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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儿(21)

作者: 溪鱼游渊 阅读记录

瑞王原本独自坐在湖心亭中喝酒,被冷风冷酒,孤身一人的情景一衬,颇有几分触景伤情。可此时被人打断了心绪,他自然不会再去深想他对香莲到底是何感情。他弯腰将这个小姑娘抱了起来,让她坐到自己膝上,接着埋头在莲儿肩颈处深深嗅了一口,听这姑娘骂他:“哎呀,痒呢!王爷好坏!”他嘴角挂着笑去亲吻这纤细脖颈,心中却觉得了无趣味。

他几乎能猜到怀中这个女人的所有反应,那还有什么继续的必要呢?

“你明天去西院住着吧,我可以给你个名分,亦或者你不想要名分,想要出府,我也会给你一笔银钱。以后有困难,也可去寻安顺。”

莲儿听见男人在他耳边柔声道,僵住了身子。谁不知道所有住进西院的姨娘都已经失了宠?安顺只是一个外院管事,就算她出府以后真的求上门来,也再也见不到王爷了。她感觉到男人仍然紧紧箍着自己的腰,即使在这湖中心坐了这么久,仍然掌心热烫,与从前千万次搂着她时的温度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她再不敢放肆与这人调笑,颤声道:“奴婢愿意去住西院。”

王爷亲了亲她的耳垂,柔声道:“好姑娘。”

今夜的瑞王,又去了销金楼。他来这里从很早以前就只有一个目的,来找香莲。从前他与香莲情浓的时候,甚至日日宿在这里,弹劾他的折子在帝王桌头累了一摞,也没能把他骂回自己的王府里去。只是后来香莲长大了,他兴致淡了,也就变成只每月来一次。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频繁地来找人,今夜又来得晚了一些,便被老鸨赔着笑告知香莲那处已经有人了。他扫过老鸨神情,明白了老鸨未说的话语,笑了笑,道:“那我等她便是了。”

是他输了,其实很早以前,他就已经比不过这女人薄情。

老鸨擦着汗退下,另安排了其他姑娘来他的房间,都是按着他的喜好挑的十一岁到十四岁之间的幼女,他一个个看过去,却提不起一点兴致,最后只让她们弹琴唱曲了事。这座销金楼堆金砌玉,却也只养出了一位符合他喜好的美人。

香莲来时,明显刚沐浴过,发丝间还带着湿润水气。她眼眸明亮,脸颊晕红,皮肤白净如瓷,穿着木屐走来时衣裙下摆随她动作摆动,露出光裸脚背。瑞王注意到她脚腕处带着红痕,心中像是被蚊子不轻不重地咬了一下,但下一刻这美人甩开木屐,直接扑到了他怀里,搂住他脖子笑眯眯地抬头看他,问他:“你这次怎么这么快又来看我?”他却心中猛然一酸。

他们曾经,也做过许多比这更亲密的事。

但下一刻这感觉淡去,他心中泛上一股被冒犯地不快,看向香莲的目光中就带了凉意。他不喜欢超出自己掌控的事物,即使是曾经令他心喜的宠物。可是他伸手抚过香莲背脊,动作却轻柔至极。他感到掌下发丝丝滑,目光顺着这黑色的丝绸滑下,看见发丝一直柔顺地垂至美人腰间。

香莲从不怕他,她埋在瑞王怀里,不是没有察觉到这男人今夜态度有异,自己态度却一如往昔。片刻后她觉得这个姿势不太舒服,便翻了个身,倚靠在瑞王身侧。

“跟我回王府吧,香莲。”瑞王说道。他老了,开始需要一个儿子,既然只有香莲对他来说是特殊的,那么他也不介意试试。欢场里的姑娘每日都会喝绝子汤,所以他不能让香莲再待在这里。

香莲面上笑意消失,盯住瑞王。她生得太过艳丽,尤其是眼尾上翘,眸光朦胧,看人时总是无情也似有情,天然三分带笑,但当笑意完全从这张脸上消失时,便显出一种不可打动的薄凉。

盖因天下间,还能有何物比面前的美人更珍贵?

