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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189)+番外

作者: 秋意重 阅读记录

提到这里,大家总不忘对比一句。

“那天也不知道是谁,拎着一个帝凡尘的珍珠项链过去,才二千多块钱的东西,以为这就能震到季家人了,真是好笑的很。

这也太瞧不起人了。

大院里谁家还买不起一个帝凡尘不成,真以为那种哪儿都能买到的港货比得上咱们华国老祖宗的好东西不成。没见识。”

也不知道这话是谁先传出来的。

反正宋桐琴听到时,已经满大院都知道了。

在知道内情的人戏谑的眼光里,她差点没羞愤得一头撞死,最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生闷气,好几天没出门。

这乡巴佬居然还敢提!

“你这乡巴佬,真以为自己运气好,弄到一个极品翡翠手镯就了不起了。”宋桐琴恶狠狠地道,“运气可以帮你一次,可帮不了你第二次。”

童秀笑眯眯一摊手:“显然,到现在为止,运气一直站在我这边的。倒是宋小姐,嫉妒使人丑陋呀,看看您,刚刚一说话,抬头纹都瞪出来了。”

“注意形象呀。”

宋桐琴下意识捂住自己额头,生怕自己的丑态被人看见了。。她可是最注意自己形象的,被童秀这么一说,真的不敢再冲童秀吹胡子瞪眼了。

童秀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宋桐琴也忒逗了。

宋桐琴也明白自己被童秀给骗了,气得胸.脯又是直起伏,看样子恨不得把童秀上来撕了。她瞪了半晌,到底不敢动手,目光一转,终于找到了童秀的弱处。

“你这乡巴佬在这里耀武扬威有个什么用,在京城立足,可是需要钱和人脉的。就你,连个门面都抢不到,还想在京城做生意,做梦!”

“是啊是啊。”童秀朝宋桐琴一拱手,用极其佩服的语气道:“在我们都看了半个月,已经签了合同之后,花三倍的高价抢掉店铺,这种扰乱市场秩序,没有市场道德的行为,我确实做不到。”

“宋小姐能做出这种事,脸皮还是足够令人敬佩的。”

这话就是摆明了说宋桐琴这事办的不地道,等于横插一脚,抢走了别人煮熟的鸭子,实在太不要脸了。

宋桐琴脸一黑。

偏偏童秀说得都是事实,她还反驳不了。她是前两天才知道童秀也在做生意,生意做得还不小,最近打算进军京城的。

一得知消息,她第一反应就是阻止。

反正不能让这乡巴佬在京城猖狂。

这才有了她抢铺子的事。

但这事终究不地道。

说出去,她没脸。

两人正在吵架,旁边已经有了上十个看热闹的人了。听了童秀的话,不少人投向宋桐琴的目光就带上了鄙夷和不屑。

这里不少都是做生意的。

这种中途插一脚的事都是被人瞧不起的。

“早就听说老陈和一个安省来的老板谈了半个月,都打算签合同了。昨天忽然换了人。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原来是被人截了胡啊。”

“这女人可贼不地道了吧。”

“原来还有这事,我都不知道。幸好,我可没和这种女人挨隔壁,不然能膈应死。”

“这妞生得这么好看,办事怎么这么不讲究呢。”

……

宋桐琴何曾被人用这种异样目光看过,听着旁边人一声声地嘲讽议论。她脸涨得通红,偏偏不敢反驳出声,只能冲着童秀发火。

都是童秀才惹出这事的。

“我就是抢了你的铺子又怎么样。谁让你打算到京城做生意,不带够钱的。钱不够多,抢不过我那是你活该。就这样还想混京城。”

“我劝你还是早点滚回你的农村去吧。”

“你的什么瓜子店是比不过我的‘栖凤干果’的。”

……

童秀噗嗤一声笑了。

栖凤干果。

宋桐琴名字里有个“桐”,梧桐栖凤,兆头非常不错。这名字听起来倒是不错,一看也是下了功夫的。但……差就差在,宋桐琴没半分商业头脑。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目标客户是谁。

