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来自深渊的Ta(388)

作者: 九十九六七 阅读记录

沈炜说着举起酒杯:“这么久不见,你还是那么温婉漂亮,为我们的重逢干杯。”

“干杯。”齐巧珊笑着举杯饮酒,那酒度数不高,入喉时却烧得人心疼。

散场的时候,下起了雨。

沈炜的车停在路边,他看着她:“我送你?顺便一起聊聊?”

“好。”她点了点头。

之后的事情,齐巧珊不记得了。

一觉醒来,她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慌张地穿着衣服,直到又温热的力量抓住她的手指。

“对不起……”

“行了别说了……”

“你昨天对我说你过得不幸福,说你丈夫出轨,我,抱歉……”

“行了那都是乱说的!”

“如果不介意我们可以……”

“不可以!”齐巧珊将外套摔在地上,“我是军婚!还有孩子!你要毁了你自己吗?”

身后的男人陷入了沉默。

“行了,我也有错。”齐巧珊扣好最后一枚扣子,“沈炜,忘了吧。”

话罢,她丢下那个男人仓皇而逃。

回北川的路上,她坐在飞机上,看着手机上新加的微信号发呆。

酒席散场时,她和沈炜互相加了彼此的微信,她给他的备注名是:沈小炜。

这是他们两个二十出头相处的时光里,她曾经给他起的名字。

“沈……小……炜……”她呢喃道,然后低头将其中的“小”字修改掉。

和沈炜的重逢与别离,齐巧珊的世界一瞬间被点亮,又一瞬间黯淡了。

……

和凌肃越刚结婚的那几年,凌肃越还专注于表演出一个模范丈夫的姿态,可是,日子过得久了,凌肃越干脆把工资卡丢给她:“一把年纪的人了,孩子需要什么你自己给她们买,钱我给到位,需要找的关系你也来找我,剩下的其他我也不兴师动众做样子了。”

“……也不兴师动众做样子了。”齐巧珊笑着重复着丈夫的话。

“别过分解读我的话。”凌肃越看着齐巧珊,“我经常不在,女儿你好好管教,她们学习好不好无所谓,但素质教育一定要跟上,一定不要让她们受学校里老师德行教育多了骨子里带一股奴性……外面别人家姑娘怎么培养我不管,但我女儿将来得接我的班,什么总裁小说让她们少看,哪怕多看看帝王学,学学慈禧太后都行。”

“这点当然不牢你操心。”齐巧珊道,“我可不希望我女儿长大后跟我一样蠢,过了三十岁才明白了些道理。”

齐巧珊和凌肃越虽然关系就那么回事,但教育理念倒是挺近。

不过,他们的女儿可不吃他们的这一套。

毕竟,学校是孩子待得最久的地方,那里的大环境可没他们两个这么先进。

于是,齐巧珊一怒之下直接绝对缩短两个孩子读小学的时间。

女儿对此当然是大为不满,她们还想跟自己的小伙伴们天天做游戏呢!于是,三天一次一哭二闹三上吊。

眼见着女儿不懂事,母亲依旧不听劝,齐巧珊觉得脑袋上天天都在烧火。

这份火气又不能对着家里人宣泄,她就只能宣泄到工作岗位上。

这个时候她已经是科长了,算是个有点头衔的小领导。

她开始变得苛刻、刁钻和刻薄。

她不屑于和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讨论爱情的问题,因为无论她们说了什么,她都会觉得幼稚又可笑。

再之后没过多久,她收到消息,诗三要回国了。

据说诗三在美国读了个还蛮有名气的大学,至于什么学校什么专业她并不知道,又不是她女儿或者她亲戚,她压根不关心。

不过,齐巧珊知道诗三此次回国定会引起凌肃越的躁动,她特地提前了年休,围观自己丈夫又要作什么妖。

不出她所料,今年整整四十岁的凌肃越,一得知诗三要回国,立刻提前了年休,还美其名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两家关系不能断,她的孙女要回来了,我得祝贺她。”

齐巧珊一听顿时笑了:“我说,你搞清楚,你29岁的时候她18岁,你觉得你们年纪差距不大,对吧?你34岁的时候她23岁,你还觉得你们差得也不是很远,对吧?可是,你今年可是40岁了,而她,今年是29岁,40岁和29岁是什么概念?你觉得,你这不磨皮就一副老相的模样,她能喜欢吗?”

