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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162)+番外

作者: 秋意重 阅读记录

可恨……

就在陈娟觉得绝望时,旁边传来童秀温和的声音:“陈记者,按理说这件事我也应该继续跟进的。但是我和家里人约好了,待会要见面。我怕他们担心,所以能不能请你帮我走一趟。”

她回头。

童秀正笑语盈盈望着她,目光带着善意。

陈娟一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在帮她。

这件事有黄彦武全程参与,作为黄彦武一心维护的学生,她根本不需要担心。可她却借着这理由让她跟着一起进去。

陈娟声音干涩,“我是《京城日报》的人,你早就知道了。你不怕我为难你。你为什么相信我。”

童秀耸耸肩膀:“刚才在张牧提出证据时,你不是也相信我吗?”

陈娟一愣。

居然是因为这理由?

居然是这么小的一件事。

这女孩还真是……

陈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愿意帮助她了。一个诚字,以心待人已足以俘获人了。她点头:“好,你放心,我一定会还你一个清白的。”

童秀粲然一笑。

张牧被组委会的调查小组带走了。 与童秀约好,三天后亲自去拜访他的黄彦武作为京城大学代表也一起去了。陈娟作为童秀委托人也去了。其他记者代表也跟去了。

原地只剩童秀与简文斌一群人。

简文斌道:“其实我们来是想告诉你。三天后,我们这一群要去港岛交流的人,都要在教育部去参与审核和填写资料。”

第二百一十三章 炫耀

简文斌等人是为了这事来找童秀的。遇上童秀被人怀疑,为童秀出头都只是顺便。

童秀一听就明白其重要性,向他们表示了感谢,记下了这件事,与他们约定好三天后再见面。再之后,童秀归心似箭地往京城饭店赶。

季和平一定在等她。

·

京城饭店门口。

日色已近黄昏,路旁早早亮起了一排排路灯,一个个散发着昏黄色的灯光,将一处的天空都照出温馨的光芒。京城饭店门口,停着一辆越野车。

越野车前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黑色皮夹克,里面是高领的蓝毛衣,下面是最近潮流的黑色喇叭裤,分明是有些显臃肿的模样,却因为脚底的一双黑色皮靴而显得帅气逼人了。

更耀眼的却是这人的相貌。

堪比画报上男明星的五官端正,相貌堂堂,却又因为略微挑起的眼角而显得有些狡黠,给人一丝邪魅的感觉,让人觉得一眼看不尽。

京城三月的冷风里,无数人回头看他。

帅气得过分的男人总是引人瞩目的。

“和平。”

宋涛打开车门,望着坐在车头的男人,无奈地道,“知道你长得好看,也不能这么炫耀吧。这大冷天的,能不能坐在车里等。”

季和平空踹了他一脚:“滚,我是在看我们家秀姑娘。”

宋涛往后一退,躲过了,举手投降:“行行行,我比不过你这个妻奴。这一路上都说了多少遍你家的秀姑娘了。我服气了。”

季和平哼了一声:“我们家秀姑娘值得。”

宋涛摇摇头。

嗨。

他怎么被又脑袋一昏,被这家伙抓了壮丁,开着自己刚拿到手,还热着的路虎出来干这事了呢。

八十年代车辆进口可不容易。

这路虎还是他托关系在海关弄来的,自己还没坐热乎呢,就被这家伙“借”来姐童秀了:“好几天没见面了。我一定要把自己最帅气的一面展示给秀姑娘。”

宋涛服气了。

这家伙就一个妻奴,杠杠的。

他能怎么办,继续上车,陪这家伙等他家的秀姑娘呗。

童秀过来时,正看到的是这一幕。

望着车上的季和平,她眼里闪过一丝惊艳,随即是好笑。这家伙,居然也开始注重形象,这么骚包了。这是被顾靖安那小子刺激到了吗?