香莲看出了男人只是来通知她,事情并无转圜余地。她抬高了下颚,眯了下眼,突然笑了,轻巧说道:“好啊。”

瑞王没有再跟香莲说话,他达成了目的,却并不高兴,起身拂袖而去。当晚,香莲被一顶小轿从侧门抬进了王府。

这件事发生时,阆仙已经躺在云无觅身边睡着了。他们牵着手和衣而卧,有种说不出地安宁。次日醒来才得知这个消息。香莲不似常笑一般不能修炼,他在当日点开那姑娘的灵窍的同时,也撤去了自己加在香莲身上的结界,否则结界内外无法流通灵气,对香莲的修炼并无好处。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去见香莲一面,云无觅也是要带上的。

香莲对待阆仙能找到自己并不吃惊,她之前指挥下人将书桌搬到了窗户边,此时把软枕放在上面,靠在软枕上晃荡着腿。她对重新能看见的云无觅抛了个媚眼,在阆仙皱眉出声前率先问道:“你知道妙红尘要如何才能结子吗?或者说,结莲蓬?”

她见阆仙不语,笑着自己答道:“需要龙气,我只是来借个种而已。可笑那老男人,还以为我真的会为他生孩子。”

阆仙递给了她一袋叶子,让她每天泡茶喝。香莲心知,这就是阆仙为她提供的灵气了,她笑着收下,说自己会好好保管的。

阆仙带云无觅回了他们暂居的销金楼。阆仙坐在云无觅对面,一时觉得无所事事,他看向云无觅,握拳轻咳了一声,问他:“你想去逛集市吗?”

云无觅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点了头。

第十九章 妙红尘(陆)

“阆仙。”云无觅唤他。

阆仙嗯了声作为回应,让云无觅继续说。他现在站在云无觅身后,正在给他绾发,既然要逛街,肯定是不能穿道袍带道冠出门的。

“心肝儿是什么意思?”云无觅问道。

阆仙手上的动作一顿,差点忘了自己是住在什么地方。以云无觅的修为,别说这座楼,就是整座城内,又哪有一丝动静逃得过他的耳朵?阆仙咳了一声,一本正经回道:“人有五脏,分别名为心、肝、脾、肺、肾。心为五脏之主,肝为之将,同为人体内要紧之器。”

“那肉肉呢?”云无觅继续问道。

“……就是肉的意思。”阆仙答道。

云无觅眸光中划过一缕疑惑,但阆仙并没有给他继续问下去的机会。

“已经好了。”阆仙说道,牵起了云无觅的手,对他一笑,“我们出门吧。”他满意地打量云无觅。其实从前分别后,他也有偷偷参加过道修们的论法大会,远远看几眼云无觅。最开始,云无觅总是站在他师父身后,被无数法光遮盖。他那时还是一名不起眼的后辈,若是阆仙运气好,就可以借着弟子间相互交流的名义靠近点看他。后来云无觅的师父陨落于地仙境,云无觅成为了新一任驻云峰的主人,尊号云中君。阆仙能伪装的所有身份都不足以让他接近云中君,他便再也没有这么近地看过云无觅。

他还记得,云无觅没有回到太清之前,是很喜欢穿红的,只是太清弟子服皆从白色,他便一直穿白,即使是后来成为云中君,不必再遵循弟子服色,他也还是在穿白。

阆仙今日为云无觅变幻了身暗红色宽服,衣摆绣鹤纹。这件衣服圆领,袖口收紧,腰间收束黑底青玉带,远比道袍要更显身段,猿臂蜂腰,身长玉立。云无觅低头用额头碰了碰阆仙时,阆仙脸红了红,觉得自己之前变换衣服时颇有几分私心作祟。虽然他是按街上男子常见装扮变幻的,可是这身衣服穿在云无觅身上,自然不是其他人可以相比。

要怪他过分英俊。

阆仙看着云无觅的脸,手上几次都做出了掐诀的动作,可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垂眸看他时,无声中显露出一点可怜神色。阆仙最后也没狠下心给云无觅换张脸,叹了一声,牵着云无觅的手上了街。他们准备时已近黄昏,出门后正好赶上夜市。连绵灯火下长街喧嚷,空气中浮动食物香气。

曜国女子多大胆,走在街上看见漂亮的郎君眼睛都快挪不开了,还有直接丢荷包,甚至堵着人问可愿春风一度的。就算是阆仙和云无觅肩并肩,手牵手,都挡不住她们的热情。阆仙只好给自己和云无觅一起买了面具,遮住脸后,总算是没有多少姑娘盯着他们看了。之前他们身上的银子全给了常笑,阆仙现在手中的银子是当销金楼的大夫得来的诊金。他一边对云无觅说若是有想买的就告诉自己,一边在心里偷偷想:按凡间界的说法,自己是不是算是在赚钱养家了呢?那我应该算是一家之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