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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164)+番外

作者: 秋意重 阅读记录

宋桐琴瞪大了眼。

见家长。

那乡巴佬居然和和平哥哥走到了这一步。

她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她的身份。她和和平哥哥都是大院子弟,门当户对。而童秀只是一个乡巴佬。但如果童秀见了季家父母,得了他们的认可,这一层优势也彻底没有了。

怎么会这样呢……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呢。

宋涛叹了口气,将宋桐琴扶起来,准备带着宋桐琴回家了。以季和平的脾气,这已经是留手了,季和平还是看了他的面子的……

他看了眼宋桐琴,头大如牛。

只是,这丫头痴心的很,也不知道今天的冲击能不能让她清醒过来。

也许是受到的冲击过大,也许是丢尽了脸,抬不起头,也许是仍不肯接受事实,宋桐琴没做任何挣扎,任由着宋涛把她拖走了。

两人走了。

童秀这才似笑非笑看了眼季和平,语带戏谑:“一个大院里长大,青梅竹马,从十六岁当兵开始等着,真是妾意深如海,季大首长艳福不浅呢。”

季和平天灵盖上窜过一股寒意,浑身一个激灵,打了个哆嗦。

他哭丧着脸,为自己叫屈:“秀姑娘,这可真是无妄之灾啊。我在大院里根本没见过这个人几次,我都不认识她的。”

“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

“冤死我了。”

童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德性。”

见警报解除,季和平又得意起来,腆着脸,凑了上去,认真地嘬了一口童秀的脸颊:“秀姑娘,你刚才是不是吃醋了?是吃我的醋了吧是吧,一定是吧。”

童秀哪儿肯承认,哼了一声,扭头就走。

季和平追了上去,笑嘻嘻地道:“秀姑娘,我今天真的太高兴了。”

“秀姑娘,你居然为我吃醋了。”

“我太开心了。”

童秀恼羞成怒,眯起眼,一把揪住季和平的胳膊:“你再说一次?”

季和平捂着手臂,哎哟哎哟地叫了起来:“我的手臂,哎哟,好像之前的任务里,我的手臂受了伤。现在旧伤复发了。好疼啊。”

“秀姑娘,要一个亲亲才能好。”

“去你的。”童秀没好气地推了一把季和平,“明天什么时候去你家?”

提起这事,季和平也不再嬉皮笑脸。

他握紧童秀的手:“明天早晨九点,我过来接你。”

童秀嗯了一声:“那我要准备些什么……”

“你什么都不用。”季和平郑重而认真地道,“明天你跟着我就好。你放心,在我家里,我不会让任何人难为你,也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的。”

虽然人人都说高门的婆媳矛盾,小媳妇受欺负是无可避免的,但季和平却不认同这些观点。

他认为这些都是作为丈夫的过错。

既然是真心想要和喜欢的人组建家庭,维护自己喜欢的人,替自己喜欢的人摆平家庭里的为难都是一个男人必须做的事情。

他娶秀姑娘回家是为了宠着,可不是为了受委屈的。

童秀望着他的眼睛,又想起当初那个一确定关系,就傻乎乎的把工资和钥匙全部上交的傻子。对于他的心意,她从来都没怀疑过。

只要有他在,季家纵然是龙潭虎穴又如何,她甘愿去闯上一闯。

·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

童秀提前准备好了。

为了今天的见面,她特地换了一件红白千鸟格的及膝长呢子大衣,里面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头发高高竖起,额前留下一两撇刘海修饰脸型。

尽管季和平说不管特意打扮,让她和平时一样放轻松就好。出于见长辈的礼貌,童秀还是换了一身低调乖巧的打扮。

她人生得漂亮,尽管已可以低调了,容貌仍显得十分耀眼。

路过的人都纷纷看着她。

回头率十足。

童秀出来得早了一些,季和平还没有到。她便等在了京城饭店的大厅里。

由于她生得漂亮,来来往往的人都在扭头看她,是十足的目光中心。童秀一向习惯了这种目光,也不甚在意。

八十年代风气守旧,人还是非常淳朴的。至少童秀到现在还没被人当面搭讪过。

但今天却出了一个意外。

“靓女,看你长得这么漂亮,有兴趣交一个朋友吗?”

童秀惊讶地抬头一看。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容貌不甚出众,但有一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气势,看得出地位或者说家世应该不错。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打扮。

银灰色的商业西装,打着红粉色的领结,里面是一件暗金色格纹衬衫,袖扣是一颗不小的钻石,在周围一众男士们身上一水的简单而朴素的灰色夹克,蓝色工装服中如鹤立鸡群。

再结合他的口音,童秀一眼就断定了。

这是一个港岛人。

第二百一十六章 四大家族

还是一个港岛有钱人。

他身上的一套西装来自义大利,没有十几万下不来,加上钻石袖口,锃亮的奢侈品皮鞋。这人一身上下都行头抵得上寻常人家半辈子的积蓄。

不过,这些都与童秀无关。

她一口拒绝:“不好意思,我没兴趣。”

男人眉毛一挑。

好久没有女人这么直接拒绝他了。

有意思。

他尚未说话,一个金色波浪长发,披着紫色貂皮短氅,及膝长靴,身材妖娆的女人站了出来,娇声斥道。

“你这个北妞不要太不识相了。我们大少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寻常大圈仔我们大少还根本看不上眼呢,别给脸不要脸,你知道我们大少是谁吗?”

北妞、和大圈仔都是七八十年代港岛人对大陆人的蔑称。

北妞是因为大陆地理位置靠北,男人被称作北仔,女人被称作北妞。大圈仔则是指代靠着偷渡到港岛的大陆人。

这女人一口一个“北妞”、“大圈仔”让周围一众京城人脸色都很难看。

这个港岛人有些过分了。

面对着女人的叫骂,童秀端的是云淡风轻,连眉头都没动一下,与女人的跳脚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淡淡道:“哪儿的疯狗在乱叫?”

这一声回的漂亮。大堂里不少人眼睛一亮,瞧着童秀的目光就多了几分欣赏。这小丫头硬气,没给他们大陆人丢脸。

女人气得道:“你敢骂我。”

童秀眼里锋芒毕露。她是生意人,向来奉尚和气生财。可只要有人敢惹她,她必然要别人知道厉害。她冷笑一声:“疯狗一只,骂了又如何。”

凭着相貌,女人一向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加上靠上了身后的年轻男人后,港岛上下,除了少数几个惹不起的人,更是没人敢不给她面子。

她没想到,居然在她最瞧不起的大陆,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北妞给骂了。

传回港岛,她能被一众姐妹们给笑死。

她气得手指都在抖:“你这个北妞,实在太不识相了。我一定要给你这个北妞点颜色看看!”

“有本事你就来。但,你可别后悔!”童秀站起身,傲然道,“这里是京城,无论你在港岛是什么身份,到这里来都得守京城的规矩。”

“要发脾气,回你的港岛去发去。”

“京城可不是你能够随意撒泼的地方,京城人也不是你能够随意瞧不起的。我们大陆虽然开放迎接各方的合作,也不是没有脾气的。”

这几句话掷地有声。

大堂里一时响起了短暂的寂静。

围观的大陆人在童秀说话时都下意识吸了一口气,这时都露出愤然之色。这小姑娘说得对,一切事情都是这一行港岛人挑起来的。

现在这港岛人还打算直接在京城的地盘上欺负人。

哪有这个道理。

就算你是港岛人又如何。

跟着刘尔成的几个教育部官员也都面色一变,纷纷正色地对刘尔成道:“刘先生,如果您坚持要在这里闹事的话,我们这次的合作恐怕还需要再考虑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