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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钞机女友(136)

半天都没折腾出个结果。

“给我吧。”

程白看不下去了,想起这位大作家吃饭除了靠脑子还靠这双手,到底金贵,又想起好像人还是因为自己按门铃吓得烫着的,终究发了善心,把烫伤膏从他手里拿了过来,轻松拧开。

“手过来。”

边斜突然就有点受宠若惊,半天都没反应过来,直到瞧见程白一挑眉,似乎对他这反应有点意见,他才猛地一激灵,连忙把自己的右手递了过去:“谢谢程律!”

因为是去揭那盖子的时候烫着的,红的都是指腹,还被冒出来的水蒸气给冲着了。

刚开始不觉得,越往后越觉得疼。

程白以前也不是没烫伤过,约略知道一些,看了他一眼,便从管中挤出一点烫伤膏来,拿棉签一点一点慢慢地涂了。

因为要看《暗杀者》,所以客厅里的灯光调得不算太亮,她给他涂药时半低着头,脸侧微卷的头发垂下来几缕,浓长的眼睫轻轻搭着,浑然褪去了属于大律师的近乎冷酷的淡漠。

感觉不出她此刻的情绪。

但边斜轻而易举能察觉到,今晚的程白,跟以前是不大一样的。

否则,不至于在先才回答他吃过了之后,又折转来按他门铃,找他一起去吃夜宵。

他平时写字敲键盘的手指,很是修长,是那种让人看一眼会想起钢琴琴键的漂亮。

被烫伤之后,有些发红。

烫伤膏是凉凉的,涂上去之后很快就将那烧灼的痛感压下去不少,于是另外一些在痛感之外的微妙感觉,就随着他浮动的心思悄然跳跃出来。

程白帮他涂得差不多了,稍稍往后一退,一抬起头来就对上了他的目光。

边斜莫名有些心虚,连忙把视线转开了。

要不转开她还不觉得有什么,这一转开简直此地无银三百两,于是视线一转,就落到了对方那忽然涌动了一下的清晰的喉结上。

夜已经很深了。

程白一下笑出来:“大作家,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呢?”

边斜挺直了脊背,强作镇定:“想什么不重要,我又没有做,‘论迹不论心’的好吗?亏你还是学法的。”

哈。

这还跟她讲上道理了。

程白没了脾气:“又没说要对你怎样,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我懂的。”

性冲动嘛。

深夜男女,在所难免。

更何况这货早头回在她面前喝醉时,就已经吐过真言了。

程白觉得这人有点意思,也觉得自己对这人有点意思,但还没达到一定要怎么的程度,无可无不可,所以这话题也就是淡淡地揭了过去,没让边斜难堪,也避免了真发生点什么的可能。

边斜则定定地注视了她很久,似乎是想琢磨清楚她这一刻的神态里到底藏着点什么,目光深了许多。

手收回来,他低头看了一眼。

然后也跟着笑出声来,道:“程律跟别人真的很不一样。”

程白把用过的棉签扔进垃圾桶,烫伤膏也盖好重新放回去:“不就是不一样,所以你才喜欢我吗?”

他那一堆卡还在她手里呢。

边斜不知道她考虑得怎么样了,但也不问。

这一刻客厅里的气氛实在太好,是一种说清晰不清晰说模糊又不模糊的暧昧,让他十分自然地坦诚起来。

边斜望着她,异常坦诚地道:“所以,我在想,怎样才能让程律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上我。”

程白弯了唇:“我对你也有好奇的。”

边斜顿时一扬眉。

程白平静地看着他:“有钱有闲,人情通透,脾气不错,对这样的一个人影响最大的那本书,竟然是《蝇王》。”

作者有话要说:

黄渤电影《一出好戏》基本就是从《蝇王》衍生出的东西,不过书本身毫无阅读快感,没什么看的必要。

第86章 新人生意经

《蝇王》是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创作的一本寓言式小说, 据传早期投稿了无数个出版社都被退稿,直到某家出版社慧眼识珠,将其捡了起来, 策划出版,后来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

这为这本小说行销全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原著的描写其实极为枯燥干瘪,让人难以耐心去阅读, 但它所讲述的故事却让看过的人都要为之胆寒。

背景设置在未来, 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

一架搭乘着几十名小孩儿的飞机因遭受攻击被迫将孩子们投在了一座孤岛之上,在没有一个成年人的情况下, 孩子们都要凭借它们自己的能力在孤岛上生存, 以期得到救援。

孤岛上于是构成了一个小型的封闭社会。

来自文明的现代社会的孩子们, 一开始采取简单的民主形式进行合作。但随着时间流逝, 恐惧加深, 人跟人之间很快开始爆发矛盾, 出现不同的意见, 甚至为谁来担任领袖发生了分歧和冲突。

明明都只是孩子。

明明身上带着来自文明社会的烙印。

但刻在骨子里的却是一种“恶”的本性, 一旦失去了外在的束缚,在得救回到文明社会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的时候, 原始的野蛮便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

孩子们之间相互争斗, 相互欺压。

兽性取代理性,独裁取代民主, 野蛮取代文明。

他们甚至残忍地杀死不归服的同伴。

文学界普遍认为这是一本严肃的哲理小说,写的是本该最天真无邪的孩子,但探讨的却是人性中普遍存在的“恶”。

据说, 好的作家都是要去体察人性里那些深刻的东西。

也许,“恶”也算其中一种吧。

但反正觉得这本书对自己影响最大的边斜,心里的很多想法,可能跟他表现出来的行为并不相同。

可惜今天实在是不早了,也的确不算是合适的时机。

程白淡淡说完了自己的好奇,便起身告辞。

边斜送她到门口,看她那边老房子二楼的灯亮了起来,才返身走回去。

第二天一早,程白主要处理唐驳和书婉婷入职的事。

这两个人都非常准时地到了律所,坐在程白办公桌对面。

左边是唐驳,今年二十二岁;

右边是书婉婷,今年二十四岁。

他们都很年轻,相互不认识。

唐驳差不多是昨天的模样。寸头,只是听从了程白的建议,今天来的时候换上了一身看上去稍微正式一些的深蓝色西装,但算不上特别合身。

看上去中规中矩。

那黑框眼镜依旧架在鼻梁上,在这身西装的衬托下,越发显出一种刻板来。

第一眼看去,其实很难联想到律师。

书婉婷则要精致很多。

毕竟是出国留过学的,一身收腰小西装,搭着一件颜色鲜亮的桃红丝绸衬衫,领结打成了蝴蝶结垂在胸前,既不让人觉得太过严肃,也不让人觉得太过轻浮。

衣品非常好。

整个人很有气质。

瓜子脸,大眼睛,黑长直,眉目清秀婉约,左边眉梢上还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

单单从两个人的外形看,很多合伙人应该都不会考虑唐驳,会直接选择书婉婷。

包括程白。

只是有些时候,看人不仅仅要看外表。

书婉婷无疑很优秀,但唐驳也很不差。

“老实说,其实你们两个都不算我最满意的人选,但本来也都算是刚入行的新律师,可塑性很强,可发展的空间还很大。”程白是个合格的大par,也不跟这两个人绕弯子,直接把自己的打算摆上了台面,也好让这两个人对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心里有数,“但目前我只需要一名律师助理,并且希望这位助理的能力能达到让我满意的程度。所以我猜你们已经想到了,你们两个人里,只有一个人会在一个月后留下来。”

另外一个人也许可以在这个律所寻找其他的位置,也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离开。

但反正程白就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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