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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310)+番外

作者: 秋意重 阅读记录

那男人约莫二十五六,穿着最普通的蓝色工装外套,蓝色裤子,一双旧皮鞋,戴着一个遮住半张脸的黑框眼镜,显得有些笨拙。

在童红骂咧时,他就抱着孩子,站在童红身后,抬头望着天,神游天外,表情呆滞,仿佛这件事与他无关。

童秀认得此人——张青。

童红心心念念想嫁的知青老师,童红的帮凶之一。他曾经在童红用徐二癞陷害原主时,坐视不管,只别过了脸。

张青怀里的孩子,看起来小小的,应该才不到三个月。

童红消失的这一年里,应该就是用来生孩子了吧。

童红坐在门槛上,嘴上仍在骂咧,一口一个下三路的脏话,骂得那大爷脸皮涨红,太阳穴突突地往外冒。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哦!”

童红如一个骄傲的大公鸡,昂着脑袋,拍着门槛,尖声道:“你今天不把这房子15块钱一个月租给我,我今天就在这里骂一天!”

这是她和王凤云学的招数。在农村,只要你豁得出去,敢骂敢闹,最泼辣,别人都怕你,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无论是童老太给孩子们的零嘴,还是从隔壁家菜地顺的菜,或者是偷的村口陈大傻家的鸡……只要她敢闹,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今天也一样!

几人吵作一团,无人注意童秀。

童秀正准备咳咳两声,打断这一场骂架。

“你……是童秀?”张青忽然扭过了头,看见了童秀,推了推眼镜,又迟疑地道,“不,不好意思,我好像认错了。”

这一声音出来,几人都看向童秀。

张青还在怀疑童秀的身份。现在这个美.艳的大美人与他记忆里满脸疙瘩,丑八怪的童秀相差太远了。

童红却一口尖叫出声:“童秀,你怎么会在这里?”

童秀笑眯眯地道:“童红,真巧啊。”

张青缓缓瞪大了眼,一双眼睛都有他巨大的黑框眼镜的大小了:“你真的是童秀,你怎么变得这么好看了?”

童红心里顿时酸溜溜的。

当初童秀变好看了,她就怕遇上这一天。没想到,这一天还是来了。张青遇上好看的童秀了!

而且,现在的童秀好像更好看了。

六月暑热天里,她穿着一条改良少女款旗袍。旗袍是纯白贴身的,蜿蜒下来,勾出少女俏丽的身姿。旗袍质地非常好,面料隔着老远看得就淌着银光。

纯白旗袍,赤黑大伞,浓烈至极两种色泽对比成天地间一抹夺目风景。

风景下女孩更为好看。

她肤白若雪,一双琉璃般剔透的眼睛,淌着笑意,十分动人,略略上翘的眼尾勾出几分初生的妩媚,琼鼻樱唇,好看得不可思议。

整个人似白雪做的,在闷热京城酷暑里,给人扑面而来的清新之感。

张青看得挪不开眼,难得说话都不慢了:“你居然真的是童秀?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漂亮了?”

童红咬牙切齿。果然如她所料,青哥被这狐狸精迷上了。

她瞪着童秀:“童秀,我告诉你,现在我和青哥已经有孩子了!青哥父母也承认我,让我进门了。就算你现在长了一张狐狸精的脸,你也别想再夺走青哥!”

童秀噗呲一笑。

童红被这一笑得有些羞恼:“你笑什么!”

童秀眼睛弯弯,如一只狡猾的小狐狸,“没什么,只是听见一只井底的青蛙在呱呱叫,没忍住而已。”

哎,她应该忍住的。

她可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不能欺负蠢货啊。

童红气得一跺脚:“你这个嘴里生蛆的小贱人,敢骂我!”

