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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158)+番外

那片穷乡僻壤如今已经变成小有名气的旅游景点了,空气新鲜,楚涵的大哥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受不了奔波,忙完扫墓的事后,他们便在当地民宿歇了一晚。

这一睡,就像庄周梦蝶一般,楚涵再睁开眼,竟然回到了十六岁,她在床上打盹,门外大姐在跟同学商量报名下乡的事。

楚涵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辈子大哥大姐都下乡了,她高中毕业后直接顶了母亲的岗位留在城里,没过两年,政策松动,爹又托了关系把大哥弄回来顶了他的岗位,大姐却被留在了乡下,可能是因为对父母的失望,大哥回城那年,大姐就结婚了,后来可以回城了都不肯再回来。

年轻的时候,楚涵并不觉得父母有何过错,兄妹三个总有人要做出牺牲,不过去给大姐扫墓的那次,她和大哥聊过许多,都觉得还是亏钱了大姐,如果大姐没下乡,没赌气结婚,她就不会吃那么多苦,更不会年纪轻轻早逝。

那天楚涵还感叹,如果早知道那样的结局,她宁愿让大姐留在家里,她下乡,大哥也说宁愿把回城的机会让给大姐,他晚两年回城也无所谓。可惜他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按照当年的情况他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谁不是为自己而活呢?

但是万万没想到,她真的有重来的机会,而且是带着上辈子五十多年的记忆重来,楚涵却突然犹豫了,彷徨了,不过最后她还是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

楚涵不是圣母,如果大姐上辈子能顺利回城,她一定不会做这个交换,毕竟能一直待在舒适地带、谁又会愿意吃苦受罪呢?可是上天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总要做点有意义的事,如果她的交换能换来大姐下半生平安喜乐,那她的重生就算有意义,至于未来如何,她知道至少三四十年后的世界,哪怕下乡也该比上辈子过得更好。

所以楚涵还是来了。

三年前大姐高中毕业就该下乡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姐顶了母亲的岗位进厂工作,她则继续读完高中,到现在才下乡。这三年里,楚涵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活,又缩短了插队的时间,她还是比较满意的,就是偶尔想到上辈子,都觉得像做梦一般不真实。

又过上了家庭和睦、姐妹友爱的日子,楚涵反而更怀念上辈子的一切,可能失去的才是最好的,所以在人群中见到叶舒华的第一眼,她就下决心要过来搭讪。

都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上辈子的楚涵阿姨当然不认识飞扬跋扈的叶大小姐,但是叶舒华的气质让她很熟悉,甚至倍感亲切。

上辈子楚涵的单位福利不错、工作还清闲,富家小姑娘很喜欢来他们单位,用小年轻的话来说,这些姑娘就是标准的白富美,落落大方,特别会玩也会闹,楚涵倒不觉得她们嚣张跋扈,反而很喜欢小姑娘们身上那种不可一世的骄傲劲儿,当然楚涵上辈子作为潇洒时髦的老阿姨一枚,也很受这些傲娇白富美的青睐,她们下班还能约着逛街吃饭。

所以现在的楚涵便很怀疑,这个年代,普通家庭如何能养出如此明媚善睐、神采飞扬的小姑娘?

重生了三年的楚涵就想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会不会跟她是传说中老乡?她也不想做什么,只是孤单太久了,想找个能够一起说说从前、互相取暖的朋友罢了。

叶舒华也是楚涵重生以来遇到的第一个那么像“老乡”的人,哪怕楚涵一眼看出了这小姑娘精明外表下蠢萌蠢萌的本性,依然还是忍不住想试探下去。

就算她真的不是老乡,交好也没坏处,日后可以撸猫,啊不,是做好朋友。

楚涵心思飞快转过,面上却不露分毫的跟叶舒华拉近感情,还给她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位知青同伴,“张丽蓉同志也是双岗大队的知青,她是北方来的,我们在火车站碰头,然后一起来的公社,丽蓉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叶舒华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还没看清另一位知青的模样,却已经感叹道:“好多行李啊。”

“因为不知道要待多少年,家里怕乱花钱,就把能用得上的东西都带齐了。”楚涵说着抿唇一笑,“所以我不能跟你和婶子一起回去了,叶队长刚才看到我们的行李也吓了一跳,说干脆让我们晚一点,待会跟着拖拉机一起回去。”

叶舒华听得眼前一亮,她长这么大还没做过拖拉机呢,既然要拉新来的知青,她这个队长家的闺女是不是也有资格?

跃跃欲试的打听起来:“那你们还要等多久啊?”

“具体我也不知道,叶队长只说不会耽误我们回知青点安顿和吃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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