凌肃越顿时面色铁青。

因为这件事,夫妻俩好几天没说话。

还是齐巧珊最后看着凌肃越那副憋屈的表情觉得他可怜,走过去戳了戳他:“行了,你又不是她丈夫,你生气什么?怎么,还想给我搞事情?说说你而已,要不要这么激动。”

诗三回到大院去见爷爷和奶奶的那天,凌肃越一家人也在现场。

年近三十的诗三,岁月带给她了成熟女人优雅妩媚的韵味,却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太多岁月沧桑的痕迹。

她此刻已经褪去华丽的洛丽塔装扮,不再做花哨的挑染,一头优雅的巧克力色大卷垂落在耳旁,复古的米色为打底的黑色巴洛克花纹修身淑女小礼裙,一双同色系V口细高跟。

她的身材依旧那么曼妙,双腿似乎比以前还要细一些,她修长的双臂交叠,右手无名指的钻戒因为钻石太大而显得格外刺眼。

凌肃越正想开口告诉她戒指戴在那里是已婚的意思不能乱带,就只见一高挑的男人从背后上前一步,捧着呢子大衣外套搭在诗三的后背上。

之后低头道:“先生说,下飞机还是挺凉的,怕您冷,让我给您披上。”

一旁凌肃越的父亲看着诗三,低声对凌肃越道:“你知道给她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的随从吗?”

凌肃越看了眼那个男生,身高目测一米九五,全身肌肉紧实,目光警惕而犀利,一直护在诗三身侧,应该是个职业保镖。

“那是霍胜的小儿子霍正绪的保镖,诗三现在可是霍家的儿媳妇。”凌父哼了声,“霍胜是谁,你清楚,多余的话不需要我说,你只需要知道你得罪不起。”

“他小儿子不就是个只知道蹲在家里的扶不起的阿斗吗?上大学还因为住不惯宿舍哭着退学,而且还是个00后。”凌肃越不可置信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那又能怎么样?”凌父看向自己儿子,“我让你来,就是让你彻底死了这条心,你如果仕途平坦,七十岁的时候也许有机会和霍胜一拼,但是,现如今,诗三已经一步登天,你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了,最好任何念想都抹杀掉。”

后来,凌肃越得知,霍正绪出生在加拿大,是加拿大籍华人,其实没有中国户籍,“霍正绪”三个字只是霍家对他的一个称呼,他自己似乎还不怎么认可这个名字。

他出生的时候身体状况不好,霍母就没有带他回国,将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结果,这一个行为导致了霍正绪对整个霍家所有人都万分疏远,反倒是和霍母家里走得十分亲近。

十三岁时,外公外婆过世,悲痛欲绝的他被接回国后,一直难以融入集体氛围。

他性格偏温婉细腻,相貌也比较女化,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人没有对他进行刻意的“男子汉”教育,他觉得轻松自在;可回国之后,总被身边人贴上“娘娘腔”、“阴柔”、“小公举”的标签,父母和兄姐也和他观念差异巨大,再加上本身内向,导致他有些自闭倾向。

本科时,他因为受年轻时经营医院的外公和外婆熏陶,对西医颇感兴趣,便考入同济医学院。

但是,因为长期存在严重的社交类心理疾病,又不是很适应集体生活,去上海没半个月,就因为承受不了心理压力回北川了。

霍正绪从大学退学之后受到各方人士议论,父亲嫌丢人,就将他送到美国修养,并接受心理辅导。

父亲还找了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华人教授做为他的私人医生,对他进行定期病情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