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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37)+番外

说着,叶军华去屋檐下把不甘寂寞的小胖子抱进来了,毕竟是家里的第一个小辈,不但叶队长夫妻稀罕,叶军华这个小叔也挺想念小家伙的。

叶舒华得到允许,也不管叶三哥在不在场,自己便兴致勃勃去找礼物了。

按照叶三哥的指示从最上面找,首先掏出了一叠纸,叶舒华有点傻眼,但还是倔强的往里翻,是一支被盒子装着的毛笔,再下面是一块砚台……

叶舒华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想再继续翻了,回头期待的看着叶三哥,“礼物好像藏得有点深?”

叶军华笑眯眯的道:“你不是已经找到了吗?”

叶舒华看着手里的东西傻眼,礼物送笔墨纸砚,这真的是亲哥???

求求你做个人好吗╮(╯3╰)╭

第18章

叶舒华拿着所谓的惊喜坐在一旁生气,她对叶军华感到很失望,他再也不是她亲爱的三哥,而是标准的大猪蹄子了。

叶军华看到她的反应反而倍感亲切,小妹念书的时候就是这么不情不愿,哪怕长大了懂事了,也不可能一下子变得热爱学习起来。

不高兴才是他认识的小妹。叶军华抱着大宝坐到叶舒华旁边,好脾气的解释道:“这些东西是爹特意让我买的,他说你一个人在家偷偷链子,毛笔都写秃了,买支质量好点的笔,以后可以好好写字了。”

叶舒华没听出叶三哥话里的意思,她还在悲愤的控诉道:“你助纣为虐,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叶三哥虽然是个没对象的单身狗,对于哄女生似乎也挺在行,并没有试图跟叶舒华讲道理,而是积极认错,并赔礼道歉,“是我的错,你想要什么,三哥下次补偿你?”

“我想吃肉!”叶舒华发自内心的呐喊。她现在还没有从这套文具中看到自己悲惨的未来,她生气是因为叶三哥宁愿花钱买没用的玩意儿,也不肯带她吃肉,真是太不懂事了。

“……”叶军华闻言无奈的看了她一眼,他还以为小妹会趁机要求去城里玩一天,这个年纪的姑娘好像都对进城有着强烈的期盼,可惜就算他们家这样的条件,小妹想去一次镇上都不容易,从小到大她去城里的次数屈指可数。

当然他也差不多,如果不是在县里念了高中,并顺利赶上招工,他现在应该也很难得去一次县里。

所以看着小妹气呼呼的样子,叶军华是做好了“割地赔款”的心理准备,承诺有空带她去县里玩一天的,可惜她自己有点不争气,竟然满脑子只想吃肉,他也只能哭笑不得保证道:“好吧,我想办法给你弄点肉回来。”

叶三哥在叶舒华这儿的信用已经破产了,她难掩悲伤的摇头:“不可能吃肉了,这个月都不可能有肉吃了。”

等他下次放假回家,黄花菜都凉了。

这样的亲哥还要留着过年吗╮(╯3╰)╭

叶军华听着她真情实感的小声逼逼,用尽了全身力气憋住才不至于当场笑出声。

而叶舒华很快发现,生活并没有因为她的悲伤而对她善良一点,比亲哥送文具当礼物更让人绝望的是,亲爹回家看着这些“礼物”十分满意,然后要求她当众表演写大字绝技。

叶舒华:“……”

这样的亲爹也不能要了,就地扔了吧= =

可惜这种大逆不道的念头,叶舒华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在高大巍峨的队长父亲面前,她只能将贴心的小棉袄进行到底,乖乖拿起了崭新的毛笔。叶三哥看似贴心的帮她研磨,实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提醒着:“小妹,你下午不是还教大宝背李白的《静夜思》了吗,要不就写这首诗吧。”

叶舒华闲得无聊花式玩小胖子的事,也就是叶军华今天碰巧撞见,其他人还真没发现,乍一听都觉得挺好笑,唯一没有笑的就是林红梅,她抱着儿子有些不高兴的道:“小妹年纪小淘气可以理解,但是大宝才四个月,需要小心照顾,你不要把他当玩具了。”

有人说“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对手”,放在林红梅和叶舒华的关系上再合适不过,所有人都没看出叶舒华的“险恶用心”,唯独林红梅一针见血、把她看得透透的。

可惜真相往往就是那么不尽人意,“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林红梅反而成了众矢之的的存在,连她自己的丈夫叶国华都嫌她说话刻薄,皱眉反驳道:“小妹哪里淘气了,她每天在家做饭扫地,还给你带孩子,你现在干活都可以少回来几趟,多省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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