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恋人四十(10)+番外

司机把他送到家后,说:“常先生需要出门,尽管给我打电话。”

常彩叔回笑道谢:“谢谢。如果有需要,我会叫你。”接着,独自一人回家去了。

刚进入家门,里面的安静,让他感到一丝恍惚。随即,自我嘲笑道:“才刚分开,就承受不住寂寞了吗?”

这两个月,下班回家和去上班,那个人总是粘在自己身上,怎么撕都撕不掉。而这个小小的家,也满是那个人留下的痕迹。

他的衣服、他的鞋子、他的浴巾、他的牙刷。

他的睡衣、他的电脑、他的书本、还有喜欢喝的啤酒及香烟……

看啊,这里面,到处都是他的痕迹和气息,它们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存在感十分强烈。常彩叔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抱住膝盖。

电视里播放着娱乐新闻,但他脑子却飘在别处。

如果易信言现在在身边,他一定把他抱在怀里一起看,甚至是,会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抚摸他的身体……然后……

甩甩头,常彩叔双手拍拍脸颊:“我在想什么啊……”然后认真看起电视来。

“易信言,冰箱里,替我拿下一下番茄酱。”厨房里,常彩叔喊道,但并没有人回应他。

“啊,对了。那家伙出差了,瞧我这记性。”于是,自己从冰箱里拿番茄酱。

“今晚做菠萝咕噜肉,是那家伙喜欢吃的……”

可当他做好三菜一汤时,又抓着头发在沙发上打滚了一圈——一不小心,又做了两个人的饭菜。明明知道那家伙已经出差了的。

这么多的菜,一个人是吃不完的。因此,把剩下的饭菜拿到楼下保安室给那条金毛狗吃。保安室里,金毛狗吃得津津有味。常彩叔摸着它的脑袋,不由露出微笑。

这只狗啊,特别害怕易信言。

喂了狗,回到家里,在书房里取了一本书看了起来。十点钟,把书放下,关灯睡觉。

十点半,猛地睁开眼:“睡不着。”

继续闭上眼睛,十一点,又睁开眼:“还是睡不着。”

十二点,依旧睡不着。

……

凌晨两点,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常彩叔翻身而起,他把睡衣脱了,然后从衣柜里,拿出易信言的衬衣穿在身上。

易信言一米九,他一米七。

穿上他的衬衣,显得他的身板十分瘦小。

但闻着衬衣上,残留着他的气息,常彩叔觉得安心不少。想象着对方在身边拥抱着他睡觉,常彩叔才慢慢睡去。

第二天是周日,也还好不用上班。不然睡过头他,一定会迟到。

打哈欠起床,去洗漱的时候,一面刷牙一面想,今天做点什么呢……至少要做一件能够分散他满脑子是恋人的事情。

啊,既然一时想不出来,那就先出门转转吧,说不定能遇见好事情呢。

☆、第九章:这个大叔,认错人

为把占据自己脑海的家伙甩出去,常彩叔独自一人去最繁华的商店街逛,那里商铺林立,每到周末,人流汹涌,热闹不已。

出门的时候,并没有叫司机,而是挤上地铁去的。

地铁上,毫不意外地,他的头发又翘了起来。

“那家伙早已下飞机了吧……”脑子又控制不住想对方,常彩叔唾弃自己。这不过一天时间,就跟个失恋的人一样。真到了分手……分手……不不不……

“大叔?!”

耳边,传来熟悉的叫声,常彩叔顺着声音回头,才看到是福音。

福音强挤过来说:“好巧,大叔要去哪?”

常彩叔笑着说:“去商店街。”

福音惊喜道:“巧了,我也是去商店街。我一个人,大叔呢?”

