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盛世天骄(1027)+番外

趁西凤内乱,他们去做土匪,专抢战马?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出路。

守将摸了摸下巴,越想越觉得北王这个主意好,当即召集部下,与部下商量行动方案。

什么人带什么兵,北王就是强盗土匪的性子,他手下的兵也一个个彪得很,听到守将的话不仅没有惶恐不安,反倒热血沸腾,双眼放光,“好!咱们去抢。早就看西凤那群人不顺眼了,一个个骑着那么好的马,却像是弱鸡一样,根本不经揍。西凤那些战马,在咱们手上才能发挥价值!”

“干他娘的!这一票大的干下来,指不定我老婆本都有了。”

“你还想攒老婆本?怎么?老梁头,你这是想女人?”

“想女人怎么了?这荣兰的女人一个个水灵灵的,一点也不像咱北域的女人,这要娶回家,不说生孩子,就是搂着睡,那也是美的呀!”

“你别说,前两天,我去红帐睡了个花姐,那滋味,别提有多好了。”

“这马和女人一样,好马还得好骑手,西凤的马就合该咱们骑!”

……

一群老兵,从战马说到女人,又说到战马,荤段子不断,守将也不打断,任由他们瞎扯,等他们扯得差不多,这才开始布置打劫西凤战马的事。

有了抢战马的“明路”,边境的老兵们,就不再盯着北王带来的马了,原先热闹的马厩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别说照顾战马的仆役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就是那些战马一时也无法接受,从人人抢着喂、抢着讨好,到现在没人搭理,要自己进食。

好几匹马都蔫了,一副没精打彩的样子。

楚九歌与北王要赶回内城,正去马厩挑马,看到几匹没有精神的马,便问了一句,得知前因后果,楚九歌哭笑不得,“你的兵,可真现实。”

“不在自己的人与物身上花精力,不叫现实,叫真实。”北王为自己的兵解释了一句,指着一医栗色母马道:“这是你的。”

而他自己,则选了一匹棕色公马。

两匹马被牵出来时,公马蹭了母马一下,母马热情地回应,两匹刀当着两人的面颈首相交,缠在一起,任由仆役怎么拉扯,都不肯分开。

“你挑的马?”楚九歌斜了北王一眼。

“咳……”北王不自在的咳了一声,“这两匹马是夫妻。”感情好是正常。

“夫妻?公马不都是当种马用的吗?你这批马公马少,母马多,明显就是一配多,这里面还有夫妻马?”北王这是欺负她读书少,见识少吗?

“这两匹不一样,这两匹马感情很好,这匹公马也不是种马。”北王上前,摸了摸棕色的公马。

这马似乎认识北王,北王一碰,就丢下了与它颈首交缠的母马,哒哒哒的走了两步,可是……

它并没有走到北王身边,而是朝一旁的白色母马跑去,朝白色母马啾了两句,那匹白色母马很快就给出回应,公马高兴的打了两个响鼻,与母马头挨着头,亲热的不行。

亲眼目赌了,公马爬墙现场的楚九歌呆在原地,默默地看了北王一眼,“这就是你说的,感情很好的夫妻马?”

北王正好也看了过来,对上楚九歌的视线,北王莫名地心虚,他随手指向仆役,道:“这马……不是本王挑的,是他,他挑的!”

“扑通”照顾战马的仆役腿一软,就跪下,“王爷,王妃,小人,小人……”

“咳咳”北王咳了一声,打断仆役的话,一脸高冷的道:“行了!这里没你什么事,下去吧。”

