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伪装名媛(4)

她现在跟当年不一样了,几乎能辨认出每个品牌的手表以及对应的价钱,这给她增添了一些底气,她顿了顿说,“我当年挺喜欢你的。”说到喜欢这俩字的时候,她的心髒感到了一阵牵痛,不过她很快调整了过来,继续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道,“怎麽说呢,那种事儿你情我愿,并不能说女的吃亏。不过感情这种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想你肯定也深有同感。就算你不跟我散,我也迟早会跟你分手。”

趁她张嘴的功夫,简居宁把一勺小米粥送到了她的嘴里。

她犹疑一下还是把粥咽了下去,继续说道,“说句你不爱听的,我觉得你这人吧,远看特别好,离近了,真挺没劲的,特容易让人产生厌倦。你跟我主动提分手,我还挺高兴的,毕竟我当年这麽死皮赖脸地追求你,要是我非跟你散,好像我始乱终弃似的。可没想到我一时犹豫,在您眼里就成了弃妇,还非要给我钱补偿我。我把钱还给您也不是因为人格受到侮辱,就是受之有愧,我又不是风俗业从业者。”

这麽一大串废话,总结成一句,也不过是“是我先不喜欢你的。”

简居宁又把一口粥送到她嘴里。

甄繁觉得他对自己的话毫无反应,“你不会认为我在骗你吧。你知道,我没必要……”

她说完就后悔了,这个解释实在蹩脚,说出来徒增笑柄。可她实在受够了他的怜悯了。

“当然没有。”简居宁又喂了她一口粥,然后把碗放到桌上,背过身去,“我早看出来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同你分手。”

甄繁决定相信他的话,那会让她心里稍稍好受一点儿,她故作轻鬆地说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你和索钰什麽时候结婚啊?”

“我们隻是朋友。”

简居宁并没说谎,他和索钰确实隻是朋友。

甄繁哦了一声,她相信简居宁说的话,可这也没让她更好受一点儿。当年她多想成为他的朋友啊,那比恋人两个字更具有吸引力。

她生于长于河北和北京交界的那座小城,高中为了追求学杂费全免上了一所普通中学,那所中学本一上线率隻有百分之五,建校五十年来没有一个人考入N大。在没遇到简居宁之前,她的理想大学是师大,因为学杂费全免,职业理想是毕业后回到小城当一名中学教师,可以就近照顾父母。

高三那年,她每天都要一点睡觉,那些高考真题她做了一遍又一遍。她以为,隻要她多做一遍题,就会离N大更近一点。隻要她考上N大,就会离简居宁更近一点。隻要她足够努力,就会离简居宁越来越近,总有一天,她能够格成为他的朋友。

可到现在,她从来没成为过他的朋友。

不过也没什麽大不了的。

甄繁最终还是和简居宁成了朋友,朋友圈里的那种“朋友”,是简居宁提出来的,在她坚持给他钱的时候,他说“朋友之间何必这样客气。”

她加了他的微信,然后给他微信转了帐。

在加简居宁为微信好友之前,甄繁单手火速清理了自己的朋友圈,隻保留了自己形象最为鲜亮的那一部分。她要向他证明,她昨天的狼狈隻是一个意外,在绝大部分时间里,她都过得很好,非常好。

甄繁并没有住院观察,打完点滴她就办了出院手续。她拒绝了简居宁送她回家的好意,原因之一是她住的小区并不算多麽好,当然这并不是个说得出口的理由。北京限购政策出台之后,外地人交够五年个税之后才能购买住宅,为了避开限购,前两年她买了一套商住的Loft。回家的路上,甄繁想她要不要去高档小区租一套房子,然后把她在住的房子租出去。

晚上八点,甄繁对着简居宁空白的朋友圈发呆,心想他不会是把自己屏蔽了吧。

已经是盛夏,正经还在□□。正经,土猫,大名甄正经,芳龄八岁。正经有心髒病,不宜做绝育手术,甄繁隻能忍受它日複一日的风骚声音。为了表示对芳邻的歉意,她特意送了邻居五副耳塞。

