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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92)+番外

同样是女人,林红梅和宋秀秀总是跟小姑子过不去,多少也有点羡慕嫉妒恨的意味。

如果能开群聊,宋清徽这个应该默默跟上队形。他也认为叶小妹是被娇宠出来的。

是跟林红梅和宋秀秀的态度恰好相反,他觉得叶小妹被这么宠着,还能娇气而不骄纵,好吃懒做却也懂得明辨是非,其实很难得了,他见过太多因为备受长辈溺爱,然后变得蛮横霸道、骄纵无礼的男孩女孩,叶小妹算是少见得没被养歪的类型。

宋清徽努力的发掘了叶小妹的性格亮点后,毫无压力地加入了烤猪蹄大队,成为场外指导:“我小时候吃过烤猪蹄,边烤的时候要边撒盐,这样才能更好的入味……”

叶舒华恍然大悟,第一个响应:“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宋清徽由此正式成为“宋指导”,和烤猪蹄兄妹党打成一片,虽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吃的烤猪蹄撒了五花八门各种调料,才不会只放盐呢= =

但是只加盐和辣椒粉拷出来的猪蹄,依然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外皮焦黄香脆,切碎后端上桌,受到了全家男女老少的欢迎。

第41章 (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

烤猪蹄的时候,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

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她没来得及好奇。

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

“娘,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没办法招待客人,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

虽然借了就要还,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叶舒华还是很开心,也很欢迎宋大哥的,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望肉兴叹”的遗憾。

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

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乐于助人的雷锋卡,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

原因很简单,宋知青一点都不傻。

叶舒华之前觉得,她这么可爱又迷人,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

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别说肉罐头了,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

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人家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

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七八张嘴在这等着,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他究竟图什么?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

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毕竟十里不同俗,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古往今来,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在这方面,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

而非但不冤大头、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上午刚分到的肉,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叶小妹骄傲挺胸,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啊不,是坐收胜利果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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