。仔仔学的很慢,他没有季岷那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不过季岷教的很耐心,一个傍晚的时间,仔仔学会了写1-10以内的阿拉伯数字。这对一个两岁的孩子来说,已经很棒了!

季岷毫不吝啬的夸奖他:“仔仔很聪明,很棒!”

仔仔也得意的露出两颗小尖牙,开心的笑。殊不知,季岷学这些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用季宏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只要他念一遍,这些东西便像拍电影似的印在脑子里。随用随取,他觉得毫不费力。不是他够聪明,而是季家人千百年来用丹药养出来的身体,完完全全是把人类所有的长处无限放大。

仔仔用铅笔仔细的描画着十个阿拉伯数字,忽然抬起头,幽幽的说了一句:“小岷,你可以告诉我‘我喜欢你’这几个字怎么写吗?”

季岷呆了呆,从书册里抬起头来:“为什么要学写这几个字?”

仔仔糯糯的说道:“因为我听到过好多次,爸爸对爹爹说‘我喜欢你’。每次爸爸说这几个字的时候,都哭的好委屈。我不知道爸爸为什么要哭,可我知道,‘我喜欢你’这几个字,肯定不好。”

季岷披散着头发,斜倚在季宏做的太师圈椅上,有点儿无奈的咬着手指。随即转身拿起桌子上的毛笔,在白纸上写下大大的龙飞凤舞的四个字:我喜欢你。

然后把正在练习写阿拉伯数字的仔仔揪了过来:“这四个字写起来简单,说出来也简单,但是做出来却是一件很难的事。阿宏说,他这辈子喜欢了两个人。第一个因为他的无知,死了。第二个就是我现在的外公,他说他现在可以保护身边所有人的安全,包括外公。阿宏还告诉我,不要轻易对任何人说‘我喜欢你’,因为这四个字份量太重。”

仔仔一脸茫然,他听不懂。季岷把毛笔放下,过去检查仔仔写的阿拉伯数字。只见田字格上大大小小一堆蚯蚓爬过的痕恋,有的写串了行,有的写的根本就不对。有的写的如斗大,有的比蚂蚁还不如。难得的是,这小子竟然满满当当的写了一大张。虽然天赋差了些,至少肯勤学苦练,也不是个完全不上道的孩子。

季岷放下仔仔的田字格,却看见仔仔正呆呆的看着那几个字,然后转过头来看着季岷:“有多重啊?”

季岷道:“阿宏说,比‘我爱你’还重。因为说我‘我喜欢你’,就等于给自己找了一个逃避责任的借口。”

仔仔的神情颓然无神,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托着下巴,喃喃的道:“我又开始想小鸭子了……”

季岷忽然觉得这小肉乎乎的家伙,脑子里总是些天马行空的东西。不过倒是难得一往而情深啊!从他认识他到现在,脑子里好像只有小鸭子。

季岷拿出严师的架势来:“明天写会‘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我帮你把小鸭子接过来,怎么样?”

仔仔的眼睛又一亮:“真的?”

季岷道:“嗯,真的。”

仔仔点头如捣蒜:“嗯嗯嗯,我写我写……”

季岷撅着小嘴儿有点儿失望,竟然是为了小鸭子。呵呵,那么喜欢小鸭子啊?小黄鸭可真讨厌!

第49章

亓小元揉了揉欲裂的头痛,宿醉的第一感觉就是……大海叔家的床很舒服。昨天晚上一群人闹腾的太疯了,大家都喝了不少。最后亓小元和高承梓被双胞胎堵在房间里非要闹洞房,亓小元说订个婚而已不至于闹洞房。可双胞胎不听说什么非得要把这洞房提前闹了,于是,现在的亓小元赤裸的躺在床上。衣服……不知所踪!

和衣服一起不知所踪的,还有高承梓。亓小元抱着被子左张右望,发现被困在了四楼的一个小阁楼里。布置的倒是温馨舒服,只是前不招村儿后不招店儿,衣服肿么办?总不能让他裸奔吧?还有,仔仔一直都是在自己的怀里才能睡着,昨天晚上喝太多,不知道这小子是跟谁一起睡的。

其实亓小元完全多虑了,昨天晚上仔仔练阿拉伯数字练到九点多,实在熬不住了才和季岷一起上床睡觉。季岷小时候睡觉没用人哄过,可是仔仔不同,他睡前听惯了亓小元的摇篮曲,没有人搂着他他根本睡不着,睡的也不踏实。

于是季岷唱了一首他之前从来没听过的儿歌,小胳膊把软呼呼的仔仔搂在怀里,一下一下的拍着他睡觉。季岷没哄过娃娃,不过哄仔仔却得心应手。仔仔也从来没在别人怀里睡着过,不过一窝进季岷的怀里,呼吸就开始均匀,脑袋抵着季岷的胸口,身上的奶香味儿若隐若现的飘过来。听阿宏说,他小时候是吃爸爸的奶长大的。那,仔仔是不是也吃他爸爸的奶呢?可是现在仔仔好像每天都要喝牛奶,估计早就断奶了吧?

仔仔翻了个身,朝季岷怀里窝了窝,粉红色的小嘴巴做着吸吮奶嘴的动作,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吃货。季岷捏了捏仔仔的小脸蛋,笑道:“怎么这么可爱?小奶娃娃小时候都这么可爱的吗?”季岷的脑子里立即浮现出村子里那几个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小鼻涕虫的形象,看来,也不是所有奶娃娃都能这么可爱的。

仔仔这一夜睡的很踏实,本来小娃娃睡眠也一向好,因为没什么心事,心里也不装事儿。仔仔早晨醒来的时候还迷迷糊糊的喊了一声:“爸爸~!”

结果递过奶瓶来的却是季岷,仔仔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小岷……我忘了昨天晚上是和你一起睡的了。”

季岷左手将奶瓶放到床头柜上,右手帮仔仔拿温毛巾擦脸,擦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擦过,擦完了才把奶瓶又塞进他手里:“我煮了牛奶,现在刚好可以喝。先吃饱肚子,吃饱了,我再带你去找爸爸。”

仔仔吸着奶瓶,伸着小胳膊让季岷帮他穿衣服,嘴里含混不清的说道:“小岷你怎么起这么早?”

季岷道:“练功啊!阿宏定下的功课,他每周要检查的。”季岷蹲下身子给仔仔穿鞋,系鞋带。他忽然觉得,每天学习练功之余再侍候个小娃娃这种感觉很不错。至少不会每天除了学习之余就是看阿宏卖萌,然后给两位正在热恋中的父亲当电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