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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没有休息日(68)

作者: 大胖儿子 阅读记录

不过,这个好父亲却给我招来了一个坏男人。二十岁以前,我交往过很多异性,形形色色,各种不靠谱。我的心被一次次撞击,直至化为齑粉。于是我变得愤世嫉俗,变得不可理喻。

这一切,爸爸都看在眼里。对于我选择什么样的男友,他几乎从不过问,认为只要我开心就好。但在二十岁那年,他插手我的感情生活了。

“他叫张良,我朋友的儿子。”爸爸带我来到一家咖啡厅,指着一位西装革履的眼镜男说,“这孩子是我看着长起来的,人品不错,性格也好,而且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目前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

“这和我有一毛钱关系吗?”我满不在乎地说。

“这叫什么话?!”爸爸生气了,问,“我是你爹不?”

“当然啦。”

“那就听我的,好好跟小张处一处。”

“处一处就处一处,谁怕谁啊。”

就这样,我认识了张良。接触以后,我发现了他身上的诸多优点,于是我爱上了他。

我们一起生活了四年。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会生生世世在一起的。但是,他和别的女人好上了,把我抛弃了。

很奇怪,我并不怪他,我只恨那个不要脸的狐狸精,是她抢走了我的男人。

她叫潘依依,是个相貌平平却万分精明的女人。

为了俘获张良的心,她使出百般花样,无所不用其极。为了对付我,她做了一件特别下三滥的事——偷拍了我和张良的□□过程!她拿这个把柄威胁我,让我放弃我的男人。

我实在忍无可忍,愤恨地捅死了她。

杀人的时候血脉喷张、不管不顾,以后的日子却是患得患失、无比煎熬。

潘依依的尸体不仅埋在了竹林里,还埋在了我的心口里。我常常做恶梦,梦里都是她报复我的画面。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我的性格彻底转变了。

我变得沉默寡言,变得神经兮兮,变得根本不是以前的自己了。为了排遣寂寞,那段时间,我天天泡在网络里,不是打游戏,就是聊QQ。

我注册了十几个QQ号码,变换着身份和从未谋面的人聊得不亦乐乎。谎言带给了我一种不可抑制的快感,角色扮演让我体验到了游戏人间的乐趣。

不过在爸爸面前,我似乎没有秘密可言。

他好像洞穿了我的内心,他无所不知。他没有问我为什么总是闭门不出,他只是把我搂进怀里,亲吻一下我的额头说:“孩子,不要怕,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会证明爸爸对你的爱……”

潘依依死后,本市又连续发生了三起命案,犯罪手法如出一辙,于是警方认定凶手为同一人。然后在余哥的精彩推理下,凶手认罪伏法,还引出了一段梁门旧事。

那天,我是在场的,面对貌似皆大欢喜的场面,我难过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没人知道我的心在流血,有一把无形的尖刀在插在了我的心窝上。

我突然觉得世界变得陌生,我越是靠近它,越感到迷茫。

那位老者为了掩盖女儿的罪行,连犯三案,主动让自己对准了警察的枪口。

余哥,你大概已经猜到了吧,那个爱我如生命的人就是我的老爹马文骏,而我是你永远的鱼妹妹——娇娇。

再见,福尔摩斯!

☆、大反转 2

潘依依字斟句酌地写到这儿,把信纸对折了两下,然后装入信封。

她咬着笔头,思虑良久,终于下定决心,在收信人一栏写上:神通广大侦探事务所余梁先生亲启。

刚站起身,又犯了踌躇,是现在投出去,还是过些时日再寄呢?

唉,既然花了那么久写出来,还是马上寄出去吧。看了看表,已经十一点多了。虽然时间有些晚,她还是决定出门去附近的邮筒寄信。

满怀着复杂的心情,潘依依走出独自生活的公寓。今晚月色很好,中秋将至,一轮几近圆满的明月高挂在夜空。街道上冷冷清清,看不到来往穿梭的行人,只有一辆辆孤独的汽车无声地停放在街边。

秋意渐浓,夜晚的空气触肌生寒,半个月前的炎热犹如梦幻般不真实。此时此刻,张良在做什么呢?他怎么还不来呢?

