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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狗带人生(22)

作者: 齐询 阅读记录

“仙子……”

我暗自嗤笑一声,不予理会。

第34章 [爱上自己]

饭桌一别后,我有好几日都未曾见到秦渣男。

――看,他就是这么要面子的奸商。

――不然也不会在原剧情里那么懂得“及时止损”不是?

说实话,还有点想他。

意味深长的微笑.JPG

啊,武侠世界的人就是这么的真诚不做作。

――美女们希望自己得到盖世英雄的庇佑。

――男人们希望自己身畔有美相伴,长面儿。

明明白白的互利互惠 。

秦渣男便是如此。

不论是他因前期名声不显而果断悔婚的罗伊,还是遇见原主后便嫌弃年纪大了的玲珑,以及臭名远扬后迅速被撇清关系的原主,大概在秦渣男眼中,都是可以被放弃的商品。

――一件可以让他长脸面,为他虞城首富身份增添光环的物件儿。

但这种渣反而好应付。

我很确定,只要我名声不毁,即使再有比我美的妹子出现,秦渣男依然不会放弃撩我。

毕竟我可是原剧情里也能以美貌跟女主角一较高下的女二号嘛。

外加我如今又是神医徒弟。

多么的高大上?秦渣男怎肯放手?

虽然我不确定小秦同志暗搓搓在搞什么名堂,但我依然有信心,他一定会再次朝我“出手”。

所以咯,我不着急。

做个优秀的心机婊,我骄傲!.JPG

相比起来,我当然更喜欢跟渣得明明白白的秦渣男打交道。

原因嘛……我身后黏上了一块牛皮糖。

没错,正是色迷心窍的姚子莫小衙内。

&&

“姑娘,请问您可是姓倪?”

大清早的,又是正吃饭的当口,一名笑容可掬的中年男人朝我走来,客客气气的问。

师父大人无奈的瞥我一眼,扔下句:“乖徒儿,为师吃好了,要出去溜达溜达。”

然后不等我回应,自顾自起身,背着手出门去了。

我,“……”

旁边那中年男人还在笑眯眯等我的回答。

心塞.JPG

就不能让我好好吃顿饭吗?

姚同学,你赢了。

于是,我摆出一副不厌其烦仍竭力忍耐的模样,“我是。”

然后――

“倪小姐,小的是奉知府大人家姚公子的令,给您送这个月的胭脂水粉的。”

我面无表情瞅着他。然后嘞?

果然,又听对方道:“小的是萃叶轩的掌柜。”

嗯,萃叶轩,我当然知道,金陵城最有名的化妆品店嘛!

脑壳痛~

姚同学真不愧是撩妹高手!

就这么几天的功夫,已经给我送来了漂亮衣服、珠宝首饰、精致点心、奇巧玩器……以及胭脂水粉。

无一例外全是金陵城口碑最盛的铺子里最贵最好的产品。

不得不承认,为了撩妹大业,姚小衙内可真是太败家了!

也不知道回家后他爹会不会打他板子?

应该也快了。

我边思忖着,边一视同仁的对这位萃叶轩掌柜道:“掌柜的还是怎么送来的怎么拿回去,顺便替我问候姚公子一句:‘如若他再来骚扰我,我就要去知府衙门告状讨个公道。’”

萃叶轩掌柜,“……”

我惋惜的看了看吃到一半的饭菜,然后果断起身,面无表情的上楼。

身后大堂里一如既往的传来食客们八卦的窃窃私语。

&&

推开房门,师父大人揶揄的声音传来,“打发走了?”

我关好门,这才揉着僵硬的脸抱怨,“萃叶轩的胭脂水粉诶!我可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按捺住欢喜的表情呢!”

“得了!别装了!你昨天也这么说。”师父不客气的拆穿我。

我嘿嘿一笑,“师父高明!”

师父白我一眼,招呼我坐下手谈一局。

我从善如流。

过了会儿,师父拈着枚棋子提醒我,“差不多行了,金陵知府应该已经开始怀疑。”

我不解,“师父怎么知道?”

