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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64)+番外

作者: 秋意重 阅读记录

秦东方惊魂不已。

手术做了五个小时。

第二天早上,天都亮了,元大胜才被推出来。元大胜醒了,知道自己的情况,苦笑道:“老弟,你救了我两次。

秦东方正在看着护士给他换药:“大胜哥,别这么说。你这情况是个人看见了都会帮忙的。”哪怕他不认得元大胜,看见有人躺在路边快死了,他也会搭把手。

元大胜摇头:“老弟,我都是死过两回的人了。我清楚。”

他躺在路边时,病得奄奄一息,路过的人少说也有几十上百。但真正停下来帮他的,只有秦东方一个。

这份恩情他记得。

见他如此认真,秦东方也将事情摊开了说:“哥,和你说句大实话,也就是遇上你,我知道你的品行,不是心眼长歪了,会恩将仇报的人,我才会这么上心。要是碰上普通人,我顶多送到医院里,保条命就行了。”

要是碰上王老六那种无赖,他连车都不会停。

元大胜听了这大实话,咧开了嘴笑:“老弟,你这话我信。”见惯了继母面上说得蜜都好听,背地里筹谋着害人的那一套,元大胜是怕了那些虚伪的好话了。

秦东方这份直白对他的胃口。

秦东方笑了笑。

元大胜闭上了眼,喃喃自语道:“我元大胜这辈子没别的好,只有一个恩怨分明。对我好的人,我这辈子都记得。害了我的人,我也不会忘记。”

秦东方接过护士给的药,没注意元大胜的自言自语,道:“哥,你先在这里住几天。钱有我呢,你只管养好身体。我待会还得出摊,先回去一趟,让我姐过来照顾你。”

元大胜嗯了一声,没继续客气。经过两次救命的恩情,他把秦东方一家真正当成了亲人,跟自家亲人不用讲那些客套。

秦红霞照顾了他一天。

秦红霞十七岁生童秀,今年才三十三,与元大胜同岁。不过秦红霞年头生的,元大胜年尾生的,算起月份,还是秦红霞更大。

元大胜就喊秦红霞一声:“秦姐。”

秦红霞把他当自家弟弟看,与秦东方交替着照顾,伺候得很是精心。以至于元大胜只在医院住了四天,医生就说恢复得不错,能够出院了。

出院时,隔壁病床的中年男人很是羡慕:“你们这一家子姐弟太亲热了。”这伺候得病人比他婆娘都精细。

秦红霞和秦东方都笑。

元大胜应了一声:“那可不是。”

丢了一群差点害死他的亲戚,多了一家救了他的命的亲戚。这买卖也还算不错。

·

秦红霞与秦东方去医院照顾元大胜,家里一下忙碌起来。童秀就主动担起了帮家里洗衣做饭,和王大妮一起去一中旁边的摊位上出摊的事。

这是元大胜住院的第二天。秦东方去医院接秦红霞了。家里只剩童秀、童静两个人。

童秀今天称了一条大鳊鱼回家,准备做个红烧鱼。

她让童静帮忙看着火。

童静诶了一声,嘴里含着童秀给她买的棒棒糖,坐在土灶边拉着风箱:“姐,妈什么时候回来?”

童秀看了看外头的天色:“估计得晚上了。”从医院到家有些远,开回家得费不少时间。

姐妹俩说着话,灶间柴火烧没了,童静跑到外头去拿柴火,然后听见了院子背面有人大声喘气的声音。

童静扭过头看。

秦家后头的窗户上,趴着一个中年妇女。那人穿着白底蓝花的旧衬衣,灰蓝色裤子和黑色布鞋,正够着脖子,拼命往里头望,似乎想看清里头的摆设。

她定了定神,想起姐姐给她讲的“小偷”。

这人就是“小偷”吧?

