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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的魔王不如猪(49)+番外

朱烨眉端一跳,那天能接触到他行程安排的,应该是朱烨极其亲近和器重的手下,他这么大张旗鼓地查一次,还动了人家家人,等于是绝了这几个人的忠心,将来不可能再用他们了。一个团队,领导人固然重要,但下面这些左膀右臂也不可或缺,培养出一个贴身的手下往往需要很多年,很多事情的磨练,朱砺这一次无异于自断双手,手笔不可谓不大。

“就是这个人,当初接了章觉希的线,拿了他好几百万,用朱家的船给英国人运文物。”砂爷接着道,“阿砺也是对他太过信任,又一时贪财,才中了章觉希的招。事情查清后他追悔莫及,当即就按那内鬼提供的信息抓到了中介人,送到大宅内连夜审讯。”说到这里,他的嗓子有些沙哑,端起面前的茶杯一饮而尽,道,“当时我也在场,那中介极硬气,熬到天亮才吐了口,说出了章觉希的藏身地。我和你小叔当即部署了计划,带人包围了那个偏僻的山庄,来了个瓮中捉鳖。”

朱烨给他杯子里添上新茶,虽然整件事听上去毫无破绽,滴水不漏,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逻辑上有些别扭,想了想,道:“那章觉希,你审过了?”

砂爷端起茶杯,道:“审过了,正因为这个,我才相信阿砺没有说谎——章觉希这次落到我手里,他也知道自己凶多吉少,要是阿砺有一句说的不对,他一定不会放过求生的机会,或者即使他活不成,也必须要想尽办法让我们互相猜疑,起内讧。”

这倒是事实。朱烨点了点头,沉吟良久,道:“爸,我想见见章觉希。”

砂爷眉峰一跳,道:“不必了,我说过,章家的事情我来解决。”

朱烨默然,他对章觉希其人一直抱着莫大的好奇,一直以来都想亲自会会这个严重精分的对手,现在眼看这厮都要归西了,不见他一面实在是心里不甘。还想再争取一下,砂爷已经站了起来,道:“这件事就这样吧,时候不早了,小孩子怕也饿了,走,咱们吃饭去。”

朱烨知道老爹虽然一向纵容自己,但一旦做了决定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更改的,左手无名指动了动,忽然想起墨斛和自己身上的随身灵来,脑中灵光一闪,便又不急了,道:“好。”

“小宝贝儿摆的这是什么呀?”砂爷弯腰看着窗前兢兢业业摆围棋子的小葵花,和颜悦色问道。小葵花忙得一头汗,推了推他小腿,道:“走开啦,我在画爸爸哩。”

“爸爸?”砂爷一头雾水地看着地上一团乱麻的图案,半天指着个长长的带子问,“这是什么?”

“尾巴啦。”小葵花嘟着嘴,小胖手一个子儿一个子儿摆着,“这个是耳朵,这个是尾巴,这个是胡纸……爷爷走开啦,你踩到我爸的爪纸啦。”

朱烨一头黑线,砂爷却是一脸的赞赏:“阿烨,这孩子真有想象力,比你强多了。”

区区两个小时而已,朱烨忽然发现“比你强多了”这句话已然成了老爹的口头禅,而他,也被悲催地定义成了“冷淡无趣过分懂事的熊孩子”。

第42章

因为接到朱烨今天归家的消息,朱砺也要回大宅吃饭。他自成年之后就搬出了朱家祖宅,因为性格开朗、交游广阔,住处就安置在海城南郊的高尚社区里,与一些年轻的新贵们比邻,方便随时互相勾搭,开开轰趴什么的。

朱家近三代人丁稀薄,像这样三大“巨头”同桌吃饭,已经算得上是家宴了,厨师郑重其事地安排菜式,又请示在什么地方摆宴。砂爷见今天天气好,不冷不热,桂花飘香,便让他们安排在花园的水榭里。

朱烨拉着小孩的手顺便带他逛花园,小葵花自打出生起就圈养在小小的温泉别院里,就连唐公馆也只呆了一天一夜,看到这么广阔精致的园林,简直像是乡巴佬进了城,一会跑去看池塘里的锦鲤,一会要爬桂花树,一会指着回廊上挂着的竹编鸟笼:“雀雀!花哒!爹我要粗花雀雀!”

