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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时守分(1)

作者: 我吃掉了他的影子 阅读记录

待时守分

作者:我吃掉了他的影子

文案

林明小时候,林乔是好哥哥

林明长大以后,林乔变成了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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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林乔,林明 ┃ 配角:无 ┃ 其它:

第 1 章

A市是一座沿海城市,东西南三面都是海,道路边尽是红艳艳的夹竹桃。从七月起,台风如约而至,城市的大街小巷在一夏清凉的之后变成了焐热的秋天。

A市人嫌弃持久晴天下的热辣阳光,但林乔喜欢——他在一个暑期的闲闷后终于找到了工作。

那是一家郊外的汽车公司。A市是一座三线城市,近些年在省城的带动下搬迁来许多工厂。这样的大型机械厂房至少占地千亩,数百员工,吸引来许多外地的打工者。林乔高一辍学后,一开始只在老家省城的酒店做杂活。他老家偏远留不住人,村里孩子的实际年龄一般比登记的小几岁,如果学不下去了就出去谋生路。也有店老板嫌面嫩不肯收的,但他们毕竟不是童工呀。何况林乔还很卖力。那一家老板娘其实很喜欢林乔,说他模样俊,不耍滑。她总是提前两天给林乔发工资,店里剩下没动的好饭菜也送给他。不过林乔过了年回家就不再去了。他心里感激老板娘,可还想换一个待遇更好一点的工作。同乡里往外的,大多都是向东面走。他的母亲不让他到别的地方,但他偏偏和朋友去了最远的,然后退回到A市这个地方。

林乔以前没有干过这样的活。像他这样的年轻人,没有专业的技术,往往活泛于各个工厂之间。找一份工作很容易,可很难找一份合心意的。他起初还有些嫌弃,但不想再拖下去了。

“小孩!”林乔刚放下包,就绕道后院喊人。

玻璃窗户被推开,探出一个黑头发的男孩。他的脸被窗边的蜀葵叶子遮住一角,远远地看,小孩皮肤很白,唇色浅浅的像三月的樱桃花瓣。他挪脑袋瞥了好几眼,才看见树后头的大人。

小孩也姓林。不过林乔和林明有一个同样的姓却不是同一个家的人,他们一个来自南方一个来自北方,连亲戚也算不上。林乔自己在大院里住有一年后,林明和他爸林老三才从南方老家搬过来。他们租的是最里面的一间,屋顶已经有些破了,发展前的A市有很多黑色屋瓦的矮房,这一片的还没有拆迁,正是租金最低的地方。旁边是房东自己家的二层小洋楼,把它们衬托得更加的老旧。门口是一块水泥砌的小院子,有一口井,一棵树,树上横了几条电线,偶尔会有麻雀停在上面。那是租房里最大的一间,林乔一开始也要住,但是隔壁的人说屋子潮,不仅有老鼠,夏天还有蜈蚣。林乔怕老鼠,更怕蜈蚣:他原本是不怕的,但是有一年竹席上藏了一只不知不觉爬到了他的腿上,他只当苍蝇随手抓了两下,可竟抓住一只黑红色的老蜈蚣,外壳是硬的,下面的爪子密密麻麻。他吓得摔开虫子跳上床,最后那蜈蚣钻进床缝里又不知踪影了。在林乔心里,哪一种都是又吓人又恶心的生物,所以他租了最靠南的一户——那里又通风又有阳光。大人和小孩搬进来只提了几只箱子和包,然后凭着这些落户了。租房子的人都是各地出来打工挣钱的,房子小,晚饭常常搬了折叠桌在小院子里吃。一边吃一边和旁边桌子上的人说话。有时候傍晚天黑下去,林乔出去接水晾衣服,那些人还在那里喝酒打牌,发出热热闹闹的笑声。除了住进那间没人要的大房子,听邻户说——邻居大多很喜欢林乔——这是一户奇怪的人:寻常外出的家庭都是疼极了孩子,安定以后才接小孩过来。虽然有打有骂,但总是好的贵的紧着孩子。这一家可反了,一个爸爸拉扯小孩,不管吃,不管喝,不管小孩上学;有时候大人在外面吃的满脸油光,小孩反而要啃馒头。而且家务很多都是小孩在做。这小孩莫不是捡的吧,这大人莫不是跑了女人吧……邻居婶婶叔叔一阵一阵唏嘘。林乔住在最靠外面的地方,下了班也很少进院子,小孩又天天窝在家里。人搬来十几天,林乔只见了个模糊的影儿:大人邋邋遢遢的,有点胖;小孩灰扑扑,像根豆芽儿。林乔觉得这小孩有点可怜。