姐姐还给她讲过,她是小孩子,打不过小偷,所以遇上“小偷”一定不能当场喊出来,要告诉大人,让大人去打小偷。

她悄无声息退了出来,轻声喊着:“大黄——大黑——”

大黄大黑是舅舅抱回家的两条狗,四个月大,生得特别漂亮,站起来比她还高,可气派了。姐姐说,大黄大黑能帮着家里捉小偷。

两只狗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童静摸着两只狗的脑袋,嘘了一声,让狗先别叫。她轻手轻脚摸到灶间,对正在炒菜的童秀兴奋地道:“姐,咱们家来小偷了。我能带着大黄大黑去捉小偷吗?”

小偷?

童秀养着狗确实是防着小偷偷炒瓜子机。不过,狗都养三个月了,家里还真没碰上过小偷。她决定去看看到底是谁敢于吃这第一个“螃蟹”。

她将灶间的火熄了,轻声道:“咱们一起去看看。”

大黄大黑这三个月吃得极好,大骨头汤,排骨,红烧肉轮番着喂,长得是膘肥体壮,比村里同一窝生下来的狗大足足一圈。对着外人也凶得很。

有两条狗在,就是来个青壮年男人,她也不怕。

童静引着童秀到了柴火垛旁边,指着趴在窗户上,往里头瞅的那女人:“姐,看,那就是小偷。她一直想从窗户里爬进去呢。”

童秀露出一个危险的笑。

这个人是不是小偷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这个人过来铁定不怀好意。

因为她已经认出这个人是谁了。

她那愚蠢又泼辣的二伯母——王凤云。

第九十章 放狗咬小偷

王凤云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

之前贸然过来,在童秀这吃了个大亏,她也学聪明了,特地找秦家村的人打听过童秀一家的消息。

因此,她知道了秦东方买车是真的。

车也是实打实花了三千五。

秦东方家里还开了个什么瓜子厂,招了五个工人。每个工人每月给30块钱,做得多还有奖金,还时不时发肉发瓜子等吃食。

人人都说:“秦家一家可真是抖起来了。”

王凤云羡慕得要滴血。

她丝毫没觉得这里头会有童秀那死丫头什么事。她和张牡丹一样,认定这就是秦东方的功劳。他倒腾出来的生意赚的钱,因为自己没老婆,全便宜了童秀一家子。

她昨天躲在村口远远看了秦红霞一眼。秦红霞穿得干净又漂亮,全身都是新出的料子,的确良的衬衣,三合一的裤子,羊毛围巾,牛皮鞋,看着又洋气又漂亮。

手上还有个金手镯。

这一整套下来得多少钱啊。

再看看她,穿了五六年的旧衣服,全身上下才十三块钱,连女儿找她要的五十块钱养胎都拿不出来。

那秦红霞凭什么这么好命。

还有童秀,听说重新上学了,还考了个第一名。呸。要不是她乱传谣言,她的红姑娘至于过来和那蹄子理论,以至于说漏了嘴,毁了名声,被张知青家里嫌弃。

全是童秀的错。

她知道秦东方和秦红霞这两天老往医院跑。家里就剩两个孩子。

她对大块头的秦东方心里发憷,特地寻了他开车出去的空档过来。家里就童秀和童静两丫头片子,她不信自己会应付不了。

在此之前,她得先去看看秦东方家里咋样,是不是打肿脸充面子装出的有钱。

然后,她看见了带镜子的大衣橱,簇新的书桌和椅子,每个房间都装着明亮的电灯,角落里还有一台崭新的洗衣机,灶间上挂着一条猪肉,锅里咕嘟嘟冒着肉香——

看得她眼睛都挪不开了。

童家上下只有童老太的房间装了一盏电灯。平常也不开。到了晚上,整个家都黑漆漆的。用童老太的话说:“到了晚上就睡觉,点那么多灯做什么,不费电不费油啊。”

更别提洗衣机了。

张牡丹自诩是大学生的娘,轻易不肯碰家里家务事的。以前秦红霞在,家里的洗衣做饭,外头的下田种菜全是她一手包了。

现在秦红霞走了,全家的衣服都归她洗。每天光全家人十几件衣服就洗得她腰酸背疼的,就这样还要被童老太骂:“干吃饭偷懒不干活,养你做什么。”