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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268)+番外

“小妹,你这围巾颜色可真好看啊!”叶大哥兴冲冲的过来,对叶小妹脖子上的围巾很是感兴趣,一边夸着,一边上手去摸,接着惊叹道,“怎么这么软,比毛衣穿着还舒服?”

叶三哥闻言也好奇的凑过去摸了摸,直接惊呆了,“这好像是羊绒的,软成这样,品质很难得啊,价格可贵了吧?”

叶军华是纺织厂的工人,哪怕是实习工,也依然是现场唯一的业内人士,说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连正在跟宋清徽热聊的叶队长都微微侧目了一下,不过他还没说话,便听到叶小妹美滋滋的点头:“对啊,这是小姑送给我的,奶奶都说这块围巾很难买呢。”

就像叶队长他们想的一样,回来的路上叶小妹就迫不及待围上醒目的围巾,当然是为了衣锦还乡,在乡亲父老们跟前好好秀一波啦。所以叶三哥这样识货,她秀起来就更开心了。

叶三哥看着骄傲神气的模样,倒是忍不住摇头:“你既然知道贵重,怎么还好意思收下?”

叶小妹抬头挺胸、理直气壮,“这也是小姑的一片心意,我怎么能拒绝呢?再说,这么洋气的红色,除了我还有谁能压得住。”

虽然叶小妹厚颜无耻,不过最后那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就算围巾不是宋家父母特意为了他们结婚置办的,宋家小姑选这个红色也很是应景了,刚好符合小妹马上要结婚的身份,可见对方还是用心了。所以叶军华也只是笑着点头,没再吐槽傻妹妹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满足了好奇,非常主动扛起宋清徽跟前的行李道:“爹,我们该回去了吧?”

宋清徽知道自己搬不动,也想跟大舅哥二舅哥客气几句的,万万没想到他们这么不见外,上来就直接往肩上扛,叶队长就更爽快的点头了,“是该动身了,现在回去,搞不好到家太阳都得下山了。”

赶在天黑之前到家就好了。

听出了叶队长的未尽之言,宋清徽到底不好再耽误了,只能默默跟上了大部队。

叶大哥和叶二哥扛着东西,依然像门神似的、一左一右走在傻妹妹身侧,把叶小妹衬托得更加神气十足,叶三哥还紧紧跟在她身后,一副生怕被哥哥妹妹抛弃的模样,兄妹四人气氛如此之亲密和睦,宋清徽都插不进,只好继续跟老丈人把臂同游_(:3J∠)_

他们一家人回到生产队,果然天已经半黑了,叶家大院却热闹极了,父老乡亲也学会了叶家父子的守株待兔,正齐聚叶家大院守着叶小妹和宋知青自投罗网。

第107章

双岗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已经在叶家大院等候多时了。

不能怪他们太过大惊小怪,小地方没什么大事件,生活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导致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鸡毛蒜皮,都能引起全村的轰动,况且家境良好、老家在首都北京,随时都有可能回家过好日子的宋知青,居然不声不响跟叶队长家好吃懒做的叶小妹大看对眼了,还亲自带着叶小妹回北京老家探亲,看是要结婚的讯号啊,这是小事吗?

当然不是了,宋知青和叶小妹关系的曝光引起了全村的轰动,如果说这个年叶家人都没过好,为去北京见婆家的叶小妹操心了一个多月,那其他队员也同样没好好过年,在队里整整八卦了一个多月,热度到现在依然没有退散,还有越演越烈的架势。

这就是叶家人自己的锅了。先不说配不配的问题,叶小妹跟宋知青要结婚了,不单是大事,办喜事也是全队的好事嘛,可叶队长家却愣是一声不吭、密不透风,直到叶小妹都跟着宋知青去北京了,藏不住了,才让他们知道这件大事,把他们瞒得可真苦啊。

有句老话说的好,你越不想发生什么,往往越容易发生什么,叶队长一家不想让他们知道实情,最终还是瞒不住叫他们知道了,那大家当然要好好的八卦一回啊,队员们开始乐此不彼的扒他们俩到底是怎么看对眼的。

这个倒是没什么好聊的,宋知青一向跟叶队长家走的近,估计接触多了,一来二去就跟叶小妹看对眼了吧。虽然叶小妹在媳妇婶子们嘴里有点毛病,比如比叶队长夫妻宠得太娇气,一看就知道不会过日子云云,最后还要加一条长得太漂亮,一点都不像乡下人,这也不是好媳妇的人选。不过大家倒是能理解宋知青瞧上她什么,小伙子到底太年轻,没经验也没多少生活阅历,不知道娶妻娶贤、关上灯在美若天仙都一样黑得看不清模样,美丑也就无所谓了,娶个能干的媳妇才是真实惠!

宋知青不懂这个道理,可不就被叶小妹的脸迷花了眼?不只是他,队里还有好多小伙子也都偷偷关注着叶小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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