有一天,林乔就着自来水管接水,自来水管后面就是林老三的屋子。林乔哼着歌,透过不怎么干净的玻璃窗户看见了一个小孩的脸。那孩子好像在看他。又几天,他帮邻居张大婶搬桌子,头一回亮堂堂地见到小孩。小孩坐在张大婶家的床上看电视,小手上握着一只大的遥控器。那模样好看极了:白白的脸,黑色的头发,明显睁大的眼睛,水灵灵的,像星星,像宝石。

“你的烟。”小孩嘴唇微微动了动。

林乔拾起掉出来的烟,感觉心里软极了,笑眯眯地说:“谢谢啊,以后给你买糖吃。”要是自己身上带了糖多好!

小孩摇了摇头。

张大婶拿了碗筷出去刷了,林乔也没走,蹲在床边看小孩。

“你多大呀?”

“九岁。”

“叫什么名字?”

“林明。”

林乔忍不住笑了,弯着眼睛:“哥哥也姓林,哥哥叫林乔,乔木的乔,乔木是一种高大的树。”

小孩不吭声。

张大婶又进来了,林乔站起来,“这小孩真可爱。”

大婶也赞同:“小孩可俊,就是怕生人,天天不出来。”她又说:“我看他挺喜欢你的,还跟你说话呢。”

林乔从小讨人喜欢。他的性格不沉闷也不过分活泼,待人有一股子热情;他长得也好看,眉目清朗,天生的笑眼笑唇,开怀的时候比旁人更显得真心实意。在他的母亲离异前,家里的长辈一向疼爱他;虽然现在不常见面,但和亲戚老友的感情依然很好。不过林乔不是那种和谁都好,和谁都能成为朋友的脾气。他把自己身边人关系的亲疏远近划分的清楚明白,从不厚此薄彼,更不喜新厌旧。所以他和小孩碰上一面,心里喜欢,第二天还是忘了“买糖”的承诺。

和普通的年轻人一样,林乔不喜欢工作。他在家电工厂里已经做了两年,越来越厌倦。每年入冬,A市气温骤降,如果早晨是雾蒙蒙湿漉漉的天气林乔通常赖在床上打瞌睡。其他工友都习惯了他的懒散样子,偶尔拿这取笑他。当然也不是一直这个状态的。起初林乔拿了驾照,也曾经萌生过努力工作买车的愿望。但是奋斗过一段时间又泄了气,开始和年轻的工友们花天酒地聊天游戏,经常玩到半夜,第二天头脑不清地工作。

第 2 章

即使玩乐也是忙碌的。等到林乔想起那个可怜的小家伙的时候,秋天已经过去了大半,庭院里的柿子树已经结出了成熟的果实,开始在秋风里掉叶子。

林乔休了一整天的假,大敞着门,懒洋洋地靠在睡觉。已经下午两点,大人都出门上班去,小院子里像一个寂落的园子,有风吹,有叶落,有蚂蚁搬食,只是没有人。很静,但林乔的电视很吵;他把电视的声音开的很大,男女主人公正在闹别扭。他躺在凉席上快要睡着了,突然听见有吱呀吱呀的声音遥远地飘过来——他从门里,看见一只小小的影子,地上铺着水,一团黑。

很奇怪。林乔不喜欢自己几岁大的小弟弟,但很喜欢这个陌生的。

他踢踏鞋子过去,伸手帮小孩拉绳子。

“谢谢。”

林乔揉了揉他的头,替他把水拎进屋子。

林老三的屋子没有和他本人一样邋遢,虽然东西古旧,但至少摆放的整齐:衣服有条理的堆在床头,饭桌上也不是剩饭剩菜挤着。林乔自己的房间显然要比林老三还乱,各种电线扭成一团,有时还会有剩下的饭盒子。而且这间屋子里的用具很少,显出外乡人没有的利落。不过墙角码着一排空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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