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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骄阳(107)

作者: 张小素 阅读记录

她说自己失业了,没钱花,问他借点钱。

话里话外的暗示很明显。

老色鬼赶紧就来了。

刘立军走过来,给了这老色鬼一拳。

老色鬼根本没认出来刘立军,他骂骂咧咧地从地上站起来:“神经病啊,无缘无故打人。”

刘立军再次挥拳砸了过去。

老色鬼挨了好几下,手机从口袋里掉下来,摔坏了。他打不过刘立军,狼狈地逃跑了。

刘立军在原地整理了一下衣服,他穿着一件鸡心领驼色羊毛衫,能看见里面的白色衬衫,他还系了领带。外面是黑色大衣,脚上穿着一双崭新铮亮的皮鞋。

鞋子上沾了点灰,他弯下腰来,用餐巾纸将那点灰擦掉。

最后,他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慢慢翻了一遍,手机屏幕上一个一个名字滑过,他像在对这个世界告别。

翻到宋柔的名字时,他手指停下来,对着这个名字看了好一会。

她是他唯一的好朋友,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得到的为数不多的温暖。

他在花店定了一大束玫瑰花,她很快就能收到。他在卡片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太阳,他希望收到花的她心情能好一些,不要因为他的离开而难过。

刘立军再次关了手机,将手机放在口袋里。

高跟鞋的脚步声由远至近,伴着桂花的香水味。

刘立军抬头看见程蕊蕊:“这里。”

程蕊蕊听见有人叫她,以为是她约的人,她声音变得柔媚起来:“你来啦?”

等她走近了,看清楚不是她等的那个人:“你是刘立军?”

刘立军点了下头:“你跟我过来,我有话对你说。”

他说完,往小巷里面去了。

程蕊蕊诧异地跟了上去:“你要对我说什么?”

刘立军停下脚步,转身看着身后的女人。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衣,昏暗的路灯下,那红色像一杯醇美的红酒,又像新娘的嫁衣。

刘立军往前走了走,靠近程蕊蕊:“蕊蕊,我,我喜欢你很久了。”

他的目光太过炙热,险些烫伤她,这让她想到了被她杀死的流浪汉和孙刚,他们临死前,摸着她的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目光,又热又烫。

她原本以为刘立军跟那些猥琐下流的男人是不一样的,是她看走了眼。

刘立军张开手臂,紧紧抱着程蕊蕊,嘴里喃喃道:“蕊蕊,我真的很喜欢你啊。”

程蕊蕊突然被一个不太熟悉的男人抱住,吓了一跳,她使劲挣扎着,还是挣不开。

刘立军低头,在程蕊蕊额头上亲了一口,又开始亲她的眼睛和脸颊,他激动又小心翼翼,当他的唇印上她,他觉得他这一生都圆满了,他再没有遗憾了。

她觉得恶心极了,她恨这种猥琐下流的男人,这种男人都该死。

她终于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了刀,可手腕突然被眼前的男人抓住了。

他抢走了她用来杀人的那把刀。

刘立军松开程蕊蕊,看着她的眼睛说道:“蕊蕊,从明天开始,好好生活,以后找个好男人,好好过日子。”

不要再杀人了。

他看见她杀了流浪汉和孙刚,他来不及阻止,他把尸体藏了起来。

程蕊蕊瞪着刘立军,大声喊道:“你把刀给我,给我!”

那是她获得新生的武器。

刘立军看着程蕊蕊:“我是个男人,力气比你大,我手上还有刀,你走吧。”

他的视线一刻都没有离开她,他看起来不舍极了。

可她已经失去了理智和判断,她只觉得他的目光刺人得很,像要扒掉她的衣服,强女干她的身体。

刘立军往前走了走,最后抱了一下程蕊蕊,又重重把她推开。

他的力气太大了,她一个踉跄,差点被他推倒在地,这让她感觉他真的是个危险的人。

她转身逃跑了。

程蕊蕊一直跑到巷子外面的路灯底下,一下都没有回头。

她沿着大路往家的方向走去,她总觉得会在小巷里遇到刘立军非常奇怪,他的举动也很奇怪,可她又说不出是哪里怪。

前面路边有一对约会的情侣,男人正低头对心爱的女人说话。他的目光又深又沉,盛满浓浓的化不开的爱意。

程蕊蕊觉得这目光有点熟悉,可她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又觉得不可能,她身边的那些男人全都是猥琐下流的,不曾也不会递给她这样深情的目光。

