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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医生[未来](22)+番外


位置找得很准确,针眼已经在愈合了,他的手法非常好,没有淤血,也没有穿刺。
真是令人惊喜的小家伙,像他的母亲一样娇小可爱,又继承了来自父亲的坚韧与沉着,无论在什么样的逆境之中,都能坚强地保护自己。
【他太完美了,像个精致的瓷器,只有我才能保护,只有我才能打碎】
巫承赫进入了闲散的养病时光,汉尼拔隔一天会来看他一次,期间让人补充了一次小药剂室的存货——巫承赫要给自己配制恢复性药物,怕引起他怀疑,折腾了很多其他药物做掩护,浪费了很多原料药。
有了亲爹的纵容,巫承赫恢复得很快,其实他还没成年,向导性对他来说无非是五感敏锐,意识力增强,前者只要习惯就可以,后者则需要长期的锻炼才能完全控制。但也许是他前世就是个医生的缘故,这一点似乎并不困难。
除了汉尼拔,还有另一个不速之客每天来他这里准时报道。
巫承赫对金轩实在是无语了,他想过很多办法试图阻挡杀马特靠近的脚步,但都不得其法——这货简直油盐不进,好言好语让他别来,他不听;骂他让他滚,他就威胁要报警;锁了门不让进……呵呵,人家撬锁技能满级,无论多高端的加密锁,分分钟都能给你破解开,顺道还给你科普:“你这个防火墙不行,我给你写一个新的吧,保准整个加百列军港都没人能破解。”
“你能给我弄个你不能破解的吗?”巫承赫真诚地问。
“恐怕不能。”金轩很认真地想了想,说,“那种东西应该不存在。”
巫承赫拿他没办法,好在金轩并不很烦人,每次来也就是给他弄点好吃的,帮他打扫一下卫生,然后剩下的时间就坐在他床边安安静静搞学术。
没错,巫承赫惊讶地发现这货居然是个双料博士,同时修着“星际战略”和“人工智能”两个学位。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是学霸,当巫承赫看见金轩手指如飞地在个人智脑上修改一篇名为《论异星蝎神经元智能在四维战争中的应用》的论文时,彻底毁三观了——这种人设完全不科学啊!说好的杀马特呢?!
不过金轩在外表上看绝对还是个称职的杀马特——他每天来追巫承赫都会很认真地拗造型,有时马尾辫,有时大波浪,有时爆炸头……破破烂烂的T恤上还总印着不同的图腾。
“这是宇宙环保组织标志,昨天那个打红叉的‘To punish and enslave’是反对远航军霸权主义的标语。”金轩耐心地给他讲解,“我还有一件小号的,送给你怎么样?”
巫承赫果断拒绝了,整天穿着反对爹的T恤在家里晃算怎么回事?
除了衣着,金轩的配饰也总让人不忍卒睹,比如他耳朵上的子弹,巫承赫曾建议他拿下来,他不同意,说这是仿照希特勒自杀的子弹做的,标志着上一个独裁时代的结束,也表明他反对汉尼拔军事独裁的态度。
巫承赫不知道杀马特还这么有内涵,又问他身上的纹身是怎么回事——金轩整个左上身都纹着荆棘蔷薇,从锁骨起,到肚脐结束,包括整个左臂,全都是枝节缠绕的荆棘和怒放的蔷薇花。巫承赫甚至怀疑这货是不是坐过牢,为了越狱在身上纹了个地图啥的。
金轩解释道:“这是我们家族的标记,我曾曾曾……祖父,在四百多年前的异星登陆战中受了重伤,愈合后在疤痕上纹了荆棘蔷薇纹身,后来这个传统就沿袭了下来。”
巫承赫这才知道金家居然是敦克尔联邦声名显赫的世家,出过两个星将,一个总统,一个诺贝尔奖得主,三个奥运冠军……奇特的是他们家还盛产大厨,那个诺贝尔奖得主就是烹饪界一代宗师,铜像到现在还供在联邦美食学院的大门口。
总之这家人奇葩太多,惹上绝对巨麻烦,最终巫承赫得出一个结论——他命不好。
很快金轩也觉得自己命不好了,他惊讶地发现他未来的岳父居然是汉尼拔·辛普森统帅。
为什么这两个人会是父子?他纠结地想,画风完全不一样啊……
作者有话要说:“To punish and enslave”,“惩罚与奴役”,是变形金刚中霸天虎之一的警车“路障”身上的徽标,路障原先是汽车人,后来叛变成了霸天虎,在电影版一中曾追杀过男主山姆,被大黄蜂打败。
这是一个隐喻,远航军本来是隶属于联邦的,但因为野心的膨胀,开始背弃人类热爱和平的信条。金轩是反对这一点的。
杀马特是一个非常热血非常有信念的少年,只是因为性格叛逆,表达方式比较另类。随着时间的洗礼,以及巫大夫的调叫,他会慢慢成长为一个靠谱的小攻。