朱烨哭笑不得,把他抱起来让他摸了摸鸟笼,小葵花俩眼放光地盯着“花雀雀”,哈喇子流了一胸脯。砂爷哈哈大笑,喊管家老刘来:“去叫厨房炸几个嫩鹌鹑,给小少爷解解馋,顺便暖点桂花酿,我和阿烨他们喝两盅。”

老刘在朱家服务了近三十年,看出老爷子是真喜欢这个干孙子,陪着笑脸道:“哎哟这小少爷长的,可真招人疼,说来咱们家也二十多年没添丁了,他这一来老爷总算是升级啦。”

砂爷笑着将小孩接过来,掏出手帕给他擦口水,道:“是啊,一转眼我也是可以当老太爷的年纪了。”

老刘点头称是,笑着对朱烨道:“大少也不小啦,什么时候也让老爷名正言顺地升个级才好呢。”

朱烨脸色略有点僵,砂爷打了个哈哈,道:“可不是,阿烨也是该交女朋友的年纪了,不过咱们话说在前头,洋妞我可不喜欢,玩玩成,别往家里给我带。”

朱烨强笑了笑,道:“没有的事。”

砂爷知道朱烨的毛病,娶妻生子什么的十年来一直是一块心病,挥挥手叫管家下去准备,抱着小葵花沿回廊往犬舍走,边走边道:“我不过说说罢了,你年纪不大,这些事不急,一家主母,人选不能马虎。你的身体,也别太放在心上,又没什么大病,听医生的话,慢慢调养总能好的。”

十年来朱烨对这件事已经相当麻木了,父亲说什么,他就应什么,跟在他们祖孙俩身后亦步亦趋地走着,恍惚间想起墨斛来,不知道如果父亲知道自己已经结婚了,还是和一个半人半狐的男人,会作何感想?

这念头一浮上脑海,朱烨就激灵灵打了个哆嗦,狐狸、男人、外国人……这三个关键词随便哪个摊在父亲面前,都够他一枪子儿把自己给崩了。

第一次觉得ED什么的其实也是一件好事,起码没有被逼婚的危险。

砂爷在花园里养了七八斗犬,朱烨在英国的牛头梗就是家里繁殖的,砂爷本来还怕斗犬太大只,吓着小孩,谁知道一到犬舍小葵花就拖着口水扑到了铁栅栏上,俩眼放光地指着一头一人高的长毛犬叫:“爹,有大熊!”

“小心点儿,别离得太近。”朱烨深知斗犬的危险,连忙把脱缰的儿子拖回怀里,道,“那不是熊,是高加索犬,一种凶恶的大狗,你不要大喊大叫,会激怒它。”

“好大只!”小葵花欢喜赞叹,在他怀里扭动扭动,最大限度接近铁栅栏,小胖手一抓一抓诱惑高加索犬,“来,来,大抖乖,给你好东西粗,你粗马卡龙吗?”声音带着虚伪的甜腻,活像是“小妹妹我带你去看金鱼”的怪蜀黍缩小版。

朱烨又被他雷笑了,道:“它吃肉的,小心点它很凶。”轻声打个呼哨,训练有素的高加索犬立刻迈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冲他们父子摇尾巴。

“好多又!”小葵花口水哗哗的,眼睛都直了,“一定可以粗很久!”扭头问砂爷,“爷爷我们今晚就粗它吗?”

你是中东难民营逃出来的吗?看见什么都先要YY成食物简直是坑爹啊!朱烨揪了揪他的小耳朵,道:“这是斗犬,是宠物,不是食物啊,跟刚才的花雀雀是一样的,不能吃知道吗?”

“哎?”小葵花失望地扁嘴:“一点都不好玩。”

“哈哈哈,没事没事,小宝贝馋肉了爷爷带你吃狗肉火锅去,外面有专门培育的肉狗,这个是斗犬,不能吃的。”砂爷宠溺地摸了摸小孩的脑袋,对朱烨道,“这孩子心大,是个有福的,你瞧他这颗痣就长得特别好,一辈子不愁吃喝。”

朱烨看着儿子下嘴唇边的小红痣,暗骂一声吃货,笑着问老爹:“这回怎么不说比我强了?”

砂爷哈哈笑着拍了一把他的后脖颈:“谁说我不说了,我还没说完呢,这孩子就是比你强,你这么大的时候啊,跟修仙似的,哄你吃一碗蛋羹不知道有多难呢,哪像他,看见什么都当粮食。”

什么时候吃货也变成加分项了?朱烨对这个神奇的世界叹为观止。

朱砺踩着饭点儿进了祖宅大门,带了一篮子新鲜水果,保镖手里还拎着一大堆公仔和积木:“阿烨回来了?听说你带了个干儿子回来,快让我看看,什么活宝贝能入你的法眼?”

朱烨再不情愿,也只能把孩子叫过来,教他叫人:“叫叔公。”

朱砺一把把小孩抱起来,道:“可别,活活把我叫老了二十岁。”

“那怎么着,让他管你叫大哥?”砂爷笑着斥道,“萝卜不大长在背上,该叫什么还得叫什么。”

朱砺颠儿颠儿胳膊上的豆丁,拿一个蒙奇奇公仔逗他:“算了老太爷都发话了,那就叫吧,来叫声‘小叔公’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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