她喊了一声:“季和平。”

季和平显然也发现了她了,眼睛瞬间就亮了,单手一撑,帅气地跳下车,漂亮地稳稳落地,三步做两步到了童秀面前,一把抱住了她:“秀姑娘,我想死你了!”

童秀有些心疼道:“你一直在外面等吗?外面多冷啊。怎么不知道在饭店里面坐着。”京城的三月还属于冬天,天气干冷无比。

季和平望着她:“我想第一眼看见你,而且想着你的时候不冷。”

童秀的心被烫了一下:“你这家伙……”

“再说了,我的秀姑娘这么漂亮,要是我不出来看紧一点,被哪个小混蛋抢走了怎么办。”季和平趁机在她面前装委屈:“那个什么姓顾的贼眉鼠眼的小白脸,还有什么那刚回国的假洋鬼子,还有秦家村的那个什么表哥……“

一副醋意大发的样子。

童秀看得好笑,眉眼一挑:“嗯?需要我扒拉一下你的桃花吗?”

季和平打了个激灵:“不用了。”

两人同时笑了。

季和平笑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上次给你送贺卡的那个哥们,宋涛。这事我打小的发小。上次的见面太不正式了。现在正好重新认识一下。”

两人走到车边。

没见到宋涛,反而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好啊,宋涛,我总算找到你了。你和和平哥哥出来,居然不通知我。要不是我看见你车子开出来了,问了二伯,还不知道你们已经出来了。”

季和平还有些发愣,不知道这冒出来的是什么人。

童秀已经反应过来了。

上次那个宋小姐。

她怎么在这里?

宋桐琴今天没穿白鸭绒服,而是一件米粉色的长呢子风衣,配上时髦的微卷发,虽然略显风.尘,将她年纪衬得有些大,但仍旧非常夺目的。

她怒瞪着宋涛。

和平哥哥好容易才任务结束,回家一次。她能碰见和平哥哥的机会就这么几次,作为家里人,他居然不主动帮她通风报信,还瞒着她和和平哥哥出去。

简直太可恶了。

宋涛的头立刻就大了:“桐琴啊,不是哥哥不帮你。而是,老季已经有女朋友了。人家两口子好好地,你插进去不合适啊。”

他就知道不能给这丫头知道这事。

宋桐琴摇着头,恨恨道:“什么女朋友,不就是一个乡下来的乡巴佬。乡巴佬裤子上的泥都没洗干净,就敢来勾.引和平哥哥,我不信她能比我长得还好看。”

她早就听季彤彤说过了。

一个乡巴佬而已。

她还不放在心上。

至今能长得超过她的乡巴佬,她只见过一个。她可不信,和平哥哥还能那么巧,遇上那叫童秀的可恶的家伙当对象。

一想起自己被坑的三千块钱,宋桐琴仍旧气得厉害。

宋涛头疼:“桐琴,无论她是哪儿来的人,都是老季喜欢的人。你这么说,他会不高兴的。”

“他不会。”宋桐琴自信道,“只要我站在那和平哥哥旁边,让他看到那乡巴佬和我之间的差距,他一定会醒悟过来的。”

……

听到这里,童秀二人都明白是什么了。

童秀似笑非笑看了眼季和平:“老相好?”

这人才刚还在说自己洁身自好,对着自己狂吃着醋,结果这就冒出了一个老相好了。

虽然她知道季和平肯定不喜欢这人,但仍旧有些吃味,人家可是一片红心向着和平哥哥呢。

季和平举双手投降:“秀姑娘,我保证,我从来都没喜欢过她。我也不知道她喜欢我。”说到最后,他可怜巴巴地望着童秀,卖着可怜:“秀姑娘,我是洁身自好,清白的。”

童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季和平也笑了。

“不过……”童秀眯起了眼,“总被人这么乡巴佬和丑八怪的叫着,心里还是会觉得不爽啊。是时候该给这女人一个颜色看看了。”

她咳咳两声,打断了那边一对兄妹的争吵。确定两人都看向了她之后,她背对着宋桐琴,在她杀人似的目光里,朝季和平勾了勾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