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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热(2)

鸣州从小便有些小天才,十五岁入大学,十八岁攻读硕士学位,二十岁时已有博导主动联络他。

唯一遗憾的是,从小到大没有过什么挚友,同龄人跟不上他的脚步,视他为怪胎,同窗又始终年长,多数嫌弃他是异类,单单只受老师推崇易遭白眼,即使不在华人社会,也理所当然地被外界孤立,也可以说是被神化了。

其实只有他本人清楚,梁鸣州不过是一届高智商的凡夫俗子。

F市的公路太多单行道,转错一个弯便要白费半升汽油,那日,到达下榻酒店时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三刻,洗过澡就去楼下餐厅叫了一份意大利面,然后被服务生告知,酒店没有他单点的那种黑比诺红酒,所以他改要了杯咖啡。

还没有习惯这里偏甜的口味,但因为不甚挑剔饮食,随便解决一餐就重新回到商务套房内整理研习教学材料。鸣州深知,这世上没有绝对的行家,只能做勤奋的先驱。

外表看起来再洒脱,职业属性还是让他养成长期的严谨习性,比如守时、专业、虚心受教,偶尔也会有自大的时候,但一丝不苟的态度可缓解压力和缺陷。

面对公众时须懂得谈笑风生,要做到在自己的领域纵横无阻,只有不断吸收新知,含蓄做人才能站稳脚跟,鸣州给自己立下的处世标准一向堪称苛刻。

为了调时差,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没到傍晚就和衣睡着了。

梦里,母亲笑咪咪地给他削苹果,那果皮薄而卷曲,优雅黏连旋转上行,他看得入迷。等他接过苹果欢喜地啃上一口,却愕然发现牙龈上有血滴在了果肉上,比那红色果皮更鲜艳,他猛一抬头,母亲已经走远……

鸣州心慌的挣扎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捂住了头。这一觉睡得不踏实,薄被中途就被他踢开,身上不免有些凉意。看了看手表已是凌晨三点,起身去掀开窗帘,然后惺忪着眼,出神地遥望城区夜景。

七年前来到这里时,有一片灿烂的星空,高楼还很黯淡,现在,真的不同了。

鸣州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站在世界各地的酒店窗边居高临下,看那些闪烁的霓虹,满眼的繁华和寂静交替呈现。比较起纽约和巴黎,他倒是更喜欢这座黄皮肤黑头发、似曾熟识的城市,能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地将自己代入。

毕竟是华人,无论是带北美腔还是加拿大口音,终究是讲中文有归属感。

五分钟后,条理逐渐清晰起来,转身将需要回复的电话一一记下,脑子充斥着天亮之后满档的日程表,即便推掉了某个文化节的开幕式剪彩和书店的签书会活动,三天内看来还是抽不出来办私事。

鸣州习惯自己开车,所以早已在出发前就越洋委托酒店租用了一辆黑色奥迪代步,趁着黎明前余下的那一小段空白,前往著名的江景区放松一下心情,无疑成了很奢侈的享受。

从小便喜欢听汽笛声,所以也喜欢搭邮轮。一有假期,鸣州就有出海的冲动,他喜欢菲律宾之类的热带地域。

鸣州的母亲出生在台北,说话腔带着特有的软糯可亲,待三、四岁记事起,她便常常握着幼子的手指一边教他算术一边轻轻问:「小州长大要做什么?」

小鸣州音色粉脆、嘹亮地答:「当船长!」

自小立志航海,十几岁时还天真地以为自己会报考海军陆战队,结果却做了彻彻底底的陆地人,换了片海域,自然也可以生存,但理想和目标却不再纯粹了。

鸣州的父亲是加国土生儿,连中文都认不全,脾气耿直,是一名成功的太阳能供货商,幸而母亲独善其身知书达理,辟出琴房和画室教独子学写笔划繁琐的方块字,这不失为改变鸣州一生命运的英明决定。

在幼儿园的ABC声中,只有鸣州会字正腔圆的背诵唐诗,虽然那时,他并不懂得艰涩的诗词里讲了些什么,但经由母亲手把手传授,便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

五年前,鸣州已算小有成就,母亲却因一场车祸离世,他至今都没能从这个事件中缓过神来,偶而还是会习惯性地提起电话,拨那个乡村别墅的号码,铃声响了四、五下,才蓦地想起母亲再也不会来亲自接听。

有时,就这么一直握着听筒发十几分钟的呆,待办公室的门被人推开,鸣州才惊觉,迈过三十岁的人生再无可倾诉的知己。

鸣州到达目的地,将车停靠在江边,他没有马上下车来,只是开着前座的车窗感受凉风擦过面颊的冷冽,半夜的音乐调频播的是老电影《北非谍影》的原声带,偶尔流泻出催眠似的轻柔旋律还算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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