男人低头吻了下女人的额头和眼睛,程蕊蕊突然怔在了原地,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身朝小巷的方向跑了过去。

她突然想起刘立军抱着她的时候,他身上淡淡的香味,是她最爱的写着情诗的卡片上的香水味。

小巷只有一盏路灯,发着幽暗的光,只照亮了入口的一小片。

程蕊蕊跑进巷子里面,她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像她把刀尖刺进流浪汉和孙刚心口的时候一样。

记忆中曾被忽略的细节开始复苏,她带着被狗咬伤的刘立军打狂犬疫苗,防疫站的人嘲笑他,这么大的人了,还被一个小女孩保护,他腼腆地笑了。

她来到自家橘子园里看见竹筐里满满摘好的橘子,不知道是谁帮的忙。

在宋柔外婆家门口,她塞给他几个橘子,他拿在手里闻了闻,他的鞋子破了个小洞。

她站在面馆收银台前,透过玻璃门往外面看,刘立军站在马路对面,抬头对她笑了一下。

最后的映像是房间门口的那束百合花,写着情诗的卡片和花朵造型的栗子蛋糕。

那是她的爱情,是她在这冰冷的人世间唯一的爱。

程蕊蕊看见躺在地上的刘立军,她用来杀人的那把刀插在他的心口,鲜血染湿了他的大衣。

他看见她,微微弯起唇角,竟是笑了。

她哭着扑过去,跪在他身侧,颤抖着手把他从地上抱起来,让他的头靠在自己怀里,她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眼泪滑过她的脸颊,又砸落在他的嘴唇上。

他用最后的力气抬起手来,帮她擦了擦眼泪:“蕊蕊,别哭。”

他的声音微弱得像是在用口型说话:“有人跟我说,生活或许残暴或许无情,但只要有太阳升起来,那光就能驱逐黑暗,赶走寒冷。”

对他而言,程蕊蕊就是那道光,她照亮过他的生命,温暖了他濒临死亡的身体和灵魂。

他看着她:“任何时候都不要被仇恨控制,你要好好活着。”

程蕊蕊握着刘立军的手,她的手上沾了他的血,那层血像胶水一样紧紧把他们粘在了一起。

他眼里带着无限留恋,他看着她的眼睛,像是怎么都看不够:“我给你寄了快递,里面有张银行。卡,那是我给你准备的嫁妆。”

以前总有工友开玩笑,说他平时省吃俭用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存着钱是不是要买媳妇。

他从来没对别人说过,那是他给他娶不到的小新娘攒的嫁妆。

嫁妆两个字是太美好的祝福和承诺,他说完这两个字就闭上了眼睛,唇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她紧紧抱着他,呜咽着大哭出声。

一阵穿堂风从巷口吹了进来,呼啦一声,像无数刀片剜在身上,把人切了个体无完肤。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真正爱着的人是他,现在她知道了,他死在了她怀里。

一张纸条从他的口袋滑落了出来,她捡起来,看见一封认罪书。

他的字体不好看,歪歪扭扭的,用铅笔写着的,纸是从普通的练习本上撕下来的。

“我叫刘立军,我用抹泥刀杀了孙长久,把他的尸体埋在了橘园村。他的儿子孙刚也是我杀的,还有一个流浪汉,我把他们的尸体封在了政法大学工地水泥柱子里。杀人偿命,我愿意用杀了他们的那把刀自杀,偿还他们的命。”

有个人爱她胜过爱自己的生命,有个人给了她这世上最深沉和热烈的爱。

她紧紧抱着他,轻轻抚摸他闭上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英挺的鼻梁、柔软的嘴唇、棱角分明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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