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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702)

姜砚之咳了咳,这是一个什么奇葩鬼!

死了还惦记着五指姑娘,也不怕自己再死一次……

闵惟秀扯了扯姜砚之的袖子,眨了眨眼睛,她没有看错,在那狭长的甬道里,的确是站着一个穿着短打,着着木屐的少年郎,他的眼睛是大大的桃花眼,看上去颇为轻佻,怎么瞧都不像是洁身自好之人。

“我怎么能够见到鬼了?”闵惟秀扯了扯姜砚之的袖子。

简宁像是有些怕闵惟秀,往石壁旁边缩了缩,“是魏晋兄帮我的,他说你身上煞气重,若是瞧不见我,一个不慎,就把我给煞没了……”

闵惟秀有些囧,所以她在鬼圈里,到底传播开来的是怎样的凶名……

人见怕,鬼见愁?

简宁显然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带着二人往前走了几步,就发现了一个稍大一些的空地,“那个就是我的骨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变成了鬼。我一直待在这里,哪里都不敢去。无聊了就唱唱曲儿。现在那些歌女们还唱鹊桥仙吗?可出了什么新的曲儿?”

姜砚之颇为复杂的看着他,“我同惟秀成亲,还不到一年。开封府里,也有一个简三郎,他已经成亲了,还中了进士。”

这个简三郎,三年之前,在开封府中可以称得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他的父亲乃是枢密使,执掌枢密院,是同宰相肩并肩的大人物。简枢密使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郎同二郎十分肖他,性子古板端方,连考进士,都是不上不下恰到好处。

简家世代书香,一门三进士,按说是炙手可热的家族。但是简家的家风孤傲,四平八稳的,一间出格的事情都不做。说得好听一些,那是稳重,说得难听一些,就是没有什么进取之心。

直到这个家中,出了一个简三郎。

简三郎简直就是简家人的反面。

他天生魏晋风流,最擅长的便是写小曲儿,有多少秦楼楚馆花下重金,就是为了求他一曲,他最擅长的便是鹊桥仙。

他文采斐然,却从不作那科举文章,最喜爱的便是骑着一头小毛驴,穿着谢公屐,游山玩水又一遭。

简枢密使说不给他钱,看他怎么浪!

可人家一个小曲儿,就够花半辈子了!就算没有钱,那些花娘们,宁愿倒贴钱,也要博简三郎一笑……

直到三年前的一日,简三郎远游归来,封笔再也不写曲儿了,来年又考了进士,活生生的变成了同简家其他人一个模样。

到现在,那些行首娘子们唱鹊桥仙的时候,还时常感叹,世间有简宁,却再无三郎。

“原来如此。我爹我娘,也没有认出来我来,她们都没有认出我来。”

“我给你们唱一个曲子吧,是我新作的,可好听了,只可惜这里没有笛子,也没有琴。”

简宁的声音很好听,好似要穿透地缝,一直飘到京城去一般。

只可惜,常给眼前的两个人听,那叫对牛弹琴。

“说一说你是怎么死的吧?看你的表情,你应该知道,现在京城里的那个简三郎,又是谁。”

简宁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现在已经彻底的开始怀疑自己,其实他唱歌很难听吧?

要不然怎么三大王妃听了要把他打得魂飞魄散。

三大王听了充耳不闻,光问他是怎么死的呢?

男鬼挠了挠自己的头,“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第五百零三章 另一个我

闵惟秀同姜砚之已经不忍直视眼前这个缺心眼子的了。

他们算是看出来了,简宁是怎么死的,绝对是傻死的……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抖了抖自己的袖袋,从里头翻出了一块肉干,嚼了起来,又扔了一块给姜砚之。

说起来,幸亏她好吃零嘴儿,安喜给她的衣服里缝了大大的口袋,但凡是能够装吃食的,都塞得满满当当的。

要不然的话,她同姜砚之在这寸草不生的地方,还不知道怎么过。

至于水,因为是在地底深处,较为潮湿,遇到有滴滴答答的地方,两人便喝上几口,倒是也糊弄了过来。

只是再怎么节省,这也是最后的两块肉干了。

虽然不知岁月,但通过吃食就能够判断,他们已经在地上待了好几天了。

苏中丞他们肯定一直在找他们,但是他们不可能爬得下来,又不可能挖得开山壁,而且按照正常人来看,他们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早就摔得粉身碎骨了。

“现在大陈养了很多牛么?牛肉都可以随便吃了?”简宁对什么都很好奇。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我出自武国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