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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穿]百味人生(107)

事实上,高高在上的奴隶主这会儿已经被炸死在石屋里了,就算没有被当场炸死的,坍塌的石屋倒下来,也足够将其给压死。

过了好久,住在周围的自由人才出来查看情况,这些自由人里有的是给奴隶主做侍卫的,也有负责打扫卫生和做饭的,还有一部分是负责监管奴隶的。

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自由人的权益都比奴隶大得多。

奴隶主的房子塌了,大块的石头散落了一地,自由人在惊讶和害怕的同时,赶紧去山洞里把奴隶们给叫了过来。

“赶紧把石头都搬开,小心点儿,别伤着你们的主人。”

皎洁的月色下,这些石屋是什么惨样子,大家全都一目了然,奴隶主虽然拥有那么多的物资和权利,但是也都是凡胎**,瞧这个样子,不管是自由人,还是奴隶,其实心里头都清楚奴隶主活下来的希望不大。

自由人里头,有害怕的,怕奴隶主就这么去了,怕自己会从自由人变成奴隶,也有高兴的,奴隶主一家都死了,这就意味着原来的这些物资和奴隶都成了无主之物,没有主的东西,他就可以做主人。

奴隶们则是麻木,对于他们来说,做奴隶是一辈子的事情,有时候会从这个奴隶主手里被贩卖到那个奴隶主手里头去,有时候则是奴隶主之间的吞并,一个奴隶主被杀死了,那他们这些奴隶就将归附于胜利者。

就像食物一样,谁赢了就是谁的,没有选择的余地。

所以在意识到奴隶主生还希望不大的情况下,他们顶多也就是心里头有些痛快,并没有什么庆幸和喜悦,毕竟下一个主人,未必就会比现在这个主人好。

奴隶们在自由人的监督下,一块石头一块石头的往外搬,速度不能太慢,但是手里的动作一定要轻巧,否则自由人手里的鞭子就挥下来了。

林泽隐身在黑暗里,借着丛林挡住所有人的视线,躲起来冷眼旁观。

这里的自由人几乎就相当于是半个奴隶主,管教起奴隶来丝毫不留情。

在奴隶主已经被炸的焦黑的尸体露出来之后,一个年轻力壮的自由民率先走出来,要接受奴隶主留下来的所有物资和奴隶。

奴隶是没有选择权的,只要其他的自由民也认可,那这个年轻力壮的自由民就能够如愿。

在这个年代应该没有人会不想做奴隶主,年轻力壮还有野心的也不止一个人,很快二三十个自由人就打到了一起。

这些人手里头都是有武器的,但凡是能站出来的人也都是年轻力壮,跟奴隶不一样,自由人都是能够吃的饱肚子的,长得自然也就高大健壮。

没有人去掩埋奴隶主一家的尸骨,连个管的人都没有,奴隶们呆呆傻傻的在一边看着,一部分自由民打到了一起,还有一部分则是准备捡漏。

等打的差不多的时候,没有能够一统全局的人物,自然也就没有人能够继承奴隶主的位置,最终只能是把奴隶主留下来的这些东西给瓜分掉。

力气大会打架的自由民,分到的东西和奴隶更多,老弱病残的自由民,自然也就分不到什么东西,不过跟完全没有人权的奴隶比起来,已经算是好的了。

林泽看着这一场闹剧结束,他脸上还带着奴隶的烙印,如今出去跟这些自由民对抗,并不现实,而且剩下的奴隶也未必会对他有认同感。

要想从无到有打造一个没有奴隶主和奴隶的部落,还得需要慢慢来。

第103章 一无所有的奴隶(2)

林泽找了得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才最终确定下了一块栖息地, 这里地势比较平坦, 方便日后的种植, 离水源处也近,靠着山,采摘也比较方便。