“我也是一个人。”

“大叔不嫌弃的话,咱们一起去吧。”

“不嫌弃,不嫌弃。”

商店街不远,只有几个站。下了地铁出了站,两人便一起逛街去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巧合。福音是跟着常彩叔坐上一班地铁的。至于原因,这都是老板吩咐的。

出国前,易信言让蓝冰安排人看着常彩叔,如果他独自一人出门玩,就让福音跟着。因此,才会有这么“巧合”的一幕。

公司里,常彩叔和福音算是比较熟的。而且,福音机灵,若遇见什么事情,他能够摆平。实在是摆平不了,就打电话给蓝冰。蓝冰会处理。

到了商业街,果然因为休息日的关系,人山人海。各大店铺不断有人进出。

“大叔要买什么?”福音问。

“这个嘛……我还没想好。”常彩叔不好意思地说。

“那咱们一面逛一面看,说不定就能买到喜欢的东西。”福音提议。

“好。”

于是,两人开始逛街看店里的东西。

福音是个有趣的人,和他在一起,你的身心,会不由放轻松下来。因为有他的陪伴,那个占据脑海的恋人,不由抛出大脑。

福音长相偏清秀,穿搭风格也十分日系。因此,买起衣服来,会偏向买清爽的日系风。而常彩叔,从他穿的衣服看,就知道他是个单调的人。

白色衬衣,浅蓝色牛仔裤,休闲布鞋。

很普通平凡的穿法,把他仍在人群里,一下就会消失不见。福音给他推荐别的穿搭法,但他推辞了。一周五天八小时上班穿西装,也就周末会穿自己的衣服。在他看来,再弄其他穿搭法,是没有必要的。

听了他的话,福音笑着说:“大叔还真是简单呢。”

生活不仅简单,性格还很单纯。这样的人,才没能逃过老板的狼手吧。

“到了我这个年纪,也没什么太大的追求了。”常彩叔笑着说。

“大叔不可以说这样的话哦。不管是什么年纪,都应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这样,人生才不会留下遗憾。”福音插着腰,像个过来人似的。

常彩叔露出笑容。

两人继续逛街。一段路后,常彩叔看到前面一抹熟悉的背影。他内心不由一跳,然后跑上去抓住对方的手喊道:“易信言!”

被他抓住的男人挺住脚步,并回头。

这是一张和易信言长得十分相似的脸,但并不是他本人。常彩叔急忙放手:“对不起,认错人了。”

追上来的福音,看到男人的面容后,不由把常彩叔挡在了身后——他认得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是曲家少爷曲流,老板同父异母的弟弟。但对方却饶有兴趣地说:“易信言?”他伸出手把挡在常彩叔面前的福音推开,质问,“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常彩叔忍不住退了一步,直觉告诉他,不要过于接触眼前的男人。

福音抓住常彩叔的手道歉:“非常抱歉,我们认错人了。”说完,拉着常彩叔跑掉了。

曲流摸摸下巴,不免想起了那位哥哥的传闻。

看曲流没有追他们,福音才放下心来。今天他要是没跟着大叔,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但这件事,还是告诉蓝秘书一声。

“抱歉,让你受惊了……但那个人,和易信言长得真像啊。”常彩叔说。

福音打哈哈说:“这个世界长得像的人多了去,所以啊,这只是个巧合罢了。”

“可他好像认识易信言?”常彩叔疑惑。

“老板也是本市的名人之一,普通人认识他很正常。”

“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绝对是这样的。大叔,刚刚那家店有新奇的礼物卖,咱们去看看吧。”

不再给常彩叔思考的时间,福音拉着他去了礼物店。

说起礼物,不管是他还是易信言,双方似乎都没有给对方送过任何礼物。这里面的东西新奇,价格几元到千元不等。因此,也算不上贵。可要真的给恋人送东西,却是一件难事的。

他与沈楼交往的时候,送过对方领带。而沈楼则送了他一支某牌子的钢笔。现在,与易信言成为恋人关系,他却不想送和前男友一样的礼物。因此,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他一时不知送什么好。

上一篇:原来你爱我 下一篇:总有人要先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