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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302)+番外

作者: 秋意重 阅读记录

两人都是小镇居民,还只十五六岁,连省都没出过呢。别说他们呢,就是他们父母都还没去过京城呢。

童秀便一一与她们笑着讲解着一些京城的景点,顺便顺着她们的心意,将京城的试卷分给她们,让她们看看京城试卷与安省差异有多大。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京城。

郑家。

这是郑家老二,郑国成的五十岁生日。每年到这一天,郑家全家都会聚在一起,今天也不例外。

郑家老爷子十年前早逝了,留下三子。

老大郑国军,四十岁的时候,因为胃癌去世了,留下一个儿子叫做郑军一,目前是郑家下一辈的最强人,与以前郑军衫一起秉承为郑家的希望。

郑军一比季和平大五六岁,与宋武与季和平不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师,但和郑军衫一样,他的脑袋很灵光。

这些年,凭着自己从走卒贩夫到高官都能结交的社交本领,结下了一张庞大的人脉网。

他是家族重要信息来源之一。

老二郑国成,就是今天的寿星,也是目前郑家的掌权人。

他与季家一家人素有旧怨,也是季家的老对头。

他为人谨慎狡猾,最擅长审时度势。

在外头,他甚至有贼精龟的绰号。

他这个缩头乌龟的功夫与宋大伟并不同。

宋大伟是多少是遵从宋老爷子临终嘱咐,被迫闷声发大财而龟缩。

而他本人性格并不安静,若非如此,也不会被童秀一刺激就憋不住了。

郑国成是真真正正地会审时度势,能把一张脸皮摔在地上,该屈的时候屈,该伸的时候伸,贼精的人物。

郑国成有一双儿女。

儿子,郑军豪,今年十八岁,有些不太上进,平时就喜欢逗弄女孩子,欺男霸女颇有一手,是一个绝对的纨绔子弟。

女儿,郑军柔,今年八岁,还在上小学。

老三,郑国江,目前在京城大学任教。他和童秀的老师,黄彦武是同事,不过级别比黄彦武更高一级。

在目前这一场副校长之争中,他和外国语学校的程院长是竞争对手了。

郑国江有一个独女——郑军衫。

一家人难得聚在一起,气氛却不大好。

沉闷地吃了一顿饭后,将小孩赶去了写作业,一家人围坐在客厅里抽着烟,聊起了最近的局势,空气很是沉闷。

一来是郑国江又被医院催款了。

尽管郑国江有免费医疗资格,但郑军衫无来头无职,在高档急救病房里可能一躺就是几十年,医院也扛不住,只能硬着催款了。

而郑家人多少都不愿拿钱出来填这个巨坑,气氛弄得有些僵。

二来是郑军一带回来的坏消息。

“你说上头还要继续查那一次走私沙非钻石黄金的事?”郑国成紧紧蹙起了眉,语气很是烦躁,“你之前不是说,这件事已经了结了吗?”

郑军一简短道:“事情有变,我也未曾料到。”

这件事要从三个月前的季和平说起。

当时,季和平在沿海,配合当地工作执行打击走私的任务,意外地发现了一只走私钻石黄金的小船,立了头功。

为此,季和平胸口还被人打了一枪。

这一批船与郑家没有关系。郑家就一个郑国成的厂长位置值钱,还没胆子也没那本事碰这些。

但和郑家现在的盟友有关系。

这事是港岛陈家和刘家联手办的。

事情出了之后,陈家和刘家很是用了一些资源,制造了一些假象,要让这件事无声无息平静下来。

陈家拿了港岛一个小帮派顶罪。

郑家在刘尔成隐瞒真相,不知情地情况下帮忙说了几句话,藏了那些东西一段时间。

后来这件事无声无息平息了下来。

季和平也‘顺利’结束任务,回来陪童秀。

事后,郑家才知道真相,却已事无挽回,彻底被拉了进去,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了。

“现在的问题是……”郑军一声音毫无感情波动,如一个机器人,这是他声带曾经受伤过的缘故,“那个小帮派底下的喽啰露馅了。他们拿着陈家给的钱,出去逍遥,被人发现了。”

“现在有很多部门都在追查这件事。”

季和平发现钻石与黄金的情节在二百六十章:老婆奴季和平

第三百八十章 向你打听个人

常年在学校,戴着金丝眼镜,显得很文雅的郑国江嘟噜了一句:“又是季和平挑起的事!季家人一个一个都是跗骨之蛆。”

包括还没入季家们的童秀都棘手地很。

女儿的惨状,让他对季家人充满仇恨。

一家人没附和他。

虽然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刘家和陈家那边有什么消息吗?”郑国成冷冷地道,“难道就让我们将这件事扛过去?”

郑军一道:“他们说会尽力解决。”

空气又安静了。

尽力解决。

谁知道会尽力到什么时候。

港岛刘家和陈家或许还不那么急,他们家大业大,虱子多了不怕咬,大不了以后不在大陆混了。

但郑家不行啊。

自从他们被坑着帮港岛刘家和陈家说了一句话起,就算是趟进了这一趟浑水了。

不把这件事平息,他们接下来的事业都会受影响。

他们在华国还没能够一手遮天呢。

“早知道一开始就不该卷进去的。”郑国江皱起眉,狠狠地道,“一开始不帮忙,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了。”

又是一阵冷场。

大家都同意这个说法,但马后炮能抵个屁用。

“你打听到的消息是怎么说的?”郑国成望着郑军一,“这件事上面准备派谁来办?”

郑军一声音如机械:“季和平。”

这时候,连郑国江都不吐槽了。他们齐齐皱起了眉头,这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居然又是他们死对头的季家!如果是别人,或许还可以试试采用收买或者欺瞒的办法。但碰上季家,和这位冷面阎王般的季和平,想要在他手底下玩阴谋,简直是在火中取栗。

郑军一继续道:“我和港岛刘家和陈家的人联系过了。刘尔成的说法是,必要时,干脆一了百了。陈魁没说话,看情况是同意的。”

一了百了。

就是将这一批调查的人解决掉。或者说,只要用某种办法把不服管教的刺头,季和平弄得听话。

之后想要抹平这件事就很简单了。

“这样会不会……”郑国江迟疑。他觉得这样会彻底得罪了季家。但想到现在他们已经和季家势如水火的局势,他又闭了嘴。

郑军一似乎料到了郑国江想说什么,毫不委婉地道:“在季胜利死的时候,我们两家就已经结成了死仇了。”

场上齐齐陷入了沉默。

郑国成决断力很强,率先站起来,一言定鼎地道:“那就这么办!现在去和港岛陈家和刘家那边商量吧。”

·

与此同时。

京城。

京城饭店最高级的客房里。

刘尔成懒洋洋半躺在一个紫藤躺椅上,面容娇艳,穿着绛紫色唐装,衬得他皮肤更白了,浑身如一条没骨头的蛇。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黑色风衣,戴着墨镜,和一个黑色单眼罩的俊俏青年。

他这一身打扮,放在现今港岛电影上,绝对能算一个合格的黑帮大佬,还是顶俊俏,女人缘最好的风.流挂的。

他就是李长征。

瞎了一只眼的李家二公子。

李长生的弟弟。

“李二公子怎么会突然造访这里?”刘尔成扫了一眼对面的人,眉眼都带着笑,语气十分冰冷,“我记得从未收到过李二公子的拜帖。”

李长征声音也十分悦耳,略略沙哑,有一种厚重的男人的性.感,与李长生优雅高贵,如最完美的白马王子的长相相比,他就如一个最合格的黑帮浪子。

容貌与声音是他混迹在女人堆里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