最为关键的是, 这附近没有大的部落, 只有几个比较小的部落,最近的一个也需要走两天的路程。

一般这样的小部落,都还在温饱和生死线上挣扎, 不会像大部落一样四处征伐,也没有奴隶主和奴隶,基本上全都是自由民。

把地点确定下来之后, 连着一口气在奴隶市场买了二十个奴隶,花费不大, 因为是冬天的缘故, 食物比其他三季都要珍贵,几头刚宰杀的野猪就换回来了20个奴隶。

论斤称量的话, 人居然能跟猪差不多的价钱,实在是难以置信。

冬日里是不好打猎的,林泽拿出来的野猪都是从空间里猎得的, 既肥硕又新鲜。

换回来的这些奴隶,基本上都是青壮年,脸上和他一样都带着奴隶的烙印, 可以说有这个印记在,终其一生都只能是奴隶。

林泽现在出行,都不得不戴上银质的面具,或者是擦擦厚厚的粉底,涂上遮瑕,否则露出烙印来,连跟人家谈判的资格都没有。

砍木柴、搬石头、建房子,等把一圈的房子建好之后,还要在周围垒上围墙。

这劳动量不可谓不大,不过跟在奴隶主那里干活不同,在林泽这边,是没有棍棒和鞭子的,而是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分发酬劳。

而这些所谓的酬劳,不光包括了食物,还包括了布匹和鞋子。

林泽出手大方,半个冬天下来,奴隶们已经比刚被买下来那会儿壮实多了,关键是手里头还攒下了余粮,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林泽在自己的地方自然没必要化妆,也没必要戴面具,所以奴隶们也都知道,这位出手大方、性情温和的主人,曾经也是一位奴隶。

这并不让人反感,奴隶翻身做奴隶主的例子并不是没有,只不过不管奴隶主曾经有没有做过奴隶,教训奴隶的时候手一样都是不会软的,更不会这么大方。

不像林泽这个主人,没有打过他们,反而给了他们那么多食物,而且还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

“我们可以自己建立一个部落,没有奴隶,也没有奴隶主,所有的人都是自由民,不必被卖来卖去,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物资。”

林泽把这个新建立的部落取名为‘光’,而他则是‘光’的首领。

每天,除了日常的劳作之外,必须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拜祭,而拜祭的对象则是……三足金乌。

真的不是林泽促狭,而是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自己所知道的所有神灵,还是觉得唯有三足金乌可以让他毫无芥蒂的进行拜祭。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盘古开天辟地和女娲造人的传说,对于神明,做所代指的对象都是天,也就是俗称的老天爷。

林泽是怎么跟部落里的人说的,三足金乌是太阳上面的神灵,给世界万物带来光明,也可以被称之为是太阳神。

比起妖帝、东皇、西皇这样的称呼,还是太阳神更能够让这个世界的人敬畏。

搞出拜祭这回事儿来,林泽倒不是为了怀念洪荒世界,而是他需要有这样一种信念。

奴隶从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都是常人没有办法想象的,洗脑式的存在,所以哪怕奴隶的人数远远的大于奴隶主的人数,也很少能看到有反抗的人。

大抵就是这样一种奴性思想根植在脑海里,在自己部落里生存的时候还好,一旦出去,碰到脸上没有奴隶烙印的奴隶主或者是自由人的时候,免不了要露怯。

要想把这种思想彻底根除,那就需要有更强大的信仰,神灵是远高于人类的,尤其是现在,知识匮乏,很多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都会归咎于神灵,比如说他之前制造的那一场爆炸,就被不少人认为是老天爷降下来的惩罚。

只要让部落里的人相信,他们是被神灵所庇佑的,是三足金乌的子民,在面对奴隶主和自由民的时候,才不至于显现出骨子里的奴性来。

林泽搞过一辈子的农业,当初在大学选择这个专业的时候,就想着未来有可能会用到,这一回也算是用上了,各种作物的习性他都是了解的,更为关键的是他不需要在这个世界费力去寻找。

自个空间里就有数不清的作物的种子,不管是粮食、果蔬,还是像棉花这样的作物都有,就连种地的工具,那也是不缺的,只是数量上没有那么多,拿出来都不过20个人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