能在京城买干货糕点都是最寻常的老百姓。八十年代,义务教育普及初期,最广大的国民文化水平还真不高,国民识字率都只有30%。

至少,童秀已经听到许多人把店名念成了“西凤干果”了。

要知道一个不认识,或容易读错的字当做品牌名,那可是商业大忌。

宋桐琴做得不是定制服装,能走高端路线的生意。干果面向的就是广大民众。在最广大民众前,这种过于高端的名字是非常赶客的。

要是宋桐琴一直在大院里卖批文,叫啥名字都行。

但要搬到王府井大街上卖……

童秀笑着摇头,半点不打算提醒宋桐琴。

她也不想浪费时间与宋桐琴口角之争,笑着对一众围观的老板顾客们道:“3月17号,我们妹儿瓜子京城分店开张,到时候会有开业酬宾,大家都来转转,到时候会送小礼物的,不来白不来。”

童秀应对得当,大家对她印象不错。

话音一落,人群就响起热烈掌声,不少人高声应好。

宋桐琴也立刻道:“我们栖凤干果也是3月17号开张,欢迎大家都过来购买……”

刚才的事让人们对宋桐琴印象极不好。

相应的,呼应声就少了。

宋桐琴话音落地,人群才稀稀落落地应和了几声,比起童秀刚才的声势差远了。宋桐琴的脸黑得不行,瞪了众人一眼,觉得丢脸得不行,扭头钻进了铺子里。

童秀正打算也走了,忽然接到了季和平打给店里的电话。

“秀姑娘,童庆生死了。”

第二百四十六章 魁哥再次出现

童庆生死了?

怎么死的?

他虽然被废了,被打得半死不活的,但后来不是在医院里都治好了吗?在医院里接受了审讯后,应该要出院了。

怎么会突然就死了呢?

虽然事情真相大白了,但童庆生的行为涉嫌诽谤,侵犯他人名誉权,童秀已经提出诉讼,按说过几天就要开庭审判了。

童庆生就要被转到看守所了。

在这关头,童庆生却突然死了?

这也太巧了吧?

“怎么回事?”童秀抿唇,总觉得这件事背后没那么简单,“他前两天不是还获得好好的吗?这是死在了医院里?”

季和平点头:“刚才医院给我们打的电话,说是昨晚童庆生伤口突然剧烈感染,医生发现时已经不行了,抢救也没抢救过来。”

童秀呼出一口气:“怎么这么突然?”

季和平道:“我们也觉得突然,所以提出想看看尸体。但医生说,昨天晚上就把人送到了太平间。今天早上有个人把他尸体给领走了。”

童秀沉凝:“尸体都被领走了?谁领的?”

领尸体必须是直系亲属吧。

童庆生一个人来京城打拼,所有亲戚都丢在了安省农村。唯一一个张牡丹还是自己找过来的,还被童庆生推了一把,闪了腰,在医院躺了两天。

昨天童秀刚让人把她送回了安省。

这人是哪儿冒出来的。

“那人说是童庆生的家人,还签了名字,签的是童庆生的父亲,童庆国的名字,现在童庆生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季和平声音也十分严肃。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透着诡异。

虽然一切都合情合理,手续都齐齐备备,流程天衣无缝,但速度太快了,总让人觉得不太对劲,觉得冥冥之间忽略了什么。

可能忽略什么呢?

有谁会觊觎一个童庆生呢?

归根究底,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安省被退学的农家大学生而已。

童秀有一瞬间是怀疑过刘尔东的。

但从医院里无声无息弄走一个人,刘尔东还没那本事。再说了,童庆生对刘尔东还没重要到那地步。否则在季家,刘尔东就不会抛下童庆生了。

他没这个必要。

“秀姑娘,你放心,这件事我已经让人去查了。”季和平见童秀沉默,又安抚她道,“这件事情都结束了,不会有太大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