☆、糟心的岳父

巫承赫足足休息了两周,才被汉尼拔准许去上学。
他的初潮后遗症已经好多了,五感趋于正常,意识力也渐渐受到了控制,只是偶尔还会被其他人的思维噪声干扰,但白天醒着的时候并不严重。
销假当天,汉尼拔说要来接他上学,所以巫承赫早早就起床梳洗,结果穿校服的时候发现领带不见了,这才想起金轩一直忘记还回来。
正想打电话跟他要,门禁响了,然后大门被人从外面打开,杀马特一手拎着保温桶,一手拎着洗净熨好的领带走了进来。
巫承赫已经习惯了他这种不请自入的行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金轩也早就习惯了小男友的傲娇(并不)呆萌,自顾自打开保温桶,在吧台上布置餐具:“给你准备了早餐,新鲜的烧麦,还有粟米羹和开胃菜,过来吃。”
巫承赫才不打算跟他共进早餐:“你快走吧,我爸爸马上要来接我了!”
金轩看看时间还早:“不邀请我一起吃吗?是我做的唉。”
“那你拿回去吃好了,反正我也不饿!”巫承赫实在不想让汉尼拔知道总统的杀马特弟弟在追他。
“你真无情。”金轩放下筷子,表情略受伤,“算了我走了。”
巫承赫看着精致的烧麦和冒着热气的粟米羹,稍有点内疚,毕竟这么复杂的早餐做起来是很耗时间的,而金轩的功课又非常紧。
可惜没等他安抚的话说出口,金轩就又来了一句:“谁让我疼你呢。”
“……”巫承赫发誓再也不会为他的任何事内疚了,愤怒地拉开大门,像赶灰尘一样摆手,“快走快走!”一扭头的工夫,惊悚地发现门口站着个高大的身影。
汉尼拔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按在门禁上正准备开门,结果就看见自己儿子一脸怒火地冲了出来,然后玄关的台阶上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年轻男人。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住了,同时都觉得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这个人?
还是金轩首先反应过来,走下台阶,道:“您好,统帅。”
“哦,是你。”汉尼拔还是好几年前在首都一个酒会上见过金轩,小孩子长得太快,已经有些认不出了,迟疑道,“你是金轩?金辙总统的弟弟?”
“是的,统帅。”金轩在外人(除了哥哥和巫承赫以外的人)面前立刻恢复了高深莫测的男神Style,冷淡地点头,“抱歉打扰了。”视线转向巫承赫,流露出一丝暖意:“我先走了,再见。”
“等等。”汉尼拔叫住了他,询问地看儿子,“你们认识?”
巫承赫扶额,金轩整天搞行为艺术反对远航军,反对汉尼拔,现在他要怎么跟便宜爹解释?
“爸,来认识一下吧,这是我一个恨不得你去死的朋友”吗?
还好金轩今天拗的造型略正常,头发束着,也没有穿反对远航军的T恤,只是衬衫上有很多破洞和补丁而已。巫承赫只好硬着头皮道:“是的,他就住在东区。”
“我是来还他领带的。”金轩简单地解释道,“上学要迟到了,再见。”
看着金轩衣衫褴褛(大雾)的背影,汉尼拔的脸色沉了下来,问巫承赫:“你的领带怎么会落在他家里?”
巫承赫还从没见过他这么严肃的表情,心头不由得一哆嗦,呐呐道:“不、不是,我没有去他家,是丢在外面他捡到的。”
汉尼拔没有说话,沉默进屋,看到餐厅吧台上冒着热气的爱心早餐,以及两人份的餐具,脸色越发难看:“你们这是准备共进早餐?”
巫承赫那个糟心哟,都不知道要怎么跟便宜爹解释了。
汉尼拔捏起一个烧麦看了看,又丢回盘子,顿了顿,忽然突兀地问:“你喜欢男孩子?”
“嘎?”巫承赫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脸哗一下涨得通红,他两辈子都没谈过恋爱,根本没想过性向的问题,立刻否认道:“没、没有的事!”
汉尼拔看着儿子黑漆漆的大眼睛,将里面瞬间的尴尬慌乱尽收眼底,语重心长道:“夏里,我不是要干涉你交朋友,但你还小,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