“谢,谢王爷。”莫名背了黑了锅的仆役,险些哭了出来,他连头都不敢抬,麻溜地退了下去。

他刚退下,那匹棕色的公马与白色母马交流完了感情,哒哒地跑到北王身边,马头在北王手上蹭了蹭,一副亲昵的样子。

“呃……”再次看到打脸现场,楚九歌已不知说什么了。

她看着北王,笑地别俱深意……

第1305章 计较,三天七回

北王最终还是选择了,那匹棕色的公马。

没办法,这匹棕色公马,是这批马战马中最野、实力最强的一匹马,且它的性格极为霸道,在北王舍弃它后,北王选择哪匹马,它就冲上去跟对方“单挑”。

北王“懒得”跟一匹马较劲,便勉强继续拿它当坐骑了,同时也给楚九歌也挑了一匹公马。

套北王的话,这匹棕色的公马太野,要是楚九歌骑母马,指不定还没有到荣兰的王都,母马就怀小马驹了,到时候影响行程。

楚九歌强烈怀疑,北王是在报复,报复棕色公马不给他面子。

北王自是不会承认,他一脸不屑的冷哼,“本王会跟一匹马计较?”

楚九歌不客气的嗤笑一声,“你不会……”吗?

最后一个字,在北王“杀气腾腾”的目光下,默默地咽了回去,在北王表示,他没有听清楚时,楚九歌还特别没骨气的重复了一遍:“你不会!”

有什么办法呢?

小心眼的男人惹不起呀!

“本王当然不会!”北王满意地点头,身形一晃,潇洒的上马,厚实的披风因着他的动作,在半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如同翩翩起舞的蝴蝶,蓦地飞起,又飘落落下。

楚九歌羡慕地看了一眼,默默地爬上马背。

西凤的马不像东林马那样高大,西凤的马腿短,身子壮,耐力足,但再矮的马对楚九歌来说都很高,哪怕有马蹬,她也做不到像北王一样潇洒自如。

她只能默默地羡慕。

“走吧。”北王习惯地伸手去拉楚九歌,伸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为了赶路,他们没有共乘一骑。

两人连夜赶路,一天赶了五天,在楚九歌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荣兰原来的都城。

临近城门口,楚九歌从北王的怀里钻了出来,“放我下来吧,我自己骑马进去。”

最后一天,楚九歌完全撑不住了,只能与北王共乘一骑,由北王抱着赶路。

好在那匹棕色的马出色,一连赶了五天路,还能载着两个人跑起来。

“马没跟上。”北王抱着楚九歌,没有松手,见楚九歌小脸白得吓人,他将身上的披风整个罩在楚九歌身上,“再眯一会,很快就可以休息了。”

“我……”楚九歌拒绝的话,被北王的披风盖住了,她好不容易掀开笨重的披风,把脑袋露了出来,一张嘴就是满嘴的灰尘。

看着就在不远处的城门,楚九歌默默地闭上嘴,继续窝进北王的怀里。

丢人就丢人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习惯就好。

守城的小兵,远远看到有人纵马过来,正要去拦,走近一看,发现是北王,一个个激动的大叫:“是北王爷,北王爷回来了!”

“王爷回来了!快,快……让开!所有人向两侧退三步!”守城的小兵一阵激动,高声大喊,而排队进城的人,听到小兵的话也十分的配合,纷纷侧退,把中间一条宽大的路,给北王让出来。

守城的将领听到喊声,第一时间从城墙上来,对身边的人下令,“快去禀报应将军和剑客大人,王爷回来了。”

话还未说完,人就急急忙忙跑到了城门口,跟小兵们一起,恭迎北王入城。

临近城门口,北王已减缓了速度,见到中间的路空了出来,北王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缩成一颗球的人,低声闷笑了一声,想了想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夹马腹,直接从城门口冲了过去。

“末将恭迎……”守城的将领,正要跪下迎接北王,膝盖还未着地,就感觉一阵风带起了灰尘,从脸颊旁扫地,他抬头看了一眼,就见北王如同一道风,已从他身边飞过去了。

“王爷这是知道京中的天使来了?”守城的将领这下也跪不下去了,默默地直起身,“咦,我刚刚好像看到,王爷怀中抱了一个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