正经落户甄家,是命运和甄繁开的玩笑。甄繁虽然嘴上嚷着人人平等,在对待猫上却有些双标。晒猫是网红标配,她最开始准备买一隻暹罗或者英短,遇到看起来时日无多的正经时,她本隻想把它捡回家临终关怀几天,不料这猫自从跟她到了家里,就不肯死了,一直苟延残喘。甄繁隻好把它送到宠物医院,花了一大笔钱给它做了心髒和眼部手术。

甄繁的手指在手机上快速滑动,不知怎的她在胡桃木茶几上使劲拍了一下,“宝贝儿,咱能不能别叫了!”这一下拍得她手疼,正经抬头看了她一眼,喵了一声后一跃跳到她腿上准备去舔甄繁的手。甄繁摸了一把正经的头毛,“跟你没关係。”

跟正经确实没关係,她隻是刚才刷微信时看到了一篇文章,题目名叫《甄繁和索钰:论女孩为什麽要富养?》

这篇从标题到内容都狗屁不通的文字在短短十几分锺内,阅读量便已上万。

开车回父亲家的路上,简居宁回忆起了第一次见甄繁的情景。

在甄母到简家做住家保姆的第三年,简居宁第一次看见甄繁。那年的夏天格外的热,甄繁在简家门口等她母亲。

简家那会儿住四合院。简居宁从一辆国产黑色轿车上下来,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裤短袖梳着马尾辫儿的女孩儿站在门口,肩上的书包白得泛黄,细长的脖子上满是晶莹的汗珠儿。许是太热的缘故,她前额的一缕头发都差点儿湿了。

他走到她麵前问她找谁,甄繁抬起眼来直勾勾地望着他,但随即就低下了头,她并未直接回答,而是说我再站一会儿就走。

有些往事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可总是会在某个时刻自行爬到他的脑子里。

简居宁平均半月和他父亲简总吃一次饭。

饭桌上,继母苏女士殷勤地为他布菜,殷勤地有些过了头。家里虽然有厨子,但这满桌的菜都是苏女士亲自下厨的。苏女士是“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必须征服男人的胃”的坚定贯彻者。

苏女士是江南人士,最拿手的就是淮扬菜。

简居宁曾经看过一个广告,大意是“妈妈做的饭是最好吃的饭。”他认为这完全是一个谬论,即使有情感加成,他也并不觉得他妈做的饭比继母做得好。母亲隻给他煎过一次蛋,那天的煎蛋还是煳的,他忍着恶心就着自己烤的麵包吃完了那隻蛋,饭桌上同他一起吃饭的还有母亲的男朋友,一个鼻子很大的法国人。

简居宁七岁时,父母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后来简居宁发现他俩岂止是性格不合,这俩人当初能结婚绝对能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他俩能在一起,隻能说明荷尔蒙的力量实在强大。

他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认为财富是一个人能力的象征;而他的母亲,则坚持信奉“资本来到世界上,每一个毛孔都带着血和肮髒的东西”。尽管简母对财富的看法如此偏激,并不妨碍她离婚时管前夫要高额的赡养费。

相对于简居宁的母亲,他的继母和父亲性格更合一些,起码表麵上是这样。

简居宁感激了继母的好意,并及时地对她的大煮干丝进行了称道。

这是苏女士在行使和彰显自己作为女主人的权利,简居宁认为自己不该阻止她。

倒是简总先发了话,“不用管他,让他自己来,又不是外人。”

相对苏启铭,简居宁更像这个家的外来者,不过他对此并不在意。

苏启铭随母姓,九岁时随母亲来到这个家,此后一直住在这里。倒是简居宁幼时随祖父生活,十二岁又去了英国,每年隻回两次家。

第4章 Chapter4

晚饭结束后,简总把简居宁叫到书房,跟他谈心。书房正中挂着一副山水,笔触有些稚嫩,是简居宁十岁时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