想到这里,潘依依油然而生思念之情,胸口涌起一股热流。

“阿良……”她喃喃自语,热泪盈眶。

两年前的那个夏夜,她和张良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当张良抚摸着她的身体并告诉她“今生今世只为你一人而活”的时候,她幸福得差点晕过去。

发生关系后不久,潘依依发现了张良身边另外一个女人的存在。那姑娘叫文娇娇,和她一样,都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她跟着母亲生活,娇娇则由父亲抚养。两人虽然年岁相近,但性格截然不同。她拙于言辞,逆来顺受。娇娇张扬霸气、蛮横无理。

如果爱情是场战争,她认为自己注定一败涂地。

很快,娇娇也发现了她的存在,马上发起攻势,朝她脸上扔了一张银行卡,叫她拿着钱滚得远远的,至少离开本地。

娇娇的野蛮焕发了她的斗志,她告诉自己不能认输,一定要斗争到底,于是严辞拒绝,毫无商量的余地。她大胆反击,说我拍下了你和别人的床第之欢,录像就保存在U盘里,如果我把它交给张良,他势必会讨厌你,然后抛弃你!

娇娇急了,亮出了刀子,威胁她交出U盘。她自然不干,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一把夺过刀子,顺势刺入了娇娇的身体。

看着眼前的尸体,潘依依傻了,马上打电话给张良,然后扑在他怀里,哭得不能自持。张良不住安慰她,说文娇娇死有余辜,说一切都会过去的。

张良把娇娇的尸体埋在了西郊的竹林里,然后找到当时还叫老文头的马文骏,告诉他,娇娇失手杀了人,已经逃往外地去了,可能一辈子不会回来了。

“死的那女孩叫潘依依,是我的一个客户。那天她酒后找我,我们发生了关系。不巧,这事被娇娇发现了,她拿着刀子找潘依依拼命,争执的过程中,娇娇失手杀了她。我是爱着娇娇的,不希望她出事,于是买了张车票,把她送到了云南,叮嘱她不要与任何人联系,等风声过了再回来。”

对于张良的话,马文骏深信不疑。一是因为张良是他看着长大的,小伙子从不说谎骗人;二是因为他了解自己的女儿,娇娇被他惯坏了,再出格的事都干得出来。

马文骏急得团团转:“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张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反问道:“您老希望娇娇平安无事地回来吗?”

“这是当然!”马文骏老泪纵横,“哪怕犯了天大的错,她还是我的闺女!假如可以一命抵一命的话,我愿意牺牲自己,保全女儿!”

“我有个办法,也许能让娇娇度过难关,重获新生。”

“你说吧,我都听你的。”

“首先,找一个女孩假扮娇娇,让她继续生活在你的生活里。然后,为了掩盖娇娇的嫌疑,你必须杀几个人,形成一个连环杀人案,让警察的注意力转移到你身上。只有把罪名加到你头上,娇娇才能平安归来。”

“你的意思是,我来替女儿顶罪?”

“对!”张良表情凝重。

“非杀人不可吗?”马文骏惶恐地问。

“非杀不可!不然警察很难相信人是你杀的。”

“可是,杀谁呢?”

“选择目标得具备几个特点。一,女人。二,坏女人。三,她们之间要存在一定的关联,比如从事同一种职业,或者过去都干过什么坏事,等等。另外,在尸体或死因上做手脚。我已经切掉了潘依依的一只左手,所以后面的受害人也必须缺失一只左手才行。还有一点很重要,潘依依的尸体绝不能第一个被发现!必须要为娇娇的逃亡赢得足够的时间,现在她还在通往云南的列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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