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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67)+番外

直到现在,李继红才仿佛抓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一样冷笑着,“我早说了这个叶小妹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你们看,一听到男方条件好眼睛就亮了,那还记得宋清徽……”

李继红冷笑的前一刻,叶舒华刚好被个大嫂拉着,介绍说娘家有个表姐的小叔,跟叶三哥一样高中毕业,在隔壁镇供销社工作,还没对象,总之是个钻石王老五,叶舒华一定不能错过巴拉巴拉。

叶舒华这个没出息的,听到供销社就忍不住咽口水了,当然还记得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没有当场答应大嫂见面啥的,而是低头继续装羞涩,没想到运气这么不好,忍不住抬头的那一瞬间,眼神都被死对头李继红看得真真切切了。

李继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同样观察入微的还有常娟娟,毕竟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所以她不着痕迹的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温温柔柔的笑道:“继红,别这么说,小妹过完年就十八了,双岗这边女孩嫁人都比较早,人家现在考虑这些也很正常啊,女同志该为自己打算并没有错……”

女知青说话的声音不大,前面聊得热闹的队员听不到,但男知青跟她们离得近,宋清徽耳力也很不错,常娟娟说话之前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看得本来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真的有种自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的错觉了。

仔细想想,供销社的男同志,在叶小妹眼里相当于取之不尽的肉罐头了吧,叶小妹还不得鞍前马后、整天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那位男同志——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种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第33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依然很有些怨言,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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