师父头也不抬的回答我,“两年前,为师回雁谷时途经金陵,曾为姚知府夫人治过咳疾,那日正好也是三月初九,正是知府家每月一次查账的日子。你懂的?”顿了顿,师父又道,“姚知府倒的确是个不错的人。他夫人亦颇为端庄大方,且夫妻二人伉俪情深,家中不曾有半房妾侍。也不知为何会养出姚子莫这么个脂粉堆里打滚的公子哥。”

这点我信。

话说姚子莫除了好色点,倒也不算太坏。

而且或许是家教严,即使再色迷心窍,也不敢把勾搭来的小美女们往家里带。

原主对这个家伙不恨。顶多是有点讨厌加伤心吧?

所以,身为任务者,我没有要置他于死地的想法。

从一开始,我的计划就是借他爹的手狠狠教训他一顿,最好改了这贪花好色的毛病。

当然,如果他爹动手的时候“不小心”……嘿嘿。

当然我也没意见啦。

第35章 [爱上自己]

三月十五,是个好日子。

今年的花魁大赛,便定在此日。

据说,是为借两位女仙圣的“眼睛”,遴选出最富有灵气与福气的花魁。

初听这等不要脸的说法,我也惊呆了!

&&

我与师父一早便赶至万元楼,静候此盛会召开。

不夸张,真的是盛会。那些吃饱了撑的的江湖人与风雅潇洒的读书人将赛台之下挤的水泄不通,或三五成群窃窃私语,或摇头晃脑吟.哦不停,看来令人倍觉伤眼。

我也是纳了闷儿了,不就选个花魁吗?至于这么给面子吗?

古代武侠世界的人都这么闲的吗?

这时,师父“咦”了一声,抚须而叹,“今年的花魁赛排场较往年盛大得多。”

我立马便有些不好的预感。

因来的算早,我们在酒楼定的位置倒还没有被人占去。

这视野极好,推开窗,便正正面对着万元楼高台。

此刻台上只有一干布置会场的“工作人员”在忙忙碌碌。

我瞬间有了一种现代社会看明星开演唱会的错觉。

&&

闲言少叙,随着大赛接近尾声,我更有了某种可怕又理所当然的猜想。

――原著作者肯定是写古早玛丽苏小白文的。

因为,本次依然蝉联冠军的玲珑姑娘,身为本土居民,竟然是靠苏轼那首水调歌头改编歌曲《明月几时有》一举夺魁的!

还是邓丽君版本的!

当玲珑模仿邓丽君那种独特的声线唱着这首歌翩翩起舞时,我一时木着脸,不晓得自己该是什么表情。

偏此时系统先生上线,带来一个惊天大雷。

【玲珑现在是身怀空间的穿越女。】

我无语凝噎――说好的一个世界只有一个任务者呢?

系统先生识破了我的惊异,【她不是任务者。穿越女只是做过原著同人梦后义愤填膺才穿越的普通人。】

普通人个鬼哦!〖别告诉我正是我与师父已经在安排的计划后续。〗

系统先生沉默了下,【节哀。】并粗暴的将一本名为《女配重生·反派再爱我一次》的小说内容完完整整传输到我脑海里。

待我大致浏览完剧情,瞬间斯巴达了。

〖好恶俗!好狗血!〗

――在这本书里,我变成重生回来的反派大boss、复仇女神……这当然很好。可为毛复仇的方式居然是把前世虐过“我”的所有渣男包括嫖客都收入后宫?!保守估计也人数上百了吧!我真的特别特别想采访一下脑子有坑的作者:“我”的肾,它最后还在吗?

&&

我回过头去,“师父,计划有变。”

“怎么?”

且顾不得难以启齿,我迅速指向对面正在接受花魁花冠的玲珑,“她与徒儿一样,不是原主。”

师父揪着胡子,“嗯?”

“师父,不觉得那首歌曲唱词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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