她一句话没说完,就感觉到一股冰冷而极具威胁性的目光,从头顶射过来。一瞬间,她如被冻僵了似的,脚钉在了原地。

她抬头一看。

那是一个她平生见过最帅气的男人。

男人约莫二十七八岁,穿着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脚上是一双高帮的黑色军靴,头发蓬松清爽,五官俊朗,面孔是百里挑一的帅气,整个人如画报上的电影明星一样,闪闪夺目。

童红仰起了头,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她这才发现,这个男人身材高挑,足足比她高出两个头,比旁边的张青也要高出一个半头。

与他相比,张青就普通得让人记不住了。

她看着那男人将一只冰淇淋递给了童秀,温柔说了一句什么,又抬头冷冷地看向她,“你刚才在说什么?”

第三百九十章 看房子3

童红吓呆了,哆哆嗦嗦地望着那个男人。

她将才说了一半的话全给吓忘了。

季和平撇过脸。

童红这才如临大赦地大口大口喘着气,骑坐在高高门槛上,靠在了门框边上,吓得腿都软了。

张青望着季和平,忽然惊叫出声道:“季和平。你是季和平,我记起来了,你是隔壁大院里的那个季和平。”

季和平看向张青:“你是谁?”

他不记得认识此人。

被黑框眼镜遮住半张脸的张青推了推眼镜,目光呆滞地道:“我叫张青。我就住在你隔壁的大院,我去你们大院玩的时候见过你。”

季和平再看了眼他:“我不认识你。”

张青哦了一声:“我记得你。”

他在人群里一向是个小透明,平平不起眼,哪怕在自己大院都没什么朋友。他去隔壁大院玩时,季和平可是被人簇拥着,有一大队人马的小霸王,怎么会记得他。

季和平不在管张青,接过童秀的遮阳伞,给她撑了起来,又递给她一张纸巾,擦掉她嘴角的一点冰淇淋渍。

童秀冲他粲然一笑。

两人互动温馨而默契。

童红看得眼热,再看看自己一个人跨坐在地上,骂人骂得口都干了,汗如雨下,累得直喘气,张青却还呆站在一边,神游天外,面容呆滞。

她心头的烦躁如闷热的天气般难耐起来。

做人最怕的是对比。

若是平常,张青能陪她来找房子,而不是躲在家里看书,她已经很满意了。可在童秀与季和平面前,她就格外不满意。

她强行压抑住自己的怒火。

男人中看有什么用。

最重要的是有钱有地位。

童红捅了捅张青,压低声音地问道:“你说的这个季和平是谁?”

王凤云被关进监狱时,童红已经失踪生孩子去了。她并不知道童秀找了个军官对象的事,才有这么一问。

张青慢吞吞地道:“……季和平是我以前隔壁大院的人……他爸妈都是高级干部,一个是负责经济,一个负责治安的。季和平本人是当兵的。”

童红哼了一声:“嘁——”

也就一个穷当兵的。

得意什么!

张青继续慢吞吞地道:“……季和平当了好多年兵了,在军队里挺出名的……前两天,我去走亲戚的时候,听见别人说。季和平在尖兵部队里,前段时间立了个大功,可能要升团长了。”

“什么!”童红腾地站了起来。

张青诧异地看着童红:“……你怎么了?”

童红愤愤然地盯着张青:“你说刚才那男人是个大军官?”

张青点头:“是啊。”

他觉得自己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不懂童红为什么要再问一遍。

童红看着隔着黑框眼镜望着她,表情茫然的张青,又想起张青只有高中文凭,来了京城,还得当很久的无业游民,一股无名火起:“真是个没用的男人!”

张青一脸茫然。

童红并不清楚军队里军衔职务制度。但她也知道,军官和普通当兵的不是一回事!这样一比,张青简直就是个废物!

由于距离隔得近,尽管童红有意压低声音,童秀二人还是将童红与张青对话一字不落听了一遍。

看着童红愤怒的表情,童秀有些玩味。

一年前,童红可是多么崇拜张青的啊。知道原主可能暗恋张青后,她几乎是以看死敌的目光望着原